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牵头拟订全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州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4)负责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州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州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州社会捐助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州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职责调整。
将州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划入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州民政局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划入州应急管理局。
将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工作职责划入州医疗保障局。
⑤将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州民政局。
(16)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州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与州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黔南州行政区划图。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州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州社会救助局、州救助服务中心、州慈善总会办公室、州福彩中心4家单位组成。州民政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州社会救助局、州救助服务中心、州慈善总会办公室、州福彩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现有行政人员编制19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37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职工45人,离休1人,退休20人,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共66人(行政19人、事业26人、离退休21人)。注:涉及机构改革期间,人员编制划转等事项暂未完成,仍然使用划转前的编制及人员数据。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州民政局本级 |
56 |
66 |
19 |
26 |
21 |
黔南州精神病医院 |
67 |
88 |
57 |
31 | |
黔南州救助管理站 |
28 |
43 |
23 |
20 | |
黔南州社会福利院 |
20 |
23 |
15 |
8 | |
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6 |
11 |
6 |
5 | |
黔南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
10 |
9 |
1 |
8 | |
合计 |
187 |
240 |
19 |
128 |
93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32,367,000元,支出32,367,00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37,486,645元,支出37,486,645元,比上年减少5,119,645元,同比减少13.66%。其原因是: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本级) 单位: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37,486,645 |
32,367,000 |
-5119645 |
-13.66% |
37,486,645 |
32,367,000 |
-5119645 |
-13.66% |
人员调出 |
人员经费 |
7,012,572 |
6,318,005 |
-694567 |
-9.90% |
7,012,572 |
6,318,005 |
-694567 |
-9.90% |
人员调出 |
公用经费 |
1,004,073 |
898,996 |
-105077 |
-10.46% |
1,004,073 |
898,996 |
-105077 |
-10.46% |
人员调出 |
项目经费 |
29,470,000 |
25,150,000 |
-4320000 |
-14.66% |
29,470,000 |
25,150,000 |
-4320000 |
-14.66% |
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在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 |
其他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2,367,0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7,486,645元,比上年减少5,119,645元,同比增长同比减少13.66%,其原因是: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2,367,0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7,486,645元,比上年减少5,119,645元,同比增长减少13.66%,其原因是: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31,543,051元,占总支出97.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28元,占总支出0.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15,022元,占总支出1.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753,220元,占总支出17.74%;商品服务支出2,188,996元,占总支出6.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24,785元,占总支出75.46%。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216,021元,占总支出的16.11%;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188,996元,占总支出的6.7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37,199元,占总支出1.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24,785元,占总支出75.4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67,000元,支出32,367,00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6,645元,支出37,486,645元,比上年减少5,119,645元,同比减少13.66%。其原因是: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37486645 |
32,367,000 |
5,119,645 |
13.66% |
100% |
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37486645 |
32,367,000 |
5,119,645 |
13.66% |
100% |
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
|
|
|
|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67,000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5,819,164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7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7,384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990,000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600,000元;2081001儿童福利2,440,000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50,0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490,000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30,000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9,633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435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3,435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64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2,56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711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15,022元。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86,645元,比上年减少5,119,645元,同比增减少13.66%,其原因是:1.部分低保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2.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自然减员;3.压缩小专项经费用于脱贫攻坚;4.本年度财政不再批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报送部门预算时人员调出,相比上年减少。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6460675元,比上年减少641511元,同比减少9.9%;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60000元,比上年减少390000元,同比减少18.0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2310元,比上年减少64926元,同比减少12.08%;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00,000元,比上年增加3690000元,同比增加1230%;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410,000元,比上年减少810000元,同比减少18.36%;2081001儿童福利3,010,000元,比上年减少570000元,同比下降18.93%;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0,000元,比上年减少170000元,同比下降8.41%;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430,000元,比上年减少940000元,同比减少8.22%;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10,000元,比上年减少80000元,同比减少8.79%;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0,348元,比上年减少715元,同比减少6.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057元,比上年减少1622元,同比减少10.77%;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5057元,比上年减少1622元,同比减少10.7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1995元,比上年减少13347元,同比减少14.5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8,700元,比上年减少6131元,同比减少6.9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5,217元,比上年减少12506元,同比减少8.05%;2210201住房公积金577256元,比上年减少62234元,同比减少10.78%;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120,000元,比上年减少1,120,000元,同比减少100%;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330000元,比上年减少3330000元,同比减少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217,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18,005元,公用经费支出898,996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8,016,645元,比上年减少799645元,同比增长减少9.97%,其原因是:人员调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12,572元,比上年减少694567元,同比减少9.9%;公用经费支出1,004,073元,比上年减少105077元,同比减少10.4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黔南州民政局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内容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8,016,645 |
