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瓮安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
序号 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一)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信息公开 聚焦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 〔2022〕2号)精神,紧扣 “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和各项发展目标,及时公开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 县发展改革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于2022年02月18日在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公开《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 于2022年05月13日在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公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1号)、一图读懂 | 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 于2022年08月25日在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公开《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 -
2 (二)深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梳理涉企政策,加强对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等的政策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惠企政策等栏目, 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已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发布更新,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针对批发、零售等市场主体,认真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梳理,持续每月主动公开我县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发布行政许可7则。 已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发布更新,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针对批发、零售等市场主体,认真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梳理,持续每月主动公开我县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发布行政许可7则。 已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发布更新,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针对批发、零售等市场主体,认真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梳理,持续每月主动公开我县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发布行政许可7则。 已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发布更新,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针对批发、零售等市场主体,认真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梳理,持续每月主动公开我县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3 (三)深入推进财税信息公开 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 财政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021年度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已公开、81家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已全部公开。 - 2021年度政府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已公开、81家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已全部公开。 -
4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税费政策库。 县税务局
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宣传,对可能存在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培训,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进行税收政策培训,让纳税人直达快享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宣传,对可能存在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第二季度开展辅导培训234户次。第二季度,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培训4次,税企互动平台直播培训23次,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进行税收政策培训,让纳税人直达快享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宣传,对可能存在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第三季度,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直播培训19次,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进行税收政策培训,让纳税人直达快享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培训3次,税企互动平台直播培训4次,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进行税收政策培训,让纳税人直达快享税收优惠政策。
5 (四)深入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认真组织学习疫情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在主流媒体网站等陆续发布疫情相关公开信息198条次。 认真组织学习疫情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在主流媒体网站等陆续发布疫情相关公开信息365条次。 认真组织学习疫情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我县于至8月15日新冠肺炎疫情以及9月1日贵阳疫情发生以来,为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在主流媒体网站等陆续发布疫情相关公开信息1578条次,发布信息严格规范管理以及审核,充分对应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全力保障了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 认真组织学习疫情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在主流媒体网站等陆续发布疫情相关公开信息500条次。
6 (五)深入推进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推送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一是通过下乡开展巡回招聘会、线上线下推送岗位、直播带岗等为企业解决困难,目前65家规上企业均复工复产。二是通过每辆务工车发放500元的交通补助形式,共组织外出车辆190辆,返岗1000余人,共计发放交通补助8.45万元。三是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的经办流程及补贴标准推送至各乡镇(街道)。 一是梳理瓮安县人社局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清单16条。二是制定《瓮安县稳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瓮安县2022年“短平快”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印发给各乡镇(街道),及时公开了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三是出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并宣传至各乡镇(街道)。 一是印制瓮安县就业创业惠企政策汇编资料2000余份到企业进行发放;印制瓮安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海报120份张贴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二是有针对性在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瓮安成功磷化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开展证书直补等惠企政策宣传。三是出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劳动力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瓮人社通﹝2022﹞39号)文件并宣传至各乡镇(街道)。 一是印制瓮安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13000份到企业和社区发放,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走进企业、落到实处、落到群众,切实扩大政策知晓度。二是将“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升级,制作3000余块微信二维码牌在全县各村寨、脱贫户家中等地进行张贴,着力打造“线上微信平台+线下招聘会”的新模式,累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2.5万余个,方便群众足不出户扫码找工作,月关注量累计超10万人次。三是2022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512人次,证书直补800人次,兑现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和鉴定补贴时,均按照流程进行网上公示。
7 (六)深入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发现日起24小时内接单跟踪处理。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县发展改革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每月公布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情况。 每月公布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情况。 于2022年9月23日在在政府网站发展规划栏公开《瓮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每月公布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情况。 每月公布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情况。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8 (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各部门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2022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 1.公布2022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1则。 2.转载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1则。
3.公布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3期。
公布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3期 公布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2期 1.公布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2期。
2.公布瓮安县2022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公示。
3.公布2022年政策落实情况。
4.公布2022年农机补贴受益对象信息。
5.公布2022年第十一批医疗救助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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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认真学习省、州职能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做好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深入推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认真学习省、州职能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做好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深入推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认真学习省、州职能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做好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深入推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认真学习省、州职能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做好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深入推进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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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学习,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解答、现场解答工作。 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学习,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解答、现场解答工作。 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学习,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解答、现场解答工作。 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学习,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解答、现场解答工作。
