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传达学习水利部2022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3.传达学习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4.审议《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送审稿)》。
5.审议《中共黔南州委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6.审议《黔南州“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
7.审议《黔南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送审稿)》。
8.审议《黔南州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奖补方案(送审稿)》。
9.审议《黔南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送审稿)》。
10.审议《黔南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
11.审议《黔南州“十四五”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
12.审议《黔南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送审稿)》。
13.审议《黔南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实施方案(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