7,217,000 |
-799645 |
-9.97% |
8,016,645 |
7,217,000 |
-799645 |
-9.97% |
人员调出 |
人员经费 |
7,012,572 |
6,318,005 |
-694567 |
-9.90% |
7,012,572 |
6,318,005 |
-694567 |
-9.90% |
人员调出 |
公用经费 |
1,004,073 |
898,996 |
-105077 |
-10.46% |
1,004,073 |
898,996 |
-105077 |
-10.46% |
人员调出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8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250000 |
139000 |
-110000 |
-44.4% |
新增出国考察事项,根据上年支出调整本年预算。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80,000 |
80,000. |
100% |
本年度预计赴法国参加养老工作考察 |
公务接待费 |
70000 |
40,000 |
-30000 |
-42.85% |
根据上年开支数调整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0000 |
19,000 |
-161000 |
-89.44% |
定额预算1.9万元,不足部分从小专项列支。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民政局 单位:元 |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说明:2019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898,99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9%;劳务费10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1%;公务接待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0.04%;工会经费63,63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福利费38,106.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2%;取暖费6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其他交通费183,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4%。离休人员特需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1%;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6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1,004,073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0元,同比减少4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比上年减少161000元,同比减少89.45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00元,比上年增加145000元,同比增加67.4%;工会经费71,369元,比上年减少7739元,同比减少10.8%;福利费42,644元,比上年减少4538元,同比减少10.64%;取暖费6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他交通费225,000元,笔上年减少41400,同比减少18.4%。
政府采购情况
预计采购会议室条椅、会议椅一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占有固定资产1,670,377.28元,其中:办公用房160,000元,业务用房1元(名义价值),其他用房90,001元,公务用车330,8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089,575.28元。与2017年同期2,149,521.46元相比,固定资产减少479144.18元,同比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报废办公设备一批价值219614.18元,以前年度上缴公务车辆2辆价值444410元,新购进固定资产184880.00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4万元。其中,纳入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4万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州级补助资金,本年度绩效目标是2019年度全州孤儿生活、就学、医疗得到有效保障,产出指标是保障全州孤儿1781人,效益指标是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提升,满意度指标是孤儿满意度达85%以上。项目文本见附件。
序号 |
事项 |
|
备注 |
一、 |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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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 目标 |
(一)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民政系统职责任务,完善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好州、县两级民政队伍力量,有效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二)分类解决民政发展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制约和影响民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分轻重分批次加以解决,不断提升民政“三最一专”工作水平,展现民政系统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争创民政领域典型。学习借鉴全国、全省和全州先进典型做法和经验,补齐自身短板,积极向先进典型单位靠拢。全州民政系统形成大力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以及“问题大排查解题大竞赛破题大落实”的高效协同工作体系,推动工作多出经验、多出亮点、多出特色,争取行业典型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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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 指标 |
紧紧围绕自身职责任务,以全国全省和全州先进典型为榜样,梳理、化解制约和影响民政领域发展的主要问题,着力补齐自身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职能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使黔南民政工作创特色、出亮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本部门安排项目支出25,150,000元,其中:其他优抚支出333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3.24%,主要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发放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5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78%,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费,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7%,主要用于州级企业困难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拨付给州资本营运公司等单位;其他优抚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配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43%,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其他优抚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配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2%,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49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41.7%,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5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7.35%,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30,000院,占项目预算总额的3.3%,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需下拨各县(市)民政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60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4.3%,用于州级配套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需下拨各县(市、区)民政局;儿童福利2,44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7%,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需下拨州社会福利院和各县(市)民政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20,000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2%,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核定, 对超编人员财政不供给任何公用经费。 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的核算定额,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和收支计划的安排,做到增收节支,量财办事。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实行"包死定额, 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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