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七)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十一)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我院总编制人数78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2018年末在职人数74人,退休27人,2019年招考录用1人,退休2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2019年末在职政法编制人数7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遗属人员4人,临聘人员34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退休人数 |
遗属人数 |
临聘人员 | ||
独山县人民法院 |
78 |
139 |
73 |
28 |
4 |
34 |
合计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364,487.42元,支出15,364,487.42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790,616元,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
人员经费 |
11063824 |
11667903.06 |
604079.06 |
5.5% |
11063824 |
11667903.06 |
604079.06 |
5.5% |
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提高 |
公用经费 |
3726792 |
3696584.36 |
-30207.64 |
-0.8% |
3726792 |
3696584.36 |
-30207.64 |
-0.8% |
公务交通 补贴减少 |
项目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364,487.42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364,487.42元,支出15,364,487.42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790,616元,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10,648.78元,占总支出84.7%;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765,201.24元, 占总支出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377.92元, 占总支出4.0%;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74,259.48元,占总支出6.3%。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065,323.06元,占总支出72%;商品服务支出3,696,584.36元,占总支出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580元,占总支出4.0%。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065,323.06元,占总支出的7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696,584.36元,占总支出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580元,占总支出3.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364,487.42元,支出15,364,487.42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790,616元,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100% |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100% |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4,487.42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907,450.86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96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4,770.96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295.8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31,002.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0,708.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74,259.48元。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4,487.42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907,450.86元,比上年增加680109.86元,同比增长7.4%;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960,0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0元,同比减少1.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4,770.96元,比上年减少136,854.04元,同比减少14.4%;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295.88元,比上年减少7,494.12元,同比减少3.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31,002.24元,比上年增加45,512.24元(包含生育保险25461.48元),同比增长16.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0,708.00元,比上年增加20933元,同比增长6.2%;2210201住房公积金974,259.48元,比上年增加35,454.48元,同比增长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364,487.4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667,903.06元,公用经费支出3,696,584.3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573,871.42元,同比增长3.9%。其原因是: 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667,903.06元,比上年增加604,079.06元,同比增长5.5%;公用经费支出3,696,584.36元,比上年减少30,207.64元,同比减少0.08%。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14,790,616 |
15,364,487.42 |
573,871.42 |
3.9% |
|
人员经费 |
11063824 |
11667903.06 |
604079.06 |
5.5% |
11063824 |
11667903.06 |
604079.06 |
5.5% |
公积金、 养老保险 等缴费基 数提高 |
公用经费 |
3726792 |
3696584.36 |
-30207.64 |
-0.08% |
3726792 |
3696584.36 |
-30207.64 |
-0.08% |
公务交 通补贴 减少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1080800 |
210000 |
- 870800 |
-80.6%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00 |
10000 |
0 |
0% |
|
公务接待费 |
88800 |
50,000 |
-38800 |
-43.7% |
厉行节约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860000 |
0 |
-860000 |
-100% |
本年无购车计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2000 |
150,000 |
28000 |
23.0% |
案件数增加,油料费增加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xxx 单位:元 |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0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3%,比上年增加38,000元,原因:案件数增多,用车次数增加,油料费加大;(2)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5%,比上年减少8,000元,原因: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成本;(3)办公费6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3%,比上年增加40,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多办公耗材增多;(4)差旅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5%,比上年减少54,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5)公务接待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 %,比上年减少38,800元,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6)水电费17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6%,减少15,000,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7)邮电费通讯费3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5%,比上年增加202,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加,文书邮寄费、通讯费增加;(8)维修(护)经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1%,比上年增加2,000元,原因: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增加;(9)印刷费1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9%,比上年减少19,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10)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比上年增加12,000元,原因:提高干警业务素质;(11)劳务费9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6 %,比上年增加204,000元,原因:我院招考录聘用制书记员8人;(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1.4%,比上年减少571,200元;(13)因公出国费用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比上年持平;(14)工会经费支出118,50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2%,比上年增加6,028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5)福利费支出69,678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比上年增加6,764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6)其他交通费用548,4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8%,比上年减少3,000元,原因:在职人员减少。