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的预通知》(国办督函〔2019〕37号)精神,国务院拟定于8月中下旬组织开展第六次大督查,督查内容为“2+4+6”,“2”是中央经济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4”是减税降费、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四个专项;“6” 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环保大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国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审计署审计我县发现问题整改、“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事项、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督查主要采取暗访督查和线索核查为主。
为切实做好迎接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的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黔南州委督查考评局关于印发<黔南州迎接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黔南州委督查考评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惠水县迎接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国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赵晓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周长礼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永跃 县政府副县长
王龙菊 县政府副县长
陈应勇 县政府副县长
翟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杨光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似海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茂祥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唐 松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杨 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昌云 县委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周先平 县小康办主任
裴 杨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罗 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占相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万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婷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华 县金融办副主任
蒋国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郝星海 县教育局副局长
程昌涛 县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永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咏梅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朱定武 县民政局局长
谢学斌 县司法局局长
杨 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杜 鲁 县公安局局长
邓永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永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 华 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局长
吴大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齐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献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李章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祥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金 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雪梅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安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成国 县审计局局长
杨开勇 县统计局局长
徐 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胡红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岑超福 县林业局局长
肖文碧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继承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琼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洪武 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局长
侯志超 县供电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罗光国 县邮政局局长
刘春林 人民银行惠水县支行行长
苏 鹏 黔南银保监分局惠水监管组组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李永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似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分设综合协调、典型经验材料提炼、减税降费、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环保大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国土督察问题整改、审计问题整改、“互联网+督查” 平台留言和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问题整改、省委书记和省长留言直通车、扶贫专线、安保维稳、后勤保障共15个专项组。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刘似海
副 组 长:王昌云、罗 平
成员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办
职责: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其他工作组工作。2.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的来文来电。3.起草领导讲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等文稿。4.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务安排。5.负责经济工作会、《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梳理和派单。6.收集汇总各工作组自查报告,形成全县自查报告。7.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信息,编印工作简报。8.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实地了解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各专项督查工作整改情况。9.承接转办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交办问题线索,组织人员实地核查,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并对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严肃问责。10.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许德波(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和港澳工作科负责人,联系电话:18585698479)
(二)典型经验材料提炼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唐 松
副 组 长:周先平、陈占相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职责:1.督促指导各专项组、镇(街道)总结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写专项工作的典型经验材料。2.对专项督查服务组、镇(街道)上报的典型经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炼加工后按程序送审。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谢忠诚(县委办公室工作员,联系电话:18285467714)
(三)减税降费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杨 军
副 组 长:杨洪武、任惠婷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职责:1.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收集整理本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组织撰写1 篇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按时报提炼组。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戴惠兰(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联系电话:13985074793)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邓永丽
副 组 长:熊 红
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职责:1.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收集整理本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组织撰写1篇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按时报提炼组。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余成立(县就业局局长,联系电话:18375023398)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组
牵头领导:李永跃
组 长:刘似海
副 组 长:陈占相、肖文碧、蒲贤英、郑 丽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惠水县支行、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县税务局、黔南银保监分局惠水监管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
职责:1.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收集整理本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组织撰写1 篇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按时报提炼组。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施彪(县政府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工作科负责人,联系电话:14785637545)
(六)推进创新驱动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蒋国经
副 组 长:罗燕明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
