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一)目录
(二)部门概括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州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提供管理、指导服务,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事业发展;贯彻执行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围绕造林绿化、森林经营、退耕还林、林木种质保护利用、古树名木保护、草原生态建设等开展项目申报、设计、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发展的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全州林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森林碳汇、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执行和造林实绩核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救护、繁殖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信访服务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维护森林、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是承担林业科技开发、技术贸易、成果交流转让及技术推广、科技服务咨询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开展林业技术、人才培训,为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教育和林业生态文化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做好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技术培训;开展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五是承担全州森林规划调查、监测的指导、评估质检及林业专项资源核查等公益技术服务;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检查与监督、验收,为林业专项咨询、评估、规划以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资源性检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碳汇、林业地方标准编制等服务工作;六是开展世界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估、保护、监测等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遗产地、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人员培训;承担世界自然遗产方面国际交流合作的事务性工作;七是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黔南州林业局本级及所属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共六家单位组成。黔南州林业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黔南州林业局2020年末机构编制数124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含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00名。2020年末实有人数159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98人,离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2人。
2020年末部门人员构成表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备注 | |||
小计 |
行政 人数 |
事业 人数 |
离退休 人数 | |||
黔南州林业局本级 |
24 |
48 |
18 |
30 |
实有人数含参公3人 | |
黔南州科技推广中心 |
22 |
26 |
19 |
7 |
||
黔南州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
23 |
22 |
15 |
7 |
||
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 |
15 |
12 |
12 |
|||
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 |
23 |
27 |
18 |
9 |
||
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
17 |
24 |
16 |
8 |
||
合计 |
124 |
159 |
18 |
80 |
61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2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专项业务费)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50194773.42元,支出50194773.42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48446795.76元,支出484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1747977.66元,同比增长3.61%。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48446795.76 |
50194773.42 |
1747977.66 |
3.61 |
48446795.76 |
50194773.42 |
1747977.66 |
3.61 |
主要是2021年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
人员经费 |
16198033.56 |
16229062.90 |
31029.34 |
0.19 |
16198033.56 |
16229062.90 |
31029.34 |
0.19 |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造成(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 |
公用经费 |
1548762.20 |
1565710.52 |
16948.32 |
1.09 |
1548762.20 |
1565710.52 |
16948.32 |
1.09 |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造成(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 |
项目经费 |
30700000 |
32400000 |
1700000 |
5.54 |
30700000 |
32400000 |
1700000 |
5.54 |
主要是2021年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未安排其他收入 |
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3064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50194773.42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484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1747977.66元,同比增长3.61%,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3064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50194773.42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484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1747977.66元,同比增长3.61%,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3064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1040.36元,占总支出2.47%;卫生健康支出698736.16元,占总支出1.39%;农林水事务支出46921870.46元,占总支出93.48%;住房保障支出1333126.44元,占总支出2.6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543192.26元,占总支出28.97%;商品服务支出33965710.52元,占总支出67.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5870.64元,占总支出3.36%。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267422.74元,占总支出的24.44%;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3965710.52元,占总支出的67.67%;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75769.52元,占总支出的4.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5870.64元,占总支出的3.3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94773.42元,支出50194773.42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46795.76元,支出484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1747977.66元,同比增长3.61%。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3064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1年占总收入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48446795.76 |
50194773.42 |
1747977.66 |
3.61 |
100 |
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48446795.76 |
50194773.42 |
1747977.66 |
3.61 |
100 |
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地方公益林资金。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0 |
0 |
0 |
0 |
0 |
未安排非财政拨款收入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未安排其他收入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94773.42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5380.2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153.3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506.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6079.8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1417.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238.5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333126.44元,2130201行政运行14521870.46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64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60000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1747977.66元,同比增长3.61%,其原因是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是638.25万亩,2020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2872万元。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亩,按省、州(市)、县三级比例4:3:3分别配套,州级配套资金3064万元,所以比去年较增加。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5380.20元,比上年增加7937.40元,同比增长0.6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153.36元,比上年减少551.88元,同比减少1.2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506.8元,比上年增加158.76元,同比增长0.6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6079.84元,比上年增加8352元,同比增长10.7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1417.8元,比上年减少5128.44元,同比减少1.2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238.52元,比上年增加14553.12元,同比增长7.4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2210201住房公积金1333126.44元,比上年增加4016.76元,同比增长0.30%;2130201行政运行14521870.46元;比上年增加18639.94元,同比增长0.13%;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640000元,比上年增加1920000元,同比增长6.69%;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60000元,比上年减少220000元,同比减少11.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794773.4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29062.90元,公用经费支出1565710.52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746795.76元,比上年增加47977.66元,同比增长0.27%,其原因主要是实有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较上年稍有差异导致及人员职级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导致。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29062.90元,比上年增加31029.34元,同比增长0.19%;公用经费支出1565710.52元,比上年增加16948.32元,同比增长1.0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7746795.76 |
17794773.42 |
47977.66 |
0.27 |
17746795.76 |
17794773.42 |
47977.66 |
