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顺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7.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9个科室,下属 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40.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18.13万元,降低15.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支付院机关工程大楼款项以及2020年人员退休及调动等原因导致2020年收支决算小于2019年。 (二)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1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17万元,占9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79万元,占0.59%。
(三)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1万元,占73.73%;项目支出458.83万元,占2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71.0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95.43万元,降低12.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第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第二2020年初结转为263.90万元,2019年年初结转453.35万元,2019年比2020年年初结转多189.45万元。
(五)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4.28万元,降低17.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共安全支出同比减少40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同比增加54.0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支出1541.72万元,占89.7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65.34万元,占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74.72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56.54,占3.2%。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0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4.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中只包含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二决算数中除了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还包含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追加的基建项目拨款。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7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6.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上年结转的部分人员经费,本年追加的人员工资,本年追加的目标考核奖及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695.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0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中包含上年结转的部分资金,本年追加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建项目拨款及案件受理费退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4.8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减及结转部分经费到下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2.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种类缴费比例的调整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4.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种类缴费比例的调整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7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4.94万元,降低53.26%,减少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86%,比上年减少13.79万元,降低51.79%,减少原因是:2018年执法专用车老旧,维修费用高及新购买2台执法专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5.11%,比上年减少2.20万元,降低55.01%;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14%,比上年减少1.15万元,降低80.47%,减少原因是: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次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专用车辆维修维护、保险及加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等。2020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主要是:接待县外其他各级业务往来单位开支。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9万元,比2019年增加23.73万元,增长1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只包含行政支出的部分,而2020年中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故未对项目做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长顺县人民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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