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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经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5)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6)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审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9)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推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1)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无下属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3

82

-

77

5

合计

83

82

77

5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6张报表(见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预算批复表2017)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9,514,899元,支出9,514,899元,收支平衡。其中:人员支出8,946,334元,占总支出94%;公用支出568,565,占总支出6%;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640,496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9,514,899元,比上年增加1,874,403,同比增长24.52%,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9,287,257元,占总收入97.6%;其他收入227,642元,占总收入2.4%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7,640,496元,2017年我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9,514,899元比上年增加1,874,403万元,同比增长24.52%,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697元,占总支出10.85%;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947,555元,占总支出9.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973元,占总支出5.3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7,026,674元,占总支出73.85%。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104,837元,占总支出74.67%;商品服务支出568,565元,占总支出5.9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1,497元,占总支出19.35%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31.7

24.5

-7.2

-22.7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

10

0

0

公务接待费

10.7

10

-0.7

-6.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4.5

-6.5

-59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车辆用油和过路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17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按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表填列),2017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568,565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5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9%;

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58%;

办公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5%;

邮电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5%;

差旅费1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35%;

工会经费87,21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34%;

福利费46,355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2%;

会议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8%。

2.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2017年申报采购资金958万其中:公积金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为938万元,办公设备更新购置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本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30,109,931.24元,其中:流动资产6,768,901.09元,固定资产23,341,030.15元。固定资产由业务用房13,013,312.05元,车辆623,200.00元,其他资产9,704,518.10元组成。

  1.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安排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7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部门预算     (万元)

资金总额:

951.49万元

按收入性质分:

951.4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

951.49万元

其中:中央及省补助

其中:基本支出

951.49万元

本级安排

951.49万元

项目支出

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全州业务计划

1、缴存住房公积金25亿元

2、提取个人帐户公积金13.03亿元

3、贷款发放21.5亿元

4、预计实现增值收益7500万元

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按照2017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中“完成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我中心将申报资金950万元将建设一套新的信息系统。以此打造全新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服务渠道多样化,以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的模式开展全民服务。集中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网站、网上办事厅、微信、手机APP、查询机等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业务咨询、查询和受理服务,实现“以业务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转变。

6.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5日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doc 

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预算批复表201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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