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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人民法院(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七)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十一)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2.根据工作职责,我院内设13 个庭室。其中:

1、办公室;2、政工科;3、立案庭;4、刑事审判庭;5、民事审判庭;6、 行政审判庭;7、审判监督庭;8、执行局;9、司法警察大队;10、纪检、监察室;11、第一人民法庭;12、第二人民法庭;13、第三人民法庭。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4.部门人员构成:

我院总编制人数78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2019年末在职人数72人,退休28人,2020年退休1人,2020年退休死亡1人,2020年末在职政法编制人数70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遗属人员5人,临聘人员37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独山法院

78

99

71


28

合计

78

99

71


28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具体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861,826.75元,支出14,861,826.75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790,616元,支出14,790,616 元,比上年增加71,2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数提高。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4,790,616

14,861,826.75

71,210.75

0.5

14,790,616

14,861,826.75

71,210.75

0.5


人员经费

11790616

12021826.75

231210.75

2%

11790616

12021826.75

231210.75

2%

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公用经费

3000000

2840000

-160000

-5.3%

3000000

2840000

-160000

-5.3%

2021年在职人数减少

项目经费

0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861,826.75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790,616 元,比上年增加71,2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4,861,826.75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4,790,616 元,比上年增加71,2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393,290.43元,占总支出83.4%;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820,190.88元,占总支出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5,629.2元,占总支出4.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52,716.24元,占总支出6.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536,106.87元,占总支出70.9%;商品服务支出3,694,093.04元,占总支出24.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1,626.84元,占总支出4.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536,106.87元,占总支出的70.89%;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514,093.04元,占总支出的23.65%;机关资本性支出180,000元,占总支出的1.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626.84元,占总支出的4.2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61,826.75元,支出14,861,826.75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0,616元,支出14,790,616 元,比上年增加71,2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1年占总收入

比(%)

变动原因

合计

14790616

1861826.75

71210.75

0.5

100%

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一般公共财政

拨款收入

14790616

14861826.75

71210.75

0.5

100%

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61,826.75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524,776.99元;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8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108.48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082.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26,669.0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8,960.1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81,229.68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71,2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524,776.99元,比上年增加164365.99元,同比增长0.17%;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840,000元,比上年减少160,000元,同比减少5.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108.48元 ,比上年减少147,516.52元,同比减少18.3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082.4元,比上年减少31,497.6元,同比减少195.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26,669.04元,比上年增加41,179.04元,同比增加12.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8,960.16元,比上年增加131,054.16元,同比增加35.51%;2210201住房公积金981,229.68元,比上年增加73,624.68元,同比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861,826.7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67,733.71元,公用经费支出3,694,093.04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790,616元,比上年增加71510.75元,同比增长0.5%,其原因是:工资基数、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提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67,733.71元,比上年增加120,108.71元,同比增长1%;公用经费支出3,694,093.04元,比上年减少48,897.96元,同比减少1.3%。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 独山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194000

210000

16000

7.62%

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案件数量增加,车油费及未续费加大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000

