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案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设计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我院由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政治部和机关党委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我院人员总编制6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人,事业管理人员编制10人,事业工勤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9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人员4人,劳务派遣人员31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
64 |
75 |
49 |
8 |
18 |
合计 |
64 |
75 |
49 |
8 |
18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1654422.24元,支出11654422.24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3480274元,支出13480274 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原因是:转隶监委人员8人已划转,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收入 |
支出 |
变动原因 |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
合计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2.76 |
-13.54%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1.76 |
-13.54%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人员经费 |
10033464 |
8795198.8 |
-1238265.2 |
-12.34% |
10033464 |
8795198.8 |
-1238265.2 |
-12.34%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公用经费 |
3446810 |
2859223.44 |
-587586.56 |
-17.05% |
3446810 |
2859223.44 |
-587586.56 |
-17.05%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项目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预算安排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预算安排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1654422.24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480274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原因是: 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1654422.24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3480274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原因是: 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9746478.28元,占总支出83.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9737元,占总支出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997.2元,占总支出4.3%;住房保障支出756210元,占总支出6.4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403316.6元,占总支出72.1%;商品服务支出2809223.44元,占总支出24.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882.2元,占总支出3.36%,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0.43%。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234644元,占总支出的70.66%;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809223.44元,占总支出的24.11%;机关资本性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0.4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8672.6元,占总支出的1.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882.2元,占总支出的3.3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54422.24元,支出11654422.24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80274元,支出13480274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原因是: 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1.76 |
-13.54% |
100% |
人员较上年度减少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1.76 |
-13.54% |
100% |
人员较上年度减少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无 | |||||
其他 |
无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4422.24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80274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7466478.28元(2019年为8477562元,比上年减少1011083.72元,同比减少11.93%);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280000元(2019年为2760000元,比上年减少480000元,同比减少17.3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3950.04元(2019年为887714元,比上年减少253763.96元,同比减少28.5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107.52元(2019年为2890元,比上年增加217.52元,同比增长7.52%);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679.44元(2019年为22194元,比上年减少9514.56元,同比减少42.88%);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元(2019年为22194元,比上年减少22194元,同比减少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8688.08元(2019年为241547元,比上年减少12858.92元,同比减少5.3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854.84元(2019年为24768元,比上年增加4086.84元,同比增长16.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4454.28元(2019年为201288元,比上年增加43166.28元,同比增长21.44%);2210201住房公积金756209.76元(2019年为840118元,比上年减少83908.24元,同比减少9.99%);其原因是: 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部分人员经费因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1654422.2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95198.8元,公用经费支出2859223.44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480274元,比上年减少1825851.76元,同比减少13.54%。其原因是: 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33465元,比上年增减少1238265.2元,同比减少12.34%;公用经费支出3446810元,比上年减少587586.56元,同比减少17.0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收入 |
支出 |
变动原因 |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
合计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2.76 |
-13.54% |
13480274 |
11654422.24 |
-1825851.76 |
-13.54%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人员经费 |
10033464 |
8795198.8 |
-1238265.2 |
-12.34% |
10033464 |
8795198.8 |
-1238265.2 |
-12.34%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公用经费 |
3446810 |
2859223.44 |
-587586.56 |
-17.05% |
3446810 |
2859223.44 |
-587586.56 |
-17.05% |
2019年预算按照69人做的预算,2020年是按照57人做的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了1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减少。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228800 |
157000 |
-71800 |
-31.38% |
严控“三公”经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9800 |
0 |
-19800 |
-100% |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
公务接待费 |
80000 |
7000 |
-73000 |
-91.25% |
根据2019年实际公务接待支出数编制2020年预算,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严控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无此类费用安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9000 |
150000 |
21000 |
16.28% |
因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辆,预算此项费用有所增加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无此项经费安排 |
说明: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28万元,2019年为276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同比减少17.39%,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12人导致。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28万元,其中:办公费2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1.75%;办公设备购置2万,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88%;差旅费4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7.54%;水电费24.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61%;公务接待费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8.77%;会议费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88%;劳务费2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77%;培训费1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3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9%;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32%;手续费0.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18%;维修(护)费8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3.51%;委托业务费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9%;物业管理费4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05%;印刷费1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58%;邮电费0.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2%;租赁费2.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5%。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采购预算20000元,主要是用于零星办公设备等的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资产总计12444298.82元,其中流动资产5844487.2元,占总资产的47%,固定资产6599811.62元,占总资产的53%。较2019年年初资产15116668.74元减少了2672369.92元,同比减少17.68%,主要是流动资产较去年有所减少。固定资产以净值计算,较上年按照原值计算也有所减少。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11654422.24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预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及查办,弘扬社会正气;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重教育感化;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查职能作用,推进各项专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刑事案件数量≧400件;扫黑除恶案件数量≧6件;公益诉讼案件数量≧15件;应该由本院完成的其他任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积极围绕“四大检察”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完善各项业务工作;以上级院核心业务数据增比进位为契机,提升我院专项业务水平,排名上升。
③时效指标:完成案件时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完成。
④成本指标:工资福利支出84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9万元。
⑤经济效益:全力做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经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高优质的营商环境。
⑥社会效益:全面保障检察职能发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保障生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
⑦生态效益:狠抓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生态,全力服务和保障生态,长期影响。
⑧可持续影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影响;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长期影响。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98%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没有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情况。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刑事申诉: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刑罚执行: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指执行刑罚应从实现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目的出发,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而非消极的惩罚与威慑。
批准逮捕: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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