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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南州城镇人口比重
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黔南州提高城镇人口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
黔南州提高城镇人口比重五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全州城镇化进程,切实提高城镇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为指引,围绕主基调和主战略,坚持“四化”同步发展,开创黔南多山地、多民族、民生型、生态型的特色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坚持规划引领、产城互动、城乡统筹,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产业支撑,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大力提高城镇人口比重,推动城镇协调发展,奋力实现“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多彩黔南”的宏伟蓝图。
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州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一圈两翼”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城乡规划实现全覆盖,层次分明、融合互补、错位发展的黔南城镇体系逐步形成,工业带动作用明显加大,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明显加快,城镇化率从37.92%提高到48.09%,增长10.17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143.45万人增加到187.81万人,增加44.36万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既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又要调动企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既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更要充分挖掘现有政策潜力,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资源,共同推进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
(三)坚持完善制度、有序推进。健全制度体系,完善配套政策,推进机制创新,提高改革效率;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制度配套,改进服务方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的同时,居民能享受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
(四)坚持以人为本、自愿有偿。从制度上、政策上保障农民自愿转变身份,充分保护好农民市民化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带着资源、带着资金、带着技能、带着保障、带着尊严进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各种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
四、重点任务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形成涵盖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水平、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迅速增长,构建符合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体系;改善外部发展条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网络等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提升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路网建设为引领,促进城镇规模有序拓展,切实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一)以规划引领优化城镇布局。加快推进全州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并实施,加快构建以都匀为核心和龙头的城镇建设步伐,做强都匀、