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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中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全州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展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规划;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企业的管理,指导和制定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节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城镇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协调州际河流有关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性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6个科室,下属6个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供排水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水保科(黔南州节约用水办公室)、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州水土保持站、州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州骨干水原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水务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0,928.6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561.94万元,增长131.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平寨水库项目资金13400万元。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7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43.99万元,占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5.30万元,占0.13%。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6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46万元,占12.03%;项目支出22,582.19万元,占87.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0,826.7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713.22万元,增长135.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平寨水库项目资金13400万元。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5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2.45万元,增长19.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水利项目上级资金,造成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0499科目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3.83万元,占0.85%;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19万元,占1.29%;2080506科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8万元,占0.11%;2080801科目死亡抚恤支出94.2万元,占0.77%;2082701科目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87万元,占0.05%;2082702科目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支出3.23万元,占0.03%;21011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82万元,占0.09%;2101102科目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万元,占0.44%;2101103科目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67万元,占0.19%;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6万元,占0.29%;2130301科目水利行政运行支出2533.43万元,占20.75%;2130305科目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33.32万元,占1.91%;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69.34万元,占0.57%;2130310科目水土保持支出212.45万元,占1.7%;2130311科目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726.71万元,占14.14%;2130314科目防汛支出125.75万元,占1.03%;2130315科目抗旱支出69.87万元,占0.57%;2130316科目农村水利支出6054.01万元,占49.58%;2130399科目其他水利支出345.97万元,占2.83%;2130599科目其他扶贫支出157.28万元,占1.29%;2210201科目住房公积金支出183.97万元,占1.5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749.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69.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8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长较大。其中:

(1)2080505科目。当年预算为159.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追加经费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2080506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经费。

(3)2080801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4)2082701科目。当年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基数调整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2082702科目。当年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基数调整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6)2101101科目。当年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基数调整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7)2101102科目。当年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2101103科目。当年预算为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2130301科目。当年预算为2076.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10)2130305科目。当年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32万元。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州级配套资金直接下拨县市及州级项目有项目资金未付。

(11)2130310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在本年支付。

(12)2130311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3)2130314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4)2130399科目。当年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45.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9.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5)2130599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追加。

(16)2210201科目。当年预算为18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使公积金支出减少。

(17)2010499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8)2120399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9)2130306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20)2130315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21)2130316科目。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4.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4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57万元,比上年减少23.01万元,降低46.4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9.00%,比上年减少21.80万元,降低45.3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比上年减少1.22万元,降低82.0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及车辆保险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地州水务局的检查、调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400.00万元,本年支出13,40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137001科目。财政拨款支出4900万元,主要是用于:平寨水库项目工程款。

(2)2290402科目。财政拨款支出8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平寨水库项目工程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7万元,比2020年减少254.16万元,降低64.2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专项业务经费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2021年未将专项业务经费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而是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6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车辆实际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16个,涉及资金24988.5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1085.5万元,上级资金23903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水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间、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早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绩效自评表.rar

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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