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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案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设计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和政治部。无下属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只有本单位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786.1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74.91万元,降低27.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度拨入的项目经费中包含了我院办案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420.5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拨款;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也有所减少;因本年度发放目标考核奖较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也有所减少,因此总体收支决算较上年度减少。
(二)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15万元,占92.00%;其他收入127.25万元,占8.00%。

(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48万元,占81.74%;项目支出316.46万元,占18.26%。

(四)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58.8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23.08万元,降低27.3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拨入的项目经费中包含了我院办案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420.5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拨款;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也有所减少。
(五)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6.56万元,降低23.9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支出的项目经费中包含了我院办案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420.5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拨款;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也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390.90万元,占8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92.15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50.45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72.19万元,占4.5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2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5.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大于当年预算数,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因工资变动调整,较预算数增加;年初预算数中未含有目标考核奖、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及项目资金,但在实际支出时包含了目标考核奖26.9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70余万元,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因2021年度有退休人员过世,单独追加了抚恤金等指标18.14万元,并追加了新增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费用10余万元。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7.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大于当年预算数,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因工资变动调整,较预算数增加,且年初预算数中未包含目标考核奖,而实际支出时包含了目标考核奖。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检察监督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3)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其他检察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6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只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时包含了日常运行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后两项支出金额高达287.6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2.9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新增2名公务员,相关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但本年度有2名同志调离,追加了其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共计8.8万元并予以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死亡抚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预算死亡抚恤金,但本年度有一名退休干部去世,追加了其死亡抚恤金18.31万元并予以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新进公务员的工伤保险并支付,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缴费基数调整,且追加了新进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并支付。

(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1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4.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缴费基数调整,且追加了新进公务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并支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1.97万元,支出决算为72.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新进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并支付。

(六)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公积金、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1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7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降低4.16%,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严控“三公”经费,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88%,比上年减少1.38万元,降低4.25%,减少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12%,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5%,减少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年审保险、洗车及出差办案用油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7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来我院指导检察业务工作及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等活动就餐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3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84万元,比2020年增加3.06万元,增长0.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学习书籍及印刷费等较上年度有所增加,故总体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1个,涉及资金70.64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70.64万元,上级资金0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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