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州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管理全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
(2)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及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3)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的实施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4)组织编制和实施州级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5)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牵头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州高新技术园区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6)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工作。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7)负责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科技惠民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中药产业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组织申报并协调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9)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0)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全州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1)负责拟订州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规划和政策;积极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统筹州际间、州内区域间、行业(领域)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州科技援助相关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和知识产权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性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人才候选人的推荐及相关工作。
(13)制定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14)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登记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
(15)承办州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
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黔南府办发[2015]28号文件,设立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黔南府办发[2010]131号文件下设三个正科级事业机构。分别为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支队、黔南州对外合作办公室、黔南州科技情报所。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行政编制数为10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
(2)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支队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核定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3)黔南州对外合作办公室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名。
(4)黔南州科技情报所,
为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5)黔南州防震减灾局
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3年9月6日批准设立,原黔南州地震办公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划入黔南州防震减灾局。人员编制7名。
二、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74万元,占17.17%;项目支出2,672.04万元,占82.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565.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7.52万元,增长1.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余增多。
(五)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8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89万元,增长5.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进2人,新招录1人,工资和人员经费五险一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6010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6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59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6%;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6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5%;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2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6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4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
(1)206010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380.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2人,新招录1人,人员工资增加。
(2)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高层次人才补贴510.53万元,9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调整到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中。
(3)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申报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来拨付经费,支出363.14万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3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入2人,新招录1人,退休1人。
(5)2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当年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
(6)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当年预算为0.83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
(7)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当年预算为0.83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5.55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行政调入1人。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4.42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当年预算为10.20元,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
(11)2210201行政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31.21元,支出决算为31.21万元。
(六)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6万元,比上年减少4.48万元,降低49.56%,减少原因是:职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多,公务用车的费用相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占94.29%,比上年减少3.84万元,降低192.02%,减少原因是:职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多,公务用车的费用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5.71%,比上年减少0.64万元,降低64.26%,减少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精神,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主要用于:到12县市科研项目申报企业调研、省科技厅开会、汇报工作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具体是:接待12县市科技局人员、企业人员、科研院所人员来对接申报科研项目和汇报工作所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是:接待12县市科技局人员、企业人员、科研院所人员来对接申报科研项目和汇报工作所用。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7万元,比2017年减少6.72万元,降低16.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6月搬入匀东大厦后节约了水电费和相关维护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45%,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2007年已赠送给福泉地松政府,因年代久远,经办人退休和死亡,未有相关移交赠送手续,导致相关资料缺失,单位未作资产清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全州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63.3%,排全省第三位,2018年全州高新技术工业产值实现371.91亿元,排全省第四位。
(一)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区域创新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并印发《黔南州深化州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拟通过改革优化财政科技计划布局、强化项目管理过程、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企业专利价值提升。近年来,我州先后出台了《黔南州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推进黔南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的出台,既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又提高了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意识,加快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推进,在龙里县召开《黔南州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暨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会,向企业介绍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知识,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贷款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同时,下发了《贵州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统计报表》,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调查,2018年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1亿元。
(二)积极争取科技项目支持,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一是以申报科技项目为重点,扎实推进科技工作。坚持把科技项目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我州经济发展的实际,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征集技术需求,围绕黔南州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狠抓项目建设。2018年共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项目82项,通过科技项目实施,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
