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州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的建议;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农牧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州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改、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州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产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四)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用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六)组织和指导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七)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和农业贸易规则拟订;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拟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十八)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有关合同管理,负责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的过渡期内,会同国土资源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委机关及下属19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州农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8个,为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渔政管理站(州水产工作站、贵州船舶检验局黔南检验处)、黔南州农机安全监理所、黔南州种子管理站、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黔南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州饲草饲料工作站(州草原监督站)、黔南州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黔南州农业技术推广站、黔南州土壤肥料站、州畜禽品种改良工作站、黔南州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黔南州农业广播学校、州蔬菜果树中心、州农业区划办公室、州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州独山兽医卫生检疫站组成。均为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阐述总编制人数、在职实有人数,可区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军转干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离退休人员等情况;以表格形式列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本级预算 |
225 |
340 |
49 |
128 |
163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要求将财政部门公开所有表格全部公开,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35969423.00元,支出35969423元,收支平衡;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44578497元,支出44578497 元。2018年比上年减少8609074元,同比减少19.3%。其原因是: 2018年相比上年减少土地确权资金7210000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人员变化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399074元。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汇总)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7年 |
2018年 |
增加额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额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4458 |
3597 |
-861 |
-19.3% |
4458 |
3597 |
-861 |
-19.3% |
主要为较上年减少了全州土地确权州级配套资金721万 |
人员经费 |
3138 |
2917 |
-221 |
7% |
3138 |
2917 |
-221 |
-7% |
收入支出减少为州社会保险基金拨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部分,2018年预算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故一般公共预算比上年减少此项经费 |
公用经费 |
195 |
276 |
81 |
41.5% |
195 |
276 |
81 |
41.5% |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定额工作经费、同时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提取基数。 |
项目经费 |
1125 |
404 |
-721 |
-64.1% |
1125 |
404 |
-721 |
-64.1% |
较上年减少了全州土地确权州级配套资金721万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5969423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4578497 元。2018年比上年减少8609074元,同比减少19.3%,其原因是:2018年相比上年减少土地确权资金7210000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人员变化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399074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35969423元,占总收入81%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出)8404959元。占总收入的19%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5969423 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44578497元。2018年比上年减少8609074元,同比减少19.3%,其原因是: 2018年相比上年减少土地确权资金7210000元,人员变化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399074元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2582319元,占总支出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314元,占总支出3.4%;住房保障支出2246826元,占总支出6..3%。农林水事务支出29915964.00元,占总支出83.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4941525元,占总支出69.3%;商品服务支出6800793元,占总支出18.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7105元,占总支出11.8%。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63159元,占总支出的25.8%;机关商品服务支出5988793元,占总支出的16.6%;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支出16490366.00元,占总支出的4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7105元,占总支出的11.8%;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委员会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146.7 |
155 |
8.3 |
6 |
为完成全州农业扶贫工作,州农技干部等下偏远贫困农村开展扶贫攻坚帮扶,相应增加公务车辆油料过路费预算开支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2.6 |
12 |
-0.6 |
-4.8 |
厉行节约压缩出国出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31.6 |
20 |
-11.6 |
-36.7 |
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标准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
无变化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2.5 |
123 |
20.5 |
20 |
为完成全州农业扶贫工作,州农技干部等下偏远贫困农村开展扶贫攻坚帮扶,相应增加公务车辆油料过路费预算开支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5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委员会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2760793元,
其中按部门经济科目分:劳务费3.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2%;会议费22万元,占8%;因公出国出境费12万元,占4.3%;培训费23万元,占8.4%;办公费9万元,占3.3%;水电费15万元,占5.4%;差旅费25万元,占9%;公务接待费20万元,占7.3%;邮电费5万元,占1.8%;维修(护)费4万元,占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万元,占7.4%;咨询费1万,占0.4%;公车运行费12.5万元,占4.5%;工会经费28.2155万元,占10%;福利费22.9438万元,占8.3%;其他交通费52.92万元,占19.2%。
