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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州内的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建活动,承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庆典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更改工作;协调州内民族和宗教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参与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及有关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使用好少数民族“三项”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基金、民族工作经费);参与对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工作。

7.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在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需由政府协助的事项,并负责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向州委提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意见和建议。

9.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对外的民族、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11.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县(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13.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开展民族调查研究,促进社科发展。民族学基本理论研究,民族政策研究,民族语言文学研究,民族史研究,民族生态环境研究,区域经济研究,民族旅游研究;编印《黔南民族》期刊杂志和《黔南民族调查》(年度)专辑;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

15.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历史文物研究、博物馆研究、通史和近现代史研究、古代建筑研究、古书画研究、古器物研究、文物修复技术研究、藏品研究。文物宣传出版:文物宣传、文物讲解

(二)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社会事业科)、宗教科3个科室,下设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古籍语文办公室、天主教爱国会3个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下属黔南州民族博物馆和黔南州民族研究所2个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职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24人,退休人员2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民族博物馆、黔南州民研所共3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民族博物馆、黔南州民族研究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州民宗委本级

26

44

14

11

19

州民族博物馆

10

14

0

8

6

州民族研究所

6

7

0

5

2

合计

42

65

14

24

27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008196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893839元,比上年增加885643,同比增长12.64%,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7008196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7893839元,比上年增加885643,同比增长12.64%,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7893839元,支出7893839元,收支平衡。

 

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州民宗委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700.82

789.39

88.56

12.64

700.82

789.39

88.56

12.64

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加

人员经费

523.91

598.52

74.61

14.24

523.91

598.52

74.61

14.24

人员工资增加

公用经费

51.90

65.86

13.96

26.89

51.90

65.86

13.96

26.89

工作业务量增加

项目经费

125

125

0

0

125

125

0

0

 

其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008196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893839元,比上年增加885643,同比增长12.64%,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7893839,占总收入84.72%;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423581元,占总收入15.2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7008196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7893839元,比上年增加885643,同比增长12.64%,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作业务量预计增加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1426元,占总支出58.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7738元,占总支出的24.8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012元,占总支出6.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711元,占总支出3.5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79952元,占总支出6.0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343031元,占总支出67.68%;商品服务支出1908633元,占总支出24.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2175元,占总支出8.14%。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26896元,占总支出的28.21%;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664760元,占总支出的21.09%;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支出42.56元,占总支出26.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175元,占总支出8.16%。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州民宗委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33.6

32.6

-1

-2.98

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报废,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用

5

5

0

0

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

21.1

21.1

0

0

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5

6.5

-1

-13.33

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报废,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州民宗委                                                       单位: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410000元.

一、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办公费24000,占公用经费支出5.85%;差旅费61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88 %;电费3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54 %;邮电费53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93%;公务接待费11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68 %;因公出境费用2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83%;会议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02%;培训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76 %;劳务费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5 %;租赁费47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46%;其他交通费用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88 %;物业管理费5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51%。

二、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办公经费70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07%;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88%;培训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88%;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8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19%;公务用运行维护费2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37%;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0.73%。

2.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拟对2018年《黔南民族》第1-4期的印刷业务进行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3253412.27元。其中流动资产6808108.78元,固定资产6446867.19元。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共计1250000,其中,1200000元为保运转支出,50000元编印发行《黔南民族》杂志2018年1-4期,项目经费合计,4期杂志的印刷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实施。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设定目标:认真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举办民族民族地区创新发展论坛、继续做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抓好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和三都同步建成小康的扶持工作、支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试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做好宗教各项工作。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

相关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一.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调研、少数民族服饰文化调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调研、少数民族节庆文化调研。二.学术交流:积极撰写论文或邀请参加相关学术交流、组

稿、审稿和论坛四(人)次以上。三.科研课题:民族古籍普查、荔波布依傩戏仪式整理与调查、黔南州民族特色村寨数据库建设、贵州省民族古籍数据库建设。四.编印刊物:编印《黔南民族》2018年第1-4期。五.出版著作:《水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水族卷》

  •  
    • 满意度指标:编印出版书籍和《黔南民族》期刊杂志发排稿件达到“齐、清、定”;差错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得到读者好评。

         

 6.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附件:1民宗系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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