二是推进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研究制定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目录和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分步组织实施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影响、制约我州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产业化能力的关键技术成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围绕工业强州战略,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科技型企业“面对面”服务活动。印发了《黔南州科技产权局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面对面”服务活动的通知》,组织我州12县(市)科技产权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走访计划表,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成长梯队企业及拟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成长梯队企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走访。2018年5月,省科技厅廖飞厅长、林浩副厅长分别在龙里和福泉组织我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成长梯队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截至目前,共走访科技型企业61家。
二是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企业特点,摸排调查、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和开展梯队培育,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2018年组织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参加贵州省科技型成长梯队企业遴选,罗甸县金泰模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遴选。组织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申报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6家企业通过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贵州长江通信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申报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8家企业拟通过认定。
三是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对接,共同指导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组织专家对贵州川恒化工等5家企业申请的33个项目进行技术鉴定。同时,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我州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2018年汇算清缴,74户企业研发活动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金额867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5倍和1.89倍。
四是努力搭建科技孵化平台,加快科技创新要素集聚。重点围绕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创新、创业,积极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重点在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支持具有场地资源和公共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贵州龙里黔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三都水族自治县“水都传说”众创空间通过省级认定,分别获得100万元经费支持。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脱贫攻坚。制定了《黔南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长顺县召开科技特派员助推脱贫攻坚现场观摩会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配合省科技厅从科研单位、高校等选派254名农业科技人员参加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服务指导团队深入县(市)、乡(镇)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集中问诊等帮扶活动。2018年全州科技特派员(含科技副职)共服务全州120个乡镇,687个村庄,带动农户5145户,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398个,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29个。引进新品种136个(次),推广新技术81个(次),建立示范基地70个,为受援地引进各类项目44个,引进资金1588.75万元,培养基层技术骨干415人,举办培训场次292期/次,培训农民12000余人次,帮助受援对象增收52万余元。
二是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农业园区提档升级。2018年“贵州黔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同时在各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茶叶、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黔南特色农业产业中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2018年,贵州罗甸上隆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5个园区获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立项支持,5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核心区5940亩,示范区8900亩,覆盖农户998户,引进新品种15个,引进新技术15项,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其中贫困户人均增收(2300元),开展各类培训26期,培训农民1590人次。
三是搭建是农业星创天地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助推脱贫攻坚。围绕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平台,组织申报省级“星创天地”。2018年贵州惠水茫耶谷星创天地通过省级认定,获得专项经费1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创业培训10期,培训500人次。实现聚集各类创新经营主体20家以上,集聚各类金融机构2家,孵化科技创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10家。示范应用惠水红米品种、惠水黑糯米品种各1个,建立示范基地核心区500亩,辐射面积10000亩。
(五)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研究制定并印发《黔南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黔南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拟通过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2018年1至11月,全州技术合同成交额11.9亿元。
二是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举办黔南师院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会,促进黔南师院科技成果在我州转移转化,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州内20余家企业参加对接会。
(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强化服务措施,推进专利申请、提升专利质量。截至2018年10月,全州专利申请2280件,其中,发明专利609件、实用新型专利1507件。专利授权1141件,其中,发明专利49件、实用新型专利886件。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了《黔南州2018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方案》,利用“4.26”、“5.26”、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和各类展会,开展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维权活动。2018年,出勤300余人次、线上线下检查商家1500余家、检查各类商品45000余件,全州共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519件(其中:市场检查查处690件,电子商务监管移送查处2828件,查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件),位列全省第一。
(七)不断拓展新领域,深化科技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与广州市的科技对口帮扶合作。与广州市科创委签署《广州市-黔南州科技交流合作协议》以来,围绕我州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以解决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积极促进我州企业与广州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截至目前,三都水族自治县山野水晶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2家企业和事业单位与华南农大等12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实施了“三都县水晶葡萄保鲜与贮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等12个项目,共获广州市科创委1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帮扶成效显著,2018年11月,双方签署了新一轮合作协议。
二是推进与州内外高校校地合作,促进校地企、产学研融合发展。与宁波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协议,重点围绕黔南特色产业及高校人才、学科优势开展科技合作,共同申报实施科技项目,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点,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在华南农大、宁波科技大学举办“科技管理培训班”,提升我州中小型科技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八)切实抓好防震减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和指导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草拟了《黔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待州政府审议后即可行文下发。同时,为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州实际修订完善了《黔南州地震应急预案》,并指导县(市)、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好本县(市)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充分利用“5.12”防震减灾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4.26”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上街设点、现场讲解、发放资料、悬挂横幅,进学校、企业、社区、基层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切实增加群众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了解。2018年全州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共61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贵定一中高中组代表队取得“2018年全国防震减灾知识大赛”贵州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的竞赛。同时,在全州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让公众熟练掌握应急避震方法、逃生疏散线路和基本自救互救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2018年全州共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95次,参加演练人数125700人次。
三是强化抗震设防管理和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与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2018年,共接到网上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26项,不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23项,资料不完备2项,出具审批确定书1项。全州共接到网上申报965项,不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334项,出具审批确定书13项。充分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广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制作相应指示牌进行公布。目前全州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192个。由州防震减灾局、消防支队、卫计委完成联合组建完成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八)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州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管理全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支出。
(十九)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二十)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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