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全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
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对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省下达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
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
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州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贯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措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
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承担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
和规范、相关标准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测。配合省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1)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经州政府授权,对各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负责生态环境污
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加强对县(市)分局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
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州
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州级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州生态环境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南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黔南州生态环境应急和宣教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黔南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及黔南州生态环境应急和宣教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我局上年年未在职39人,退休23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参公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本级) |
59 |
62 |
13 |
11 |
15 |
23 |
合计 |
59 |
62 |
13 |
11 |
15 |
23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分别为: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9 017 210.5元,支出9 017 210.5元,收支平衡;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收入7 854 749元,部门预算支出7 854 749元,比上年增加1 162 461.5元,同比增长14.8%。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7854749 |
9017210.5 |
1162461.5 |
14.80% |
7854749 |
9017210.5 |
1162461.5 |
14.80% |
增加退休人员导致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
人员经费 |
5470425 |
6652598.94 |
1182173.94 |
21.61% |
5470425 |
6652598.94 |
1182173.94 |
21.61% |
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 |
公用经费 |
924324 |
1014611.56 |
90287.56 |
9.77% |
924324 |
1014611.56 |
90287.56 |
9.77% |
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工会费、福利费等相关费用增加 |
项目经费 |
1460000 |
1350000 |
-110000 |
-7.53% |
1460000 |
1350000 |
-110000 |
-7.53% |
缓解财政压力,压缩经费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9 017 210.5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7 854 749元,比上年增加1 162 461.5元,同比增长14.8%。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9 017 210.5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7 854 749元,比上年增加1 162 461.5元,同比增长14.8%。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482 787.48元,占总支出5.35%;卫生健康支出320 357.6元,占总支出3.55%;节能环保支出7 658 137.7元,占总支出84.93%;住房保障支出 555 927.72元,占总支出6.17%。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 056 854.94元,占总支出67.17%;商品服务支出2 364 611.56元,占总支出26.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5 744元,占总支出6.61%。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 712 764.78元,占总支出的63.3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 364 611.56元,占总支出的26.2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44 090.16元,占总支出的3.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 744元,占总支出的6.6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 017 210.5元,支出 9 017 210.5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 854 749元,支出7 854 749元,比上年增加1 162 461.5元,同比增长14.8%。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7854749 |
9017210.5 |
1162461.5 |
14.8% |
100% |
退休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7854749 |
9017210.5 |
1162461.5 |
14.8% |
100% |
退休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 017 210.5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6 308 137.7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 003.88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443.7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339.84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9 887.7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 833.0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5 636.7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0元;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 150 000元;2110301大气200 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55 927.72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 854 749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1 162 461.5元,同比增长14.8%,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6 308 137.7元,比上年增加1 191 603.74元,同比增长23.2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 003.88元,比上年减少32 839.56元,同比减少6.57%;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443.76元,比上年增加2073.48元,同比增长47.4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339.84元,比上年减少3156.24元,同比减少25.2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9 887.76元,比上年增加17 391.84元,同比增长15.4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 833.08元,比上年增加22 374.96元,同比增长59.7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5 636.76元,比上年增加10 980.72元,同比增长9.8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 150 000元,比上年增加550 000元,同比增长91.67%;2110301大气200 000元,上年无此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555 927.72元,比上年增加71 528.76元,同比增长14.77%;上年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11020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本年无此四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 667 210.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 652 598.94元,公用经费支出1 014 611.5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394,749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1 272 461.5元,同比增长19.90%,其原因主要是:州环保监测站上划省级后,其退休人员全部转入我局管理,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 652 598.94元,比上年增加1 182 173.94元,同比增长21.61%;公用经费支出1 014 611.56元,比上年增加90 287.56元,同比增长9.77%。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 |
2020 |
增加 |
增长(%) |
2019 |
2020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6394749 |
7667210.5 |
1272461.5 |
19.90% |
6394749 |
7667210.5 |
1272461.5 |
19.90% |
退休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
人员经费 |
5470425 |
6652598.94 |
1182173.94 |
21.61% |
5470425 |
6652598.94 |
1182173.94 |
21.61% | |
公用经费 |
924324 |
1014611.56 |
90287.56 |
9.77% |
924324 |
1014611.56 |
90287.56 |
9.77% |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130000 |
230000 |
100000 |
76.92 |
2019年公车运行费用预算不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公务接待费 |
30000 |
3000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000 |
200000 |
100000 |
100 |
2019年公车运行费用预算不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单位:元 |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0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626 000元,其中:办公费24 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83%;差旅费10 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电费100 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97%;公务接待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1.95%;劳务费15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4.28%;水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邮电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97%。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1 876 685.8元,其中通用设备1 410 824.8元(车辆787950.8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18%;专用设备4,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2%;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461861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4.62%。
比上年资产总量2 346 549.12元减少469 863.3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超过报废年限且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多笔资产申请报废核销。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9 017 210.5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线,持续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按时保质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中心城市(都匀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全州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95%;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州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企业1800家次。
②质量指标:圆满完成全局工作任务;土壤、噪声环境质量良好,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④成本指标:工资福利支出60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7万元;专项业务费135万元。
⑤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良性发展。
⑥社会效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感;遏制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降低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率;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水平。
⑦生态效益: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⑧可持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长效可持续发展。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对州生态环境局满意度≥80%;州委州政府对本局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环境执法监督项目350 000元。
根据《黔南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贵州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黔南州“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黔南州“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等文件规定,开展环境执法监督。资金主要用于现场监管执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环境专项行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生态环境学习及职业操守教育等。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800 000元。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9]25号)、《黔南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的通知》(黔南联席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资金主要用于排污口监管执法、排污口排查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及运行、执法人员及技术人员培训等。
(3)黔南州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工作200 000元。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发〔2017〕6号)、《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黔发改气候〔2017〕1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黔南州排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黔南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的各项工作等。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2:(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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