按政府经济科目分:委托业务费2.2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9%;会议费10万元,占定额公用经费的3.6%;因公出国出境费6万元,占2.2%;培训费8万元,占2.9%;办公费130.0793万元,占47.1%;公务接待费10万元,占3.6%;维修(护)费2万,占0.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6万元,占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占2.5%;商品和服务支出81.2万,占29.4%。
2政府采购情况
各部门应公开政府采购情况,如2018年无采购情况,则需说明当年无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涉及零星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按照政府当年的协议供货方式按需用定额公用经费和相应的工作经费等购买。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2017年12月底,固定资产为16726065.53元,其中:公务车辆15辆,价值2545456.05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以上固定资产均为原始价值,目前单位未提取折旧。有办公用房18352.43平方米,价值7384276.00元。全部在用。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专项业务费4040000,主要根据我单位相关部门州区划办、州农业执法支队、州农业技术推广站、州种子站、州农经站、州农广校、州植保站、州能源办、州土肥站、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品改站、州水产站、州草地站、州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单位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的工作经费。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以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为统领,以构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为主要目标,以生态茶叶、蔬菜、水果、刺梨、特色养殖和中药材六大产业为主导,以质量安全、市场流通、品牌建设、三产融合、良种繁育、科技推广六大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农村改革为动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实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2018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26%以上;全州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7%以上;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达65%。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一)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调优粮经种植结构,打赢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攻坚战,把旱地基本农田、25°以上坡耕地、非耕地、重要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旅游公路沿线、城镇周围的农地全部种植高效经济作物。提高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大力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重点发展茶叶、蔬菜、精品水果、生态畜牧产业。做强生态茶产业,提质改造标准化茶园面积10万亩;做特生态蔬菜产业,以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为抓手,建设蔬菜基地面积100万亩;做精精品水果产业,建设标准果园80万亩;做优生态畜牧业,建设南方山地生态畜牧业大州,实现年肉类总产量达55万吨,出栏生猪429万头,出栏生态家禽2300万羽,出栏牛、羊24、72万头(只)。(二)加快推进产业扶贫,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以龙头企业为引领,项目实施为载体,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全州围绕重点产业,创建5个“一县一业”全产业链项目示范县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联结带动机制,用好用活省、州产业扶贫子基金,带动产业发展有效惠及广大农户,产业覆盖贫困人口达100%。加强与广州对口帮扶协作,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产业扶贫九个全覆盖。(三)加快推进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园区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优化园区布局,加大要素聚集,增强竞争实力,做大做强农业园区,把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引领黔南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现代农业发展龙头。紧紧围绕全州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抓好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体的园区第二产业和以农业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为主体的园区第三产业。2018年建设州级以上农业园区95个,其中省级农业园区58个,计划完成投资150亿元,产值280亿元。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战略,积极发展较好的农业园区转型升级为田园综合体。2018年,每个县(市)建设1个以上田园综合体,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康体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四)加快推进农业招商力度,努力挖掘农业发展潜力。2018年,完成招商引资123亿元、农业投资75亿元以上,培育20个以上州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州新增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五)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8年,全州“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达80万亩以上,累计认定面积达460万亩以上,占全州耕地面积6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10个以上、有机农产品认证20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无公害养殖企业产地认定占规模养殖场企业73%。(六)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承包合同签订率、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率均达95%以上,全面完成县级自查和州级核查工作,力争通过省级验收;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在全州所有乡镇推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50%以上乡镇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每县(市)选择3个乡镇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以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深入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示范,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力争2018年“三变”改革覆盖30%的行政村。(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防控农业环境污染。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减量投入、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修复为手段,积极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全州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建成一定数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场)和配套收集体系;生态网箱养殖推广面积达6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8%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全州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八)加快推进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动植物安全。切实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完成州下达的疫病监测计划任务。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及物质储备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年大、中家畜及家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3%以内。做好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推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和防控。加强技术培训和检查督促,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九)加快推进农技队伍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科技服务整体水平。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运行经费 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