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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本级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涉及生产安全的重大问题。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州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全州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较大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州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全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制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定全州煤矿安全投入、安全装备、安全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和参与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查处工作;监督煤矿企业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企业对煤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指导协调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1)组织、指导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对煤矿和工矿商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煤矿矿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全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4)组织拟订全州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

(15)组织开展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履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7)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安全生产执法支队、黔南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组成。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黔南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已独立核算。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

16

16

黔南州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20

15

15

黔南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7

5

5

合计

42

36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6423450.2元,支出6423450.2元,收支平衡。其中:人员支出4439102.2元,占总支出69.11%;公用支出634348元,占总支出9.88%;项目支出1350000元,占总支出21.0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6423450.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6423450.2元,占总收入100%;无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6,423,450.2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450,848.20 元,占总支出7.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256.00 元,占总支出3.6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31,038.00 元,占总支出6.71%;资源勘探信息等事物支出5,304,308.00 元,占总支出82.58%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452949元,占总支出53.76%;商品服务支出1984348元,占总支出30.8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6153.2元,占总支出15.35%。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6423450.2元,比2016年增加789097.2元,增长率为14%;预算支出6423450.2元,比2016年增加789097.2元,增长率为14%,由于2016年我单位新进人员多,人员变动大,多为单位新进人员工资、定额公用经费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31.06

15.5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公务接待费

8

3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06

12.5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5辆,其中有2辆为托管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7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56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会议费54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51%;公务接待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28%;差旅费1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37%;其他商品和服务费9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8%;邮电费55000,占公用经费支出9.68%;培训费3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5.28%;电费135000,占公用经费支出23.77%;水费1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76%;办公费110000。占公用经费支出1.77%。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资产账面数为3557027.01元,其中:银行存款434557.53;财政应返还额度641698.48;固定资产2480771元, 负债账面数434535.11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34535.11元,资产清查数为3557027.01元,其中其中:银行存款434557.53;财政应返还额度641698.48;固定资产2480771元,负债清查数434535.11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34535.11元。

3.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135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7.8万元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比2016年增加1.2万元,均用于单位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

4.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7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零事故”。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指标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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