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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报告工作,接受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发生在本市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公职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依法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市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对市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情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依法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提请或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

(9)、负责市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监察队伍。

(10)、协助市委和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协同市编委管理市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2)、负责其他应到由市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7个科室:公诉部、刑事检察部(举报中心)、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政工部、信息技术部。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我单位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检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二、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47.7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9.46万元,减少2.3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11月有10名同事转隶到市纪委,做2020年部门预算时已预算在内,实际州财政批复2020年预算收入时已剔除。

(二)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8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6.64万元,占95.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68万元,占4.44%。

(三)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95万元,占84.56%;项目支出196.28万元,占15.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26.6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37.04万元,减少9.3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包含转隶人员10人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2020年剔除转隶人员预算安排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

(五)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63万元,减少9.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11月有10名同事转隶到市纪委,做2020年部门预算时已预算在内,实际州财政批复2020年预算收入时已剔除。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公共安全支出1060.33万元,占 85.6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5万元,占7.73%;210卫生健康支出26.28万元,占2.12%;221住房保障支出56.38万元,占4.5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3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204公共安全支出。当年预算为17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4公共安全支出当年预算包含上年结存资金在内。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97.46万元,支出决算为95.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我院有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221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6.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有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221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9.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81万元,比上年减少43.58万元,减少78.68%,增加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购置一辆执勤执法办案用车,未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导致“三公”经费超出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占95.60%,比上年减少42.49万元,减少78.64%,增加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购置一辆执勤执法办案用车24.49万元,未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导致“三公”经费超出预算,2020年未购置执勤执法办案用车;办案业务减少,办案业务车辆行维护费减少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4.40%,比上年减少1.09万元,降低67.70%,减少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具体是:接待上级领导或异地同级办案督察,指导工作。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领导或异地同级办案督察,指导工作。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4万元,比2019年减少61.99万元,降低34.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40万元转隶人员公用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转隶人员未包含在内。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年初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强化自身建设。完成情况:已完成。取得的成绩:各项检察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②年初工作任务:平安建设担履职。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工作目标,突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完成情况: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2件93人,不批准逮捕82件125人,提起公诉166件240人,不起诉80件118人,确保依法及时、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取得的成绩: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③年初工作任务:在加强诉讼监督中保障严格执法,实现社会平安稳定。完成情况: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8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纠正漏捕漏诉2人。取得的成绩:全年提出量刑建议236人,市法院采纳229人,采纳率97.03%。

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22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年初预算数加上调整数,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220万元,其他资金0元),全年执行数183万元,执行率83.18%。

b.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产出指标”所填的内容来写):

①数量指标。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年度指标1,全年完成值1;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年度指标850件,全年完成值850件;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台、套、件)年度指标值15套,全年完成值29(全年以实际所购固定资产为准);支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度指标值20件,全年完成值20件(我院以实际办案为准,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 );支持开展司法求助数量年度指标值10件,全年完成值12件。

②质量指标。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业务装备采购首次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5%;政法经费分类保障资金用于市级政法部门的比例年度指标100%,全年完成值100%。

③时效指标。下达指标时间年度指标收到通知后30日内,全年完成值100%。

④成本指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度指标220万元,全年完成值196.28万元(2020年度资金完成值183万元,以前年度资金完成值13.28万元)。

c.产生的效益(根据“效益指标”所填的内容来写):引导地方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满意度指标”所填的内容来写):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90%以上。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州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福泉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上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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