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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州内的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建活动,承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庆典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管理和做好民族成分的识别、更改工作;协调州内民族和宗教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参与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及有关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使用好少数民族“三项”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基金、民族工作经费);参与对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工作。

  

7.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需由政府协助的事项,并负责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向州委提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意见和建议。

  

9.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对外的民族、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11.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县(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13.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开展民族调查研究,促进社科发展。民族学基本理论研究,民族政策研究,民族语言文学研究,民族史研究,民族生态环境研究,区域经济研究,民族旅游研究;编印《黔南民族》期刊杂志和《黔南民族调查》(年度)专辑;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

  

15.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历史文物研究、博物馆研究、通史和近现代史研究、古代建筑研究、古书画研究、古器物研究、文物修复技术研究、藏品研究。文物宣传出版:文物宣传、文物讲解

  

(二)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社会事业科)、宗教科3个科室,下设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古籍语文办公室、天主教爱国会3个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下属黔南州民族博物馆和黔南州民族研究所2个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25人,退休人员2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民族博物馆、黔南州民研所共3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民族博物馆、黔南州民族研究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州民宗委本级

26

43

15

10

18

州民族博物馆

10

14

0

9

5

州民族研究所

6

7

0

6

1

合计

42

64

15

25

24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6张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104846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778337元,比上年增加673491元,同比增长13.1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5104846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5778337元,比上年增加673491万元,同比增长13.1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8160024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3587元,占总支出60.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6250,占总支出的23.7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164元,占总支出6.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304元,占总支出3.30%;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93720元,占总支出6.05%。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88785元,占总支出48.88%;商品服务支出1769075元,占总支出21.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2164元,占总支出29.44%。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35.61

33.6

-2.01

-5.64

 

因公出国(境)费用

5

5

0

0

 

公务接待费

23.11

21.1

-2.01

-8.7

预算资金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5

7.5

0

0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2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                                                      单位: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433000元,其中委机关本级运行经费:培训费5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1.55%;差旅费5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1.55 %;公务接待费9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63%;办公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55%;会议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55 %;邮电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24%。州博物馆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1.8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0.46%;差旅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5.77%;州民研所运行经费其中:电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69%;公务接待费3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69%;差旅费1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77%;办公费1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5%;物业管理费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12%;邮电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77%。

  

2.政府采购情况

  

拟对2017年《黔南民族》第1-4期的印刷业务进行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本系统国有资产总额11240140.96元,其中流动资产4854265.52元;固定资产6387439.14元;累计折旧1563.7。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总额1250000,其中1200000为保运转支出。编印发行《黔南民族》杂志2017年1-4期,项目经费合计50000元,4期杂志的印刷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实施。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7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设定目标:认真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举办民族民族地区创新发展论坛、继续做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抓好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和三都同步建成小康的扶持工作、支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试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做好宗教各项工作;完成300件馆藏文物资料整理,完成年度职工继续教育工作1次,做好《黔南民族风情展》开展接待工作,征集一批民族文物,开展宣传策划活动,举办一次科普展览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馆藏文物日常保护工作;编印《黔南民族》期刊杂志, 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调查研究, 以自治州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为宗旨,开展相关调研,并撰写相关调研报告或论文。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

 

相关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达标、效益指标达标、满意度指标达标

 

  6.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预算公开州民宗委汇总.doc.docx  民宗汇总调整预算批复表20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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