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黔南财库(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州委、州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及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州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修订涉及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3)审核和协调州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州直机关各部门与县市的职责划分;指导县(市)与乡(镇)的职责划分。
(4)审核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县(市)乡两级党政领导职数和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限额;负责县(市)乡(镇)的机构编制分类;分类、调配下达州直机关各部门和县(市)、乡(镇)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州人大、州政协、州法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编制比例;审核报批州委、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州直机关各部门所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州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编委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和监管等工作;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建立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承担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拟定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直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管理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指导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监督抽查和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网络建设。
(9)负责全州机关和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文件精神,做好授权范围内机构赋码工作;开展州直机关和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撤销、变更等工作;承担州直事业单位非法人登记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全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总等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全州网上名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州直部门中文域名注册,变更,撤销等有关工作;负责州直部门中文域名缴费、续费和自建网站或“网络红页”加挂《标识证书》工作;指导县级开展网上名称管理相关工作。
(11)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换证。
(12)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编委会及省编委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审改科),其他机构1个(黔南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黔南州编委办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州编委办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二、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46.8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11.35万元,增长47.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②工资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标准相应调整,③年末结余10.42万元资金(已于2018年初缴回财政))。(公开01表合计数)
(二)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4万元,占98.51%;项目支出5万元,占1.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46.8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11.75万元,增长47.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②工资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标准相应调整,3.年末结余10.42万元资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83万元,增长4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 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②工资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标准相应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88万元,占 8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占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2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占6.1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5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36.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②工资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标准相应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当年预算为1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以及工资改革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0399。当年预算为66.5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编办对相关业务工作开展进行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3299,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人员补贴,预算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按财政要求统一指标账务处理调整经费,目标考核奖金和基本工资调标补差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当年预算为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以及养老保险标准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1。当年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2。当年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3。当年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当年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当年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当年预算为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以及公积金缴款额调整。
(六)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7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降低50.81%,减少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84万元,占42.76%,比上年增加0.84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度中期应省编办要求,我办派出2人赴香港参加业务培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57.24%,比上年减少0.83万元,降低42.55%,减少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84万元。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17年度中期应省编办要求,我办派出2人赴香港参加业务培训,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机票及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具体是:接待省编办等上级单位及县市公务员就餐。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是:接待省编办等上级单位及县市公务员就餐。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2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05元,增长20.2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机构改革业务增多,且新增行政、事业人员各一名,故支出相应比上年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所购物资均为协议供货方式的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设备(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经费支出2.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按项目支出规定,合理、有效作好支出。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预算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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