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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经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5) 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6) 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 审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9) 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 推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1) 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无下属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3

84

-

77

7

合计

83

84

 

77

7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见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批复表2018)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9,287,257元,支出9,287,257元,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11,427,074元,支出11,427,074元,收支平衡。比上年增加2,139,817,同比增长23%。其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资。

特别说明,收支未含由社会保险基金拨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部分374,835元。其中:人员支出10,223,405元,占总支出90%;公用支出1,203,669元,占总支出1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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