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7、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8、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1、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职责,我院内设13 个庭室。其中:
1、办公室;2、政工科;3、立案庭;4、刑事审判庭;5、民事审判庭;6、 行政审判庭;7、审判监督庭;8、执行局;9、司法警察大队;10、纪检、监察室;11、第一人民法庭;12、第二人民法庭;13、第三人民法庭。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3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2.14万元,增长1.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多。
(二)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26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4.65万元,占98.41%;其他收入36.00万元,占1.59%。
(三)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2,23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49万元,占82.44%;项目支出391.94万元,占17.56%。
(四)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746.4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2.14万元,增长1.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
(五)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60万元,降低0.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时使用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917万元,占8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16.18万元,占5.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64.51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94.21万元,占4.2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86.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8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
(六)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公用经费34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寄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05万元,比上年减少76.84万元,降低68.68%,减少原因是:没有购置新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6.96%,比上年减少75.93万元,降低69.08%,减少原因是:没有购置新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04%,比上年减少0.91万元,降低46.2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8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车辆维护费、过路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万元,主要是:州直或其他县相关单位部门。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43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5万元,比2019年减少62.35万元,降低15.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办公费:11.15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手续费:20.15万元;水费:0.78万元;电费:12.25万元;邮电费:35.3万元;差旅费:25.13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4.19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劳务费:167.05万元;委托业务费:13.01万元;工会经费:3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6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万元,仅用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国有资产年末数9524427.73 元,其中:(1)流动资产6379940.08元占总资产66.99%;(2)固定资产净值3144487.65元,占总资产33.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8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故未对项目做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贵州省黔南州2020年独山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独山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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