11 (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街道)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填报信息发布审查表,将环境质量相关数据、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经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填报信息发布审查表,将环境质量相关数据、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经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填报信息发布审查表,将环境质量相关数据、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经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填报信息发布审查表,将教育相关工作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经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
12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明确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已明确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一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时答复。 二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时答复。 三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答复。 第四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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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指导,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错率和败诉率。 县司法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审结13件;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中均未收到信息公开案件 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审结33件,行政诉讼案件45件;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中均未收到信息公开案件 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审结45件,行政诉讼案件87件;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中均未收到信息公开案件 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审结47件,行政诉讼案件95件;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中均未收到信息公开案件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14 (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各部门公开的各类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 县司法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022年一季度,制定和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按照备案程序,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录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上传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2022年二季度,制定和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按照备案程序,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录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上传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2022年一季度,制定和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有两件正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按照备案程序,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录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上传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2022年四季度,制定和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一件正在已上会研究,待公布),同时按照备案程序,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录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上传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15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认真解读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制作优质解读素材、模板、方案等,合理确定解读方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第一季度发布政策解读1份。 第二季度发布政策解读13份。 第三季度发布政策解读6份。 第四季度发布政策解读4份。
16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在政务大厅公布便民服务热线12345。 在大厅显眼处设置咨询辅导台,公布咨询投诉电话。 在大厅设置投诉窗口,矛盾调解室。 加大对12345热线咨询投诉窗口提出建议,对群众办事咨询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7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向全县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进行研判纳入事项清单。 通过研判,制定《瓮安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公布于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决策事项。 按照《瓮安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在决策过程中,征求市场主体,行业商会的意见建议。目前,完成决策事项2项。 按照《瓮安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在决策过程中,征求市场主体,行业商会的意见建议。目前,完成决策事项2项。其余未实施或年度不能实现决策,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修改目录后公布。
四、优化平台渠道功能
18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实现全县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发挥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入驻平台。推进“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移动应用。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所有稿件上传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本季度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网站底部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回复,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 所有稿件上传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本季度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网站底部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回复,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 所有稿件上传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本季度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网站底部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回复,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 所有稿件上传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本季度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网站底部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回复,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
19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部门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大信息,同时,做好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后开、分级备案”制度,避免因委托第三方运营造成“脱管”“失管”。推进省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大信息,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回应热点关注,解读政策要点多角度全方位报道
瓮安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和融媒体的独特传播优势。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325条,在贵州省第一季度县级政府政务新媒体运维排行榜排名第一
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大信息,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回应热点关注,解读政策要点多角度全方位报道瓮安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和融媒体的独特传播优势。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332条。 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大信息,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回应热点关注,解读政策要点多角度全方位报道
瓮安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和融媒体的独特传播优势。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413条。
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大信息,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回应热点关注,解读政策要点多角度全方位报道
瓮安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和融媒体的独特传播优势。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512条。

20 (三)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规范政府公报管理,扎实做好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按期出刊。拓展省、市、县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认真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一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报1期。 认真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二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报1期。 认真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三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报1期。 认真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三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报1期。
21 (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明确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统一标识、完善设施、强化功能、规范管理,为基层群众相对集中规范地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 在大厅设置政务公示栏。 在大厅公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积极让办事群众关注公众号,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 积极让办事群众关注公众号,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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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 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便民信息,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便民信息,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便民信息,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便民信息,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23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加强公开工作人员管理,收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员调整情况,固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 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计划。 拟于第四季度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已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24 (二)优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民个人信息情况进行清理,发现问题2条,及时处理2条。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 (三)抓好要点各项工作落实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针对2021年度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均完成整改。 制定瓮安县瓮安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 按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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