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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福泉市人民法院(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审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2020年我院人员编制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83人,事业编制数15人),在职实有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时79人,事业编制数8人),退休人员30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福泉市人民法院

83

109

79


30

机关审务服务中心

15

8


8


合计

98

117

79

8

30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7345886.47元,支出17345886.47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5560139.00元,支出15560139.00元,比上年增加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425747.47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60000.00元。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5560139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15560139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人员增加

人员经费

12360139

13785886.47

1425747.47

11.54

12360139

13785886.47

1425747.47

11.54

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

公用经费

3200000

3560000

360000

11.25

3200000

3560000

360000

11.25

人员增加、部门运转经费增加

项目经费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其他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7345886.47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560139.00 元,比上年增加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425747.47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60000.00元。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7345886.47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560139.00元,比上年增加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425747.47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60000.00元。。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4498472.23元,占总支出83.58%;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953625.96元,占总支出5.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0635.32元,占总支出4.4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123152.96元,占总支出6.4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211666.19元,占总支出70.40%;商品服务支出4434564.68元,占总支出25.5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9655.6元,占总支出4.03%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128320.91元,占总支出的69.9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434564.68元,占总支出的25.57%;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3345.28 元,占总支出的0.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9655.6 元,占总支出的4.0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5886.47元,支出17345886.47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0139.00元,支出15560139.00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425747.47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60000.00元。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20年占总收入

(%)

变动原因

合计

15560139.00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100

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5560139.00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100

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与上年持平

其他

0

0




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5886.47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10938472.23元;2040599其他法院356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2627.40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345.7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652.8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1859.4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022.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753.6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3152.96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60139.00元,比上年增加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826389元,比上年增加1112083.00元,同比增长11.32%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3200000元,比上年增加360000.00元,同比增长11.2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1550.00元,比上年减少68922.60元,同比下降6.8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551.00元,比上年减少1205.24元,同比下降33.9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5039.00元,比上年减少6386.2元,同比下降25.51%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5039.00元,比上年减少25039.00元,同比下降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0028.00元,比上年增加91831.4元,同比增长34.0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439.00元,比上年减少13416.8元,同比下降44.0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5022.00元,比上年增加166731.7元,同比增长74.10%2210201住房公积金953082.00元,比上年增加170071元,同比增长17.8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345,886.4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85886.47元,公用经费支出3560000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560139元,比上年增加1785747.47元,同比增长11.48%,其原因是: 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60139.00元,比上年增加1425747.47元,同比增长11.54%;公用经费支出3200000元,比上年增加360000元,同比增长11.2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福泉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5560139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15560139

17345886.47

1785747.47

11.48

人员增加

人员经费

12360139

13785886.47

1425747.47

11.54

12360139

13785886.47

1425747.47

11.54

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

公用经费

3200000

3560000

360000

11.25

3200000

3560000

360000

11.25

人员增加、部门运转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年预算数

2020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650000

650000

0

0

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

80,000

80,00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000

570000

0

0

与上年持平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0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3560000.00元,比上年增加360000.00元,同比增长11.25%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47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3.20%;被装购置费1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81%元;差旅费5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04%;电费3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9.83%;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6.01%;会议费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0%;劳务费3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8.43%;培训费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6.85%;手续费1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28%;水费8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25%;维修(护)费2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7.02%;印刷费1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81%;咨询费2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56%;租赁费3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84%

2.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要求报财政及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初我院固定资产总量为19782091.80元,比上年增加608264.88元,同比增加3.17%。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324603.57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7.03%;通用设备8544539.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19%;;专用设备334815.35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69%;文物陈列品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245921.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6.41%;无形资产332212.88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68%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单位)名称

福泉市人民法院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734.59

基本支出

1734.59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五个福泉”战略目标,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工作要求,全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和脱贫攻坚成果,夯实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福泉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绩 效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数量

》180件


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


》3500件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


》1300件



完成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质量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底完成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1221.17


商品和服务支出


443.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96


效益

经济效益

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化内涵,创新举措,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为福泉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社会效益

以审判服务广大群众,大力加强治宣传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法治社会


可持续影响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

长期影响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95%


上级部门对本院工作完成满意度

≥95%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州财政局未批复我院项目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福泉市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福泉市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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