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12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序号 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县级具体落实措施 责任落实单位 落实情况 备注
1 一、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三都水族自治县制定的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收集整理公开十三五期间的相关规划。 县直各单位 12月,发布工作计划2条。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完成省推进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审批工作,对未明确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和开工建设。严格审核项目投资,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从严审批债务风险高的新项目,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予审批。二是截至2021年12月,推动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随机抽查243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863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642人次,公开检查结果863条。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1.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做好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2.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开设栏目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3.在“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资金政策,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4.指导各镇(街道)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自然资源局、县移民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投促局 2021年度相关政策信息已全部更新。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权威信息。2.在政务新媒体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3.坚持定期在政务新媒体发布疫情防控动态。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0余条。
2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县直各单位 12月,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三府办发〔2021〕64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三府办发〔2021〕65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房屋建设与管道燃气设施同步实施的规定的通知》(三府办发〔2021〕67号)3份。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1.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依托全省统一的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2.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3.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 “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4.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5.解读材料能够讲清楚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6.解读材料均在政策文件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 县直各单位 一是通过文字、图片形式进行解读3份。二是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三是加大“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政策问答更新力度,已更新2021年政策问答信息。四是已完成“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对出现变更的惠民利企政策立即进行更新。五是按省、州时限要求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 “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3.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4.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县直各单位 12月:
一是开展5次热点问题回应。二是均未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情形。三是本月未发生重大舆情,一旦发生将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同时回应。四是已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对有关重大舆情回应公开承诺。
3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6月底前,做好全省行政机关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12月,新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房屋建设与管道燃气设施同步实施的规定的通知》(三府办发〔2021〕67号)、《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三烟专〔2021〕3号)2个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推进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稳步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开设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1.加大 “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2.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站开设“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访问渠道。各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开设 “民生百事通”访问渠道。3.各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4.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 “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5.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6.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集约化平台推广应用要求。二是已提供“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访问渠道。政务新媒体提供“民生百事通”访问渠道。三是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更新。本月未开通新增政务新媒体账号。四是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均按要求及时备案录入系统。五是政务新媒体已提供政府公报公开访问渠道。六是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尚未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标准指引。已经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要对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2021年6月底前,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鼓励建设开通行政村(居)民微信公众号,强化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是已于8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二是政府网站栏目与标准规范清单一致。
4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或指引按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更新完善。2.正常提供平常信函、邮政寄送、传真、互联网、当面申请等依申请渠道,且渠道畅通。3.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时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4.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规范,规范计收信息处理费。 县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一是按要求更新完善指引。二是渠道畅通。三是按要求及时录入办理。四是今年以来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情形。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 一是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复议指南,明确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二是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4件。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已公开教育、卫生健康、水利、执法、环境保护、交通、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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