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汇总)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州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州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各委(厅)和州委、州人大常委会交给州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州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州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省人大、州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州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州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州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各部门向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拟订全州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州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二)办理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一)加强党务政务联系工作。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联络,争取有关部委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发挥“窗口”作用。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大对黔南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旅游资源、自然生态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等的宣传推介,提高黔南知名度。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北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计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在北京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五)参与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引智引才工作。配合为州内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和州各部门在北京开展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引智引才活动牵线搭桥,并负责后续的追踪和信息反馈工作。
(六)加强联络与搞好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我州参加全国性会议代表的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州领导及相关部门在京办理业务、举办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七)协调、指导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和州直有关部门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帮助其协调、疏通与驻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
(八)加强与国家信访局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州信访局的指导下,协助州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做好州内进京上访人员的稳控和劝返工作;负责首都重大信访信息的报送工作。
(九)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搞好专题调研,开展信息交流,建立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办理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事项。
(十一)办理州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信访维稳有关事项。
(十二)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一)加强党务政务联系工作。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联系联络,争取有关部委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发挥“窗口”作用。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大对黔南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旅游资源、自然生态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等的宣传推介,提高黔南知名度。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上海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计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在上海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五)参与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引智引才工作。配合为州内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和州各部门在上海开展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引智引才活动牵线搭桥,并负责后续的追踪和信息反馈工作。
(六)加强联络与搞好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州领导及相关部门在沪办理业务、举办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七)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搞好专题调研,开展信息交流,建立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八)办理州委、州政府、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事项。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州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沟通,开展所在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及时准确向州委、州政府及州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二)负责州领导和州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州重要组团以及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完成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和配合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客商邀请等有关工作。为州级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的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
(五)抓好所在区域招商引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所在区域内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联系,强化其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推介发布我州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完善客商资源信息库,建立健全招商网络;开展行业发展、产业转移等情况的调研,抓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对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协助州有关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项目洽谈引进工作,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州企业与珠三角地区企业之间的投资合作。
(七)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黔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提供相关服务。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黔南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扩大黔南影响力,提高黔南知名度。
(九)受州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负责区域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州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州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黔南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州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十)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生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劳务人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工作,帮助其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黔南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十二)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州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沟通,开展所在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及时准确向州委、州政府及州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向的信息。
(二)负责州领导和州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调做好州重要组团以及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调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我州在成渝及周边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完成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和配合我州在成渝及周边地区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客商邀请等有关工作,为州级部门、县(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在成渝及周边地区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
(五)抓好所在区域招商引资各项基础工作。
(六)负责对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成渝及周边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七)加强与成渝及周边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黔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提供相关服务。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黔南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扩大黔南影响力,提高黔南知名度。
(九)受州有关部门委托,协调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十)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生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劳务人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工作,帮助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黔南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十二)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及所属黔南州信息管理中心、黔南州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值守应急中心、黔南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黔南州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共9家单位组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信息管理中心、黔南州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值守应急中心、黔南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黔南州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八家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2017年末编制人数为149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人数为194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本级 |
66 |
127 |
56 |
71 | |
黔南州信息管理中心 |
30 |
15 |
15 |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 |
3 |
20 |
20 |
||
黔南州人民政府值守应急中心 |
6 |
6 |
6 |
||
黔南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20 |
4 |
4 |
||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
3 |
3 |
1 |
2 | |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6 |
6 |
3 |
3 | |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
10 |
5 |
4 |
1 | |
黔南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
5 |
8 |
1 |
2 |
5 |
合计 |
149 |
194 |
62 |
50 |
82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有7张报表,祥见附表,具体说明如下 :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2537.80万元,支出2537.80万元,收支平衡;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2153.71万元,支出2153.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4.0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7.83%,其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项目增加。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州政府办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2,153.71 |
2,537.80 |
384.09 |
17.83 |
2,153.71 |
2,537.80 |
384.09 |
17.83 |
|
人员经费 |
1,207.62 |
1,588.17 |
380.55 |
31.51 |
1,207.62 |
1,588.17 |
380.55 |
31.51 |
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 |
公用经费 |
257.42 |
338.51 |
81.09 |
31.50 |
257.42 |
338.51 |
81.09 |
31.50 |
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
项目经费 |
620.00 |
545.00 |
-75.00 |
-12.10 |
620.00 |
545.00 |
-75.00 |
-12.10 |
专项经费减少 |
其他 |
68.67 |
66.12 |
-2.55 |
-3.71 |
68.67 |
66.12 |
-2.55 |
-3.71 |
控制三公经费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2537.80万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2153.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4.0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7.83%,其原因是2018年预算支出项目增加。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2537.80万元,占总收入84.69%;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458 .89万元,占总收入15.31%。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537.80万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153.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4.0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7.83%,其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8.99万元,占总支出72.71%;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39.71万元,占总支出4.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11万元,占总支出3.2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3.00万元,占总支出4.10%。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92.06万元,占总支出46.45%;商品服务支出887.48万元,占总支出29.6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6万元,占总支出8.6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06.85万元,占总支出33.6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16.98万元,占总支出27.2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55.71万元,占总支出15.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6万元,占总支出8.6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州政府办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78 |
89.1 |
11.1 |
14.23 |
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4.2 |
4.7 |
0.5 |
11.90 |
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
公务接待费 |
31.2 |
32.4 |
1.2 |
3.85 |
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2.6 |
52.00 |
9.4 |
22.07 |
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2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州政府办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42.48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差旅费86.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5.26%;公务接待费支出24.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15%;邮电费1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92%;办公费44.3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9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4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33%;因公出国(境)费用4.7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7%;租赁费1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92%;工会经费15.43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51%;福利费12.99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9%;取暖费0.02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1%;其他交通费用74.64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80%;培训费用1.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4%;会议费1.7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0%;公务用车维护费4.6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4%;水费0.7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0%;物业费用1.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9%;电费用7.3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3%;劳务费0.2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6%。
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81%;办公经费214.88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2.74%;公务接待费24.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15%;因公出国(境)费用4.7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7%;公务用车维护费4.6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34%;会议费1.7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0%;培训费用1.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4%;商品和服务支出70.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59%;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6%。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无政府采购计划。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①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2438.57万元。其中:房屋:768.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1.52%;车辆433.0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76%;单价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235.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67%;其他固定资产1001.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1.05%
②本单位在2017年固定资产增加136.01万元,其中:越野车两辆,价值103.9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增加17.20万元。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专项业务费545.0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邮电费2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67%;慰问费5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17%;党建帮扶工作5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17%;应急处置工作3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50%;租赁支出1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3%;办公费15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7.52%;其他费用13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3.85%;公报发行工作25.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59%;招商活动支出80.0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68%。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州政府办各项工作稳固提升。 3、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走基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加快推进“志智双扶·感恩奋进”思想扶贫工作。 5、认真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1、抓好公文处理。对符合体例格式、政策法规要求的各类来文及时分办、拟办、送签、转办。不定期下发公文错情通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来文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严格按规范行文。 2、抓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段应急值守和值班抽查。 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开展3次综合应急演练。开展(参加)州级宣传活动2次,组织应急系统集中培训1次。修编应急预案2个。及时办理反馈省、州领导批示件。及时办理省转州办理反馈的扶贫专线转办、督办件。 3、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转交和办理省、州交办的建议提案,完成交办工作。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对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对州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情况。 4、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来文或留言情况做好省长、州长信箱网民留言答复办理。 编制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公报》6期。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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