职责:1.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收集整理本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组织撰写1篇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按时报提炼组。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李琼瑶(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负责人,联系电话:13638549161)
(七)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组
牵头领导:李永跃
组 长:张永荣
副 组 长:李世彬
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各镇(街道)
职责:1.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收集整理本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组织撰写1篇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按时报提炼组。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熊卫(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员,联系电话: 15180831500)
(八)环保大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专项组
牵头领导:陈应勇
组 长:陈 华
副 组 长:谢学丽
成员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问题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罗万薇(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联系电话:18722887554)州里面的模板,请参照在7月23日前做好问题排查、建立台账
(九)国土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组
牵头领导:李永跃
组 长:董永峰
副 组 长:杨兴隆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问题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秦钰国(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联系电话:13885481628)
(十)审计问题整改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吴成国
副 组 长:陈占相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问题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母远飞(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18085416177)
(十一)“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和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问题整改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刘似海
副 组 长:程万明
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落实好“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和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问题整改。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罗健(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工作员,联系电话:19808430690)
(十二)省委书记、省长留言直通车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刘似海
副 组 长:唐 松、龙婷婷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省委书记、省长直通车任务的办理、反馈。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罗健(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工作员,联系电话:19808430690)
(十三)扶贫专线专项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刘似海
副 组 长:龙婷婷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县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职责:1.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扶贫专线所派任务的办理、反馈。2.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做到支撑有据。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罗健(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工作员,联系电话:19808430690)
(十四)安保维稳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裴 杨
副 组 长:李尚勇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职责:1.负责国务院督查组成员在惠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2.在国务院督查组驻地派驻公安、信访工作小组,制定暴力恐怖、非正常上访等应急预案。3.负责国务院督查组组长及随行人员出行交通保畅。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汪槟楠(县委政法委维稳科科长,联系电话:18308543106)
(十五)后勤保障组
牵头领导:罗国江
组 长:李琼书
副 组 长:赵 英
成员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职责:1.负责做好国务院督查组进驻期间食宿安排、用车保障、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物资供应、办公用品等工作。2.制定医疗救援应急预案。3.负责协调国务院督查组下沉督查时有关后勤保障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员:赵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765795498)
二、阶段安排
分三个阶段做好相关工作。
(一)部署安排阶段(7月10日至17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调度推进,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综合协调组),专班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紧盯“2+4+8”(在“2+4+6”的基础上增加省委书记、省长留言直通车和扶贫专项办理情况)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拉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未整改完毕的讲清楚未能推进的原因。同时,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国土、环保等国家专项督察、审计署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接州政府办公室跟进了解实地督查有关信息,制定迎接实地督查总体工作方案和分组服务方案,安排落实食宿、交通、会议、资料、安全保障等需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典型经验材料的撰写送审。
(二)实地督查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对接州政府办公室做好国务院督查组赴各部门(单位)开展暗访明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实地督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督查组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现场做好工作汇报、协助查阅资料。根据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情况,及时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做法,按程序报送州政府办公室。核查处理国务院督查组和省政府办公厅及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服务国务院督查组对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抓好问题整改。配合有关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县主流媒体做好有关新闻宣传。
(三)成果运用阶段(9月上旬后)。总结报告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情况,对大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责任分解,狠抓问题整改,按时限将整改情况报告州政府。
三、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确定职责,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务必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各项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迎接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思想上警醒起来,精神上振奋起来,行动上迅速起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铁的决心和实的举措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资料准备。典型经验材料提炼专项组要在7月25日前列出撰写典型材料的相关要求,指导相关专项组在7月30日前完成典型经验材料初稿的编写。典型经验材料提炼专项组根据相关专项组上报的典型经验材料初稿进行审核、提炼、加工,于8月1日前形成正稿送审。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针对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反馈的问题、“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的事项,县自然资源局针对国土督察指出的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针对环保大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县审计局针对国家审计署审计指出的问题,在7月30日前拉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报综合协调组。各专项组须于7月30日前提交本专项组自查报告,综合协调组须于8月10日前形成县级自查报告。
(三)强化信息沟通。明确各专项组组长所在单位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并强化信息沟通对接,及时提供有关工作资料。各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搜集处理,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其他工作组负责收集本组信息并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组,有关人员要保守工作秘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于2019年7月17日前反馈综合协调组。
(四)强化督查调度。各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结合督查内容,各司其责,加强调度,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梳理查找问题,建立规范整改台账,切实把问题解决好。综合协调组负责督查其他工作组工作,并会同有关工作组和单位明查暗访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通过编印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在督查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工作延误或被国务院督查组点名通报批评的,将给予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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