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经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5) 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6) 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 审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9) 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 推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1) 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无下属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83 |
84 |
- |
77 |
7 |
合计 |
83 |
84 |
|
77 |
7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见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批复表2018)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9,287,257元,支出9,287,257元,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11,427,074元,支出11,427,074元,收支平衡。比上年增加2,139,817元,同比增长23%。其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资。
特别说明,收支未含由社会保险基金拨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部分374,835元。其中:人员支出10,223,405元,占总支出90%;公用支出1,203,669元,占总支出1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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