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州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2)参与草拟有关扶贫开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黔南州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督促和指导“减贫摘帽”工作,对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备案、监督管理、绩效考核。
(6)负责对口帮扶工作和社会帮扶工作。拟订年度对口帮扶合作工作计划,对接、协调、落实对口帮扶的相关事宜,抓好对口帮扶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方案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境外、省外、州外帮扶我州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合作工作;协调、落实中直、省直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定点帮扶工作的有关事宜;参与州直部门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制定。
(7)做好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整乡(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
(8)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及州级龙头企业的资格审查、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9)抓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10)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动态监测、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
(11)承担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机构3个:其中 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2个
3、部门人员构成:
阐述总编制人数、在职实有人数,可区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军转干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离退休人员等情况;也可以表格形式列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州扶贫开发局本级预算 |
30 |
39 |
12 |
16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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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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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6559805.00元,支出6559805元,收支平衡;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5522025元,支出5522025 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1037780元,同比增加18.8%。其原因是:增加了2017年新调进人员工资福利及预算安排的定额公用经费等。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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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2017年 |
2018年 |
增加额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额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552 |
655.9 |
103.9 |
18.8% |
552 |
655.9 |
103.9 |
18.8% |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定额工作经费、同时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提取基数。0 |
人员经费 |
321 |
394 |
73 |
22.7% |
321 |
394 |
73 |
22.7% |
增加了2017年新调进人员工资福利 |
公用经费 |
31 |
61.9 |
30.9 |
99.7% |
31 |
61.9 |
30.9 |
99.7% |
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定额工作经费、同时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提取基数。 |
项目经费 |
200 |
200 |
0 |
0 |
200 |
200 |
0 |
0 |
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559805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5522025 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1037780元,同比增加18.8%,其原因是: 增加了2017年新调进人员工资福利及预算安排的定额公用经费等。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6559805元,占总收入91.8%;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583918元,占总收入的8.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6559805 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5522025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1037780元,同比增加18.8%,其原因是: 增加了2017年新调进人员工资福利及预算安排的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364855元,占总支出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061元,占总支出3.1%;住房保障支出332552元,占总支出5%。农林水事务支出5661337元,占总支出86.3%。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698293元,占总支出56.3%;商品服务支出2618719元,占总支出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793元,占总支出3.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454889元,占总支出的37.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475719元,占总支出的37.8%;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支出1386404元,占总支出的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793元,占总支出的3.7%;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28.9 |
37 |
8.1 |
28 |
为完成全州扶贫工作,业务工作量加大相应增加公务车辆油料过路费预算开支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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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8.9 |
7 |
-1.9 |
-21.3 |
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标准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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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 |
30 |
10 |
50 |
为完成全州扶贫工作,业务工作量加大相应增加公务车辆油料过路费预算开支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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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定额公用经费共计618719元,其中按部门经济科目分:办公费8.315万元,占定额公用经费的13.5%;邮电费0.4065万元,占0.7%;培训费2.5万元,占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占8%;水电费1.8785万元,占3%;劳务费2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2万,占3.2%;差旅费10万元,占16.2%;咨询费0.5万元,占0.8%;会议费1.2万,占2%;印刷费0.8万元,占1.3%;工会经费4.0998万元,占6.6%;福利费2.4921万元,占4%;公务交通补贴16.38万元,占26.5%。委托业务费1.8万元,占3%。
按政府经济科目分其中:办公费33.5719万元,占定额公用经费的54.4%;培训费2.5万元,占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占8%;委托业务费2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2万元,占3.2%;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占23.2%。
2政府采购情况
各部门应公开政府采购情况,如2018年无采购情况,则需说明当年无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涉及零星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按照政府当年的协议供货方式按需用定额公用经费和相应的工作经费等购买。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2017年12月底,固定资产为1985990.30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价值216700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以上固定资产均为原始价值,目前单位未提取折旧。无办公及其他用房。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专项业务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的工作经费。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一)强化督查调度,落实好工作指导。 1.强化督查检查。继续完善脱贫攻坚督查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参与的综合督查组对行业扶贫工作落实、资金监管、涉农资金整合、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适时在工作后进县召开专题调度会,倒逼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黔南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每月对全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落实监管责任。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随意贪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重点督查2015—2017年度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执行情况。督促县级做好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安排、分配、审批、使用、报账,加快资金投入使用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强化信贷扶贫。力争2018年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特惠贷)5亿元以上。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月调度,加强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系统管理,对各县(市)扶贫小额信贷及贴息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督查指导。 (二)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好工作责任。 4.加强动态管理。紧盯34.46万农村贫困人口,规范贫困识别程序,持续做好脱贫退出、返贫纳入和新识别贫困人口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要求,扎实抓好贫困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实行动态信息数据每月一调度、一清洗,及时剔除或更新数据,做到贫困信息及时采集、有序更新、及时清洗。 5.完善档案资料。按照省统一要求,认真清理和完善贫困村、贫困户档案。对原始档案进行清理,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印证材料、登记表、各年度信息采集表数据完整、准确,贫困户收支台账和帮扶台账等各项数据与贫困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对全州建档立卡“回头看”开展交叉检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确保做到精准识别、因户因人施策、脱贫退出、巩固提高、返贫动态“五个真实可靠”。 6.提高脱贫质量。严把退出时序、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核查比对、评估检查“五个关口”,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要求。进一步靠实州县乡村四级在脱贫验收中的责任和相关行业部门验收责任,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精准脱贫失责倒查追责。加强对贵定县、惠水县“减贫摘帽”精准指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7.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跟踪评估,对退出不达标、脱贫不稳定以及因各种因素返贫的及时纳入返贫。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扶持、减贫不减力度的要求,继续强化对已脱贫人口帮扶,完善保险、救助等风险防范机制,减少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确保退出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强化工作推动,落实好工作目标。 8.扎实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围绕民生监督、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责任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查找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处理意见,协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9.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思路,以实现产业全覆盖为目标,坚持“一长两短”的发展路径,建立贫困户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督促县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关政策或措施。做强做优茶叶、刺梨、蔬果、中药材、绿壳蛋鸡等主导产业,配合牵头部门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和“黔货出山”,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技术服务,切实把“三农”技术服务转移到产业扶贫项目和助农增收服务上,积极培育新产业、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确保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每个县市有1—3个规模产业,每个乡镇必须有1个特色种类,每个村必须有1个优势品种和建立1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所有贫困人口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 10.加快农村“三变”改革步伐。配合州农委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和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健全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脱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培育州级以上龙头企业 20个、新增100个家庭农场和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贫困村和规模化农业基地至少建成1个电商网店。 11.建立和完善产业扶贫投融资平台。积极推进县(市)组建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加强项目包装和项目管理,同步安排基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落地,确保4月30日前完成并全部录入“扶贫产业基金大数据管理平台”,用好用活省州产业扶贫子基金,帮助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 12.提升贫困劳动力素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认真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民族特色手工培训、技能教育长期培训、扫盲培训等方式,提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自我发展动力,带动家庭脱贫,确保全员培训4.2 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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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运行经费 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doc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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