0.27 |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导致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 |
人员经费 |
16198033.56 |
16229062.90 |
31029.34 |
0.19 |
16198033.56 |
16229062.90 |
31029.34 |
0.19 |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导致(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 |
公用经费 |
1548762.2 |
1565710.52 |
16948.32 |
1.09 |
1548762.2 |
1565710.52 |
16948.32 |
1.09 |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结构较上年稍有差异导致(行政编制数增加2人,事业编制数少2人)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785000 |
620000 |
-165000 |
-21.02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240000 |
200000 |
-40000 |
-16.67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
公务接待费 |
205000 |
100000 |
-105000 |
-51.22 |
加强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开支,降低接待次数,严格执行州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0000 |
320000 |
-20000 |
-5.88 |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在确保完成任务正常用车情况下严格控制好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 |
注: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州林业局单位:元 | ||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1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共1565710.52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2%;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64%;水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8%;电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11%;邮电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8%;取暖费12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08%;工会经费170033.52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86%;福利费113007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22%;特需费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13%;会议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83%;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19%;劳务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55%;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39%;差旅费7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47%;因公出国出境费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44%;维修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64%;物业管理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9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055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102452.52元,固定资产净值6495200.53元。其中办公楼原值2739753.80元,办公楼净值2379019.26元;公务车辆原值3838607元,公务车辆净值1340912.48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5524091.72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2775268.79元。我单位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102452.52元,比上年增加724629元;办公楼原值2739753.8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车辆原值3838607元与上年一致;其他固定资产原值5524091.72元,比上年增加724629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部门(单位)2021年主要完成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50万亩,二期项目完成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抚育、退化林修复20万亩;完成刺梨抚育提质增效12万亩;新增林下经济10万亩等工作任务。其中,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完成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及防火码微信小程序推广项目、完成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指导督导检查、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绿色防控和监测等建设项目、完成黔南州古树名木评价标准项目、完成森林城市体系创建指导督查、完成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资储备采购、完成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测督促指导,林长制、大数据建设工作推进)、完成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及产业化科研项目、完成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引资、食品安全和省级林业产业资金的申报、检查指导及培训等)。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重要项目是政策性配套经费(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064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1.04%,其以下情况说明:
1.总体概况。
2021年度,我州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38.25万亩,涉及全州12个县(市)。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3号)和《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等文件规定,2021年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16元/亩(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5.75元/亩,公共管护支出0.25元/亩),应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10212万元,省、州、县三级按4:3:3比例分别落实配套,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084.79万元,州级补助资金3063.6万元,县级应落实3063.6万元。
2.立项依据。
项目是根据2019年12月28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等政策管理规定,结合我州实际,为切实守住绿水青山,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两江”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黔南州实施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该项目符合立项的政策依据。
3.实施主体和管理制度。
(1)实施主体。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主体明确是州财政局和州林业局,依据《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第三十六条“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5日前向市(州)级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主管部门申报下年度任务计划,市(州)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直属单位于6月20日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汇总申报(省级林业直属单位直接报送给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本市(州)下一年度任务计划。”
(2)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2014年,省林业厅出台了《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为保障资金兑现安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规定当年的补偿资金必须于次年2月底前兑现完毕。为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实行省、州、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理工作县级自查、州级复查和省级绩效核查,定时检(抽)查跟踪各县(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兑现情况,并实行通报和限期整改,不断完善补偿工作。
4.项目实施情况。
(1)实施方案。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38.25万亩,按照《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等文件要求,县(市)实施年度公益林管护自查、数据库变更、监测评价、区划界定和协议签订、政策宣传、碑牌建设、补助资金兑现、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目标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063.6万元,根据《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第十一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包括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和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分为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其中管护补助支出主要用个人、集体和国有的经济补偿;公共管护支出用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林监督检查、监测评价、政策宣传、碑牌建设、森林防火及病虫防治等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根据《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第三十一条“其中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补助由省、市、县按照4:3:3分级负担,”规定,省级补助资金4084.79万元,州级补助资金3063.6万元,县级补助资金3063.6万元,按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分别支出。
5.设立年限。
2021年度,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申请补偿补助资金3063.6万元。
6.总支出计划及年度预算安排。
(1)资金总需求及年度支出计划。2021年,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38.25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按照4:3:3分别负担,总需支出补助资金10212万元,按照《2021年贵州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目录》(黔财基〔2020〕25号)、《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1〕4号)等文件规定,到人到户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当年年底兑现完毕,次年2月全部完成补助兑现。
(2)州本级资金。2021年度,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6号)文件安排,落实州本级公共管护支出资金11万元,用于全州公益林技术指导、管护检(核)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
(3)州对下县(市)资金。根据《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文件要求,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补助由省、市、县按照4:3:3分级负担,州级落实森林生态补偿补助资金3063.6万元,全部资金下达12县(市)用于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补助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021年度,全州实施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38.25万亩,按照任务数量相对应的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指标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评价。通过实施州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建设,对加强我州森林资源管护,保护“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让林地所有权人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实现森林保护与农户增收双赢的目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xls
黔南州林业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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