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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法院(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法院(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我院内设机构为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及马场坪人民法庭、牛场人民法庭、环境保护法庭、道坪人民法庭、陆坪人民法庭。下设事业编制机构1个机关审务服务中心。

我单位由福泉市人民法院(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审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2021年我院人员编制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83人,事业编制数15人),在职实有人数85人(其中行政编制时77人,事业编制数8人),退休人员32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福泉市人民法院

83

109

77


32

机关审务服务中心

15

8


8


合计

98

117

77

8

32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6,945,645.48元,支出16,945,645.4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7,345,886.47元,支出17,345,886.47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人员减少

人员经费

13,785,886.47

13,545,645.48

-240,240.99

-1.74

13,785,886.47

13,545,645.48

-240,240.99

-1.74

人员减少

公用经费

3,560,000.00

3,400,000.00  

-160,000.00

-4.49

3,560,000.00

3,400,000.00  

-160,000.00

-4.49

人员减少

项目经费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其他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6,945,645.48 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7,345,886.47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6,945,645.48 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7,345,886.47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4,167,176.76 元,占总支出83.60%;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930,597.36元,占总支出5.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2,985.72 元,占总支出4.4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094,885.64 元,占总支出6.4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865,369.84 元,占总支出70.57%;商品服务支出4,277,596.84 元,占总支出25.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023.52 元,占总支出4.19%。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865,369.84 元,占总支出的70.0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277,596.84元,占总支出的25.2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2,655.28 元,占总支出的0.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023.52 元,占总支出4.1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45,645.48元,支出16,945,645.4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5,886.47元,支出17345,886.47 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1年占总收入比(%)

变动原因

合计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100

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100

人员减少

非财政拨款收入

0

0





其他

0

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5645.48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10,767,176.76 元;2040599其他法院3,400,000.00 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049.32 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366.72 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181.32 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8,039.64 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262.04 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3,684.04 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94,885.64 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5,886.47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 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826389 元,比上年增加940,787.76 元,同比增长9.57%;2040599其他法院3,560,000.00 元,比上年减少160,000.00 元,同比下降4.4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2,627.40 元, 比上年减少23,578.08 元,同比下降2.53%;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345.76 元, 比上年增加1,020.96元,同比增加43.52%;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652.80 元,比上年减少471.48 元,同比下降2.5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1,859.40 元,比上年减少23,819.76 元,同比下降6.5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022.24 元,比上年增加14,239.80 元,同比增加83.6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753.68 元,比上年减少8,069.64 元,同比下降2.06%;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3,152.96 元,比上年减少28,267.32 元,同比下降2.5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6,945,645.48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545,645.48 元,公用经费支出3,400,000.00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345,886.47元,比上年减少400,240.99 元,同比下降2.31%,其原因是: 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职人员85人,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785,886.47 元,比上年减少240,240.99 元,同比下降1.74%;公用经费支出3,560,000.00 元,比上年减少160,000.00 元,同比下降4.4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17,345,886.47

16,945,645.48

-400,240.99

-2.31

人员减少

人员经费

13,785,886.47

13,545,645.48

-240,240.99

-1.74

13,785,886.47

13,545,645.48

-240,240.99

-1.74

人员减少

公用经费

3,560,000.00

3,400,000.00

-160,000.00

-4.49

3,560,000.00

3,400,000.00

-160,000.00

-4.49

人员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650000.00

580000.00

-7,0000

-12.28

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

80,000.00

80,000.0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000.00

500,000.00

-7,0000

-12.28

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单位: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3,4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160,000.00 元,同比下降4.49%。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5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1%;被装购置费1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94%元;差旅费5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1%;电费36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59%;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1%;会议费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劳务费3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8.82%;培训费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5.29%;手续费1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29%;水费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7%;维修(护)费25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7.35%;印刷费10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94%;邮电费1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29%;咨询费20,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59%。

2.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要求报财政及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初我院固定资产总量为22,472,427.92 元,比上年增加2,690,336.12 元,同比增加3.17%。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324,603.57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59%;通用设备10,789,094.00 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01%;专用设备352,045.35 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57%;文物陈列品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991,685.00 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76%;无形资产15,000.00 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7%。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单位)及代码

福泉市人民法院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694.56

基本支出

1694.56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夯实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凯安”区域中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数量

≥160件


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

≥3500件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

≥1500件


完成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质量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完成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1195.8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427.7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00万元


效益

经济效益

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化内涵,创新举措,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为福泉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社会效益

以审判服务广大群众,大力加强治宣传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法治社会


可持续影响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

长期影响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95%


上级部门对本院工作完成满意度

≥95%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

2021年州财政局未批复我院项目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福泉市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批复表.

附件2:福泉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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