(17)装备购置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1%,比上年增加150,000元,原因:19年没有相应科目进行预算。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3%,比上年增加38,000元,原因:案件数增多,用车次数增加,油料费加大;(2)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5%,比上年减少8,000元,原因: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成本;(3)办公费6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3%,比上年增加40,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多办公耗材增多;(4)差旅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5%,比上年减少54,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5)公务接待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 %,比上年减少38,800元,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6)水电费17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6%,减少15,000,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7)邮电费通讯费3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5%,比上年增加202,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加,文书邮寄费、通讯费增加;(8)维修(护)经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1%,比上年增加2,000元,原因: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增加;(9)印刷费1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9%,比上年减少19,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10)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比上年增加12,000元,原因:提高干警业务素质;(11)劳务费9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6 %,比上年增加204,000元,原因:我院招考录聘用制书记员8人;(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1.4%,比上年减少571,200元;(13)因公出国费用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比上年持平;(14)工会经费支出118,50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2%,比上年增加6,028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5)福利费支出69,678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比上年增加6,764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6)其他交通费用548,4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8%,比上年减少3,000元,原因:在职人员减少。(17)装备购置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1%,比上年增加150,000元,原因:19年没有相应科目进行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院需政府采购700,000元,其中:
科技法庭1个,计150,000元;
联想笔记本电脑10台,计70,000元;
联想台式电脑10台,计60,000元;
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标准化建设,计300,000元
办公座椅8套,计24,000元;
更换法庭桌椅5个,计50,000元;
黑白复印机2台,计46,0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国有资产年末数9,324,781.97元,其中:(1)流动资产6,192,133.37元占总资产66%;(2)固定资产3,132,648.60元,占总资产34%。
2019年国有资产年末数9,309,566.76元,其中:(1)流动资产6,192,133.37元占总资产66%,在其中:银行存款6,035,039.37元,占流动资产97%,财政应返还额度157094元,占流动资产3%;(2)固定资产3,132,648.60元,占总资产34%。在其中:通用设备288件,价值:2,911,163.26元,占固定资产总数93%,专用设备13件,价值:2,537.5元,占固定资产总数0.08%;图书档案1件,价值:40,000元,占固定资产总数1.3%;家具、用具145件,价值:178,947.84元,占固定资产总数5.7%.
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数:8,583,747.84元,2019年计提折旧5,405,849.24元。报废通用设备46件,价值:1,170,640元;报废专用设备2件,价值:32,900元;报废家具、用具1件,价值:1,588元。新增通用设备19件,价值:1,159,878元。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数为3,132,648.60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1,536.45万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审判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决定权,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法院诉讼费与罚没款的收缴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
a.认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独山“建设;二是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独山“建设;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积极强化执行工作,助力“诚信独山”建设;
b.围绕大局,为振兴乡村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延伸职能;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谱独山法制新篇章;三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c.为民司法,为传递司法温暖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一是拓宽司法便民渠道;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三是对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实行减缓免;四是对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
d.透明审判,为提高司法公信打造立体的监督环境:一是抓好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有新平台;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三是强化宣传工作;
e.强化党建工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助推审判执行工作夯实基础: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二是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f.深化改革现成效,在司法改革上做好文章:一是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在类案研判的作用;
g.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次数≥2次,培训人数≥70人
h.为提高业务技能,我院不定期指定干警外出参加培训:培训次数≥15次,培训人数≥20人
i.依法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一审案件:2020年预计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一审案件5000余件
j.完成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秀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完成
④成本指标:
a.工资福利支出:1106.53万元
b.商品和服务支出:369.66万元
c.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6万元
⑤经济效益:
a.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独山”建设
b.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独山”建设
c.通过加强工作衔接提高执法效能:与公安、检察院就涉黑案件建立案情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d.推进源头治理形成防控体系:根据已结黑恶案件所反映出的行业治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把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为开展综合整治提供支持
⑥服务对象满意度:
a.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85%
b.县委县政府对我院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未编制绩效目标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习惯上称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习惯上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两大类。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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