10000

0

0


公务接待费

88000

50000

-38000

0

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6000

150000

54000

56.25%

案件数量增加,汽车油费及维修费加大,预计使用公用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3%,比上年增加54,000元,原因:案件数增多,用车次数增加,油料、维修费加大;(2)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比上年增加10,000元,原因:增加人民法陪审员业务能力;(3)办公费7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4.6%,比上年增加10,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加,办公耗材增加;(4)差旅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8%,比上年增加6,000元,原因:案件数量增加,出差次数增加;(5)公务接待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7%,比上年减少38,000元,原因:厉行节约,节省开支;(6)水电费47,2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6%,减少185,000,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7)邮电费通讯费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2%,比上年减少58,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8)维修(护)经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3%,比上年增加2,000元,原因:人工费增加;(9)印刷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6%,比上年减少149,0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10)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6%,比上年增加12,000元,原因:加大对干警业务知识的培训;(11)劳务费977,2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4.4%,比上年增加221,200元,原因:我院招考录用司法辅助人员及临聘人员37人;(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占总支出2.16%,比上年减少541,2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13)因公出国费用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7%,与上年持平;(14)工会经费支出116,606.88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15%,比上年增加4,128.88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5)福利费支出69,686.16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8%,比上年增加6,772元,原因:工资基数提高;(16)其他交通费用660,4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79%,比上年增加83,000元,原因:2019年预算交通补贴时没有按照员额法官等级来预算而是按照行政职务来预算;(17)银行手续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0.54%,比上年增加20,000元,上年未做预算;(18)租赁费5,600元,占公用经费0.15%,比上年增加5,600元,上年未做预算;(19)被装购置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0.4%,比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未有预算;(20)咨询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0.54%,比上年增加20,000元,上年未做预算;(21)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7,400元,占公用经费0.47%,比上年增加1,200元,本年退休人员增加;(22)办公设备购置180,000元,占公用经费0.48%,比上年增加180,000元,上年未做预算。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1)办公经费1,653,2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4%,比上年减少407,354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2)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比上年增加10,000元,原因:增加人民法陪审员业务能力;(3)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6%,比上年增加12,000元,原因:加大对干警业务知识的培训;(4)专用材料购置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0.4%,比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未有预算;(5)委托业务费997,2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7%,比上年增加241,200元,原因:我院招考录用司法辅助人员及临聘人员37人;(6)公务接待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7%,比上年减少38,000元,原因:厉行节约,节省开支;(7)因公出国费用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7%,与上年持平;(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3%,比上年增加54,000元,原因:案件数增多,用车次数增加,油料、维修费加大;(9)维修(护)经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3%,比上年增加2,000元,原因:人工费增加;(10)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7,400元,占公用经费0.47%,比上年增加1,200元,本年退休人员增加;(11)办公设备购置180,000元,占公用经费0.48%,比上年增加180,000元,上年未做预算;(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占总支出2.16%,比上年减少541200元,原因: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用专项资金解决。

2.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国有资产年末数14,775,881.21元,其中:(1)流动资产6,192,133.37元占总资产42%;(2)固定资产原值8,583,747.84元,占总资产58%。

2020年国有资产年末数15,810,254.91元,其中:(1)流动资产6,379,940.08元占总资产40%;(2)固定资产原值9,430,314.83元,占总资产60%。

2020年国有资产年末数15,810,254.91元,其中:(1)流动资产6,379,940.08元占总资产40%;(2)固定资产原值9,430,314.83元,占总资产60%。

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583,747.84元(其中:车辆18辆,价值:3,551,016.14元,占固定资产总数41%;通用设备256件,价值:4,878,688.7元,占固定资产总数57%,专用设备13件,价值:154,043元,占固定资产总数2%.),

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891,816.99元(其中:电脑32台,原值164,920元;送达平台设备一套,原值62,986元;摄像机一台,原值3,506.98元;家具原值156,504.01元;计算机配套产品70,700元;视频数据汇聚平台一套130,000元;电子卷随案生成仪100,160元;安全U盘39,760元,碎纸机及扫描仪8,100元;涉密机房设备48,200元;科技法庭2套,原值90,980元;安全门2套,原值16,000元),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430,314.83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度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未编制绩效目标。

2021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部门(单位)

名称

独山县人民法院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536.45万元
基本支出 1547.75万元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决定权,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法院诉讼费与罚没款的收缴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审判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决定权,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法院诉讼费与罚没款的收缴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绩       

效      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认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独山“建设;二是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独山“建设;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积极强化执行工作,助力“诚信独山”建设
围绕大局,为振兴乡村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延伸职能;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谱独山法制新篇章;三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为民司法,为传递司法温暖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拓宽司法便民渠道;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三是对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实行减缓免;四是对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
透明审判,为提高司法公信打造立体的监督环境 一是抓好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有新平台;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三是强化宣传工作
强化党建工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助推审判执行工作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二是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化改革现成效,在司法改革上做好文章 一是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在类案研判的作用
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次数≥2次,培训人数≥70人
为提高业务技能,我院不定期指定干警外出参加培训 培训次数≥15次,培训人数≥20人
依法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一审案件 2020年预计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一审案件5000余件
完成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质量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底完成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1106.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9.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0.26万元

社会效益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独山”建设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 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独山”建设
通过加强工作衔接提高执法效能 与公安、检察院就涉黑案件建立案情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推进源头治理形成防控体系 根据已结黑恶案件所反映出的行业治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把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为开展综合整治提供支持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85%
县委县政府对我院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未编制绩效目标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习惯上称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习惯上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两大类。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附件1:独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预算批复公开相关表册.XLS

附件2:独山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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