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点 | 工作举措 | 网站栏目导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信息公开 | 1.聚焦《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 紧扣“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 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和各项发展目标,及时公开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推动将文件带来的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 1.省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发布日期2个工作日内及时转载; 2.及时全面公开县内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等信息。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项目介绍; 2.政府部门-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1.及时转载上传下达各类信息; 2.网站改版开设招商引资栏目; 3.新设罗甸县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栏目并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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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深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 2.加大涉企政策梳理力度,加强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信息公开。 | 1.梳理完善涉企政策信息并及时挂网公布。 | 1.在线服务-便民利企服务; 2.投资罗甸-投资咨询。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 1.网站改版开设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务信箱栏目; 2.网站改版开设招商引资栏目,加大涉企政策梳理力度,加强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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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惠企政策等栏目, 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部门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提高政策到达率。 | 1.政务新媒体链接至政府网站“便民利企服务”、“投资罗甸”栏目。 2.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加大公开力度,展现罗甸企业风采; 3.建立微信群、短信等推送涉企政策,提高政策到达率。 |
1.在线服务-便民利企服务; 2.投资罗甸-本地工业; 3.投资罗甸-企业产品; 4.投资罗甸-企业政策; 5.投资罗甸-企业办事。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 | 1.网站改版开设走进罗甸栏目,加大对罗甸美食、酒店民俗、文化、旅游等信息的公开。 | |||
4 |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分级分类梳理并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 |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分级分类建立微信群、短信等推送涉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 | —— | 县工商联 | 县工商联 | 已推送相关政策 | |||
5 | 5.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1.设立调查问卷通过“意见征集”栏目挂网公布向社会长期征集意见建议,20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并挂网公布。 | 1.问政互动-意见征集。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 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 |||
6 | (三)深入推进财税信息公开 | 6.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 | 1.县财政局每年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县各级各部门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挂网公开。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财政资金-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 | 县财政局 | 县各级各部门 | 已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公开。 | ||
7 | 7.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 | 1.开设“税费政策库”栏目,及时全面转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信息。 | (栏目暂未开设) | 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 涉企税收政策已陆续挂网公布,下一步将及时相关涉税政策。 | |||
8 | (四)深入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8.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按照“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1.制定疫情防控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 2.疫情防控信息的发布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3.规范管理流调信息避免泄露个人隐私。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疫情防控。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开通疫情防控专栏。目前未涉及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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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深入推进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 9.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推送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1.及时在镇(街道)、村(居)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开; 2.通过召开院坝会形式向群众宣传就业信息及相关政策; 3.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就业信息及相关政策。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稳岗就业; 3.政府部门-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就业创业/人事信息。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镇(街道) | 优化网站页面,增加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专栏等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 ||
10 | (六)深入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1.及时转载省州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转载政策解读并做好关联工作。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政策解读。 2.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项目介绍; 3.政府部门-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通过上传下达,手动转载,网页链接等方式,及时转载重大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 ||
11 | 11.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1.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于舆情发现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涉及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并挂网公示。 | 1.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
12 | 12.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1.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文件均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开展解读并做好关联工作。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政策解读。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完善丰富了招商引资栏目,开通多个子栏目,对招商引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 |||
13 |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 13.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1.及时全面挂网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 2.及时在镇(街道)、村(居)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开; 3.所有公开资料均有备份存档以供查询。 |
1.政府部门-罗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农补贴。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镇(街道)、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 已通过涉农补贴专栏详尽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 |
14 | 14.各县(市、区、特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1.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挂网公布各部门、乡(镇)、村(居)政务公开联系电话。 |
1.专题专栏-热点专题-罗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罗甸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网站改版后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 |||
15 | (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5.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 1.涉及部门应全面收集上述各类行业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分类详尽公开。 | 1.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罗甸供电局 | 网站改版后加强了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详尽全面的公开。 | ||
16 | 16.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1.加强对各县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细化至内设科室、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 | 1.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罗甸供电局 | 网站改版后加强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行了详尽全面的公开。 | |||
17 |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 17.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明确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实行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常态化审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 1.各部门明确一名同志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人员。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明确各部门从事网站工作人员为依申请公开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 ||
18 | 18.各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指导,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错率和败诉率。 | 1.针对行政复议研判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通过“两降一升”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保证部门之间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衔接; 2.加强对全县执法人员及业务人员关于《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
—— | 县司法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有效沟通,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
19 |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 (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9.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省级各部门2022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 1.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 2.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1.政务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县司法局 | 县司法局 | 已逐步加大相关信息更新力度。 | |
20 | 20.各地各部门公开的各类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 | 1.挂网公布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 2.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 |
1.政务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县司法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 |||
21 |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 21.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储备政策文件解读资源,制作优质解读素材、模板、方案等,推进解读资源共享共用。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图表图解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提高解读工作效率与质量。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结合年内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实际,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 1.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并在政策文件发布的5个工作日内做好解读关联工作。 |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政策文件; 2.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 3.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4.政务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5.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政策文件。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政策解读均已全部发布 | ||
22 |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22.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 | 1.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 | 1.互动交流-知识库。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已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 | ||
23 | 23.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1.在县政务大厅3个自然人综合服务区、1个法人综合服务区各设置一个政策咨询窗口,收集整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并对窗口人员作好培训。 | —— |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 依照省州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 | |||
24 |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 24.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市(州)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结合重大决策工作实际,年内至少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本部门决策会议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开。 | 1.重大行政决策均需挂网征集意见,提升公众参与度。 | 1.问政互动-意见征集。 | 县司法局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已发布 | ||
25 | 四、优化平台渠道功能 |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2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发挥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入驻平台。推进“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移动应用。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1.挂网信息均应经各部门“三审三校”人员意识形态审查; 2.完成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PV6备案工作; 3.做好“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信息保障工作; 4.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并统一规范答复。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全县各级各部门 | 通过购买等保服务,制定各项文件,加强工作联动等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同时推进“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日常自查整改。 | |
26 |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 26.基本建成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后开、分级备案”制度,避免因委托第三方运营造成“脱管”“失管”。推进省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1.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各重大信息; 2.政务新媒体需先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后开设。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通过链接跳转、转发等及时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相关信息。 | ||
27 | (三)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27.规范政府公报管理,扎实做好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按期出刊。拓展省、市、县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 | 1.以每年度4期、每季度1期频率扎实做好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按期出刊并挂网公布; 2.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公开政府公报。 |
1.政务公开-政府公报-202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计划本年度更新4期政府公报,目前第2期政府公已发布。 | ||
28 | (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28.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明确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统一标识、完善设施、强化功能、规范管理,为基层群众相对集中规范地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 | 1.在县政务大厅设政务公开专区; 2.充分应用县政务大厅24台宣传设备,对政策、办事流程等进行循环公开。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各镇(街道) | 应用县政务大厅对政策、办事流程等进行循环公开。 | ||
29 |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 29.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地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 1.每年度组织不少于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2.各部门人员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要求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 |
30 | (二)优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 30.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1.加强对政府网站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日常巡网读网工作,并做好自查自纠整改; 2.各部门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加强工作提醒 | ||
31 | (三)抓好要点各项工作落实 | 31.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印发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1.将贵州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形成罗甸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2.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查缺补漏工作; 3.将以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 |
1.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栏目暂未开设); 2.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 持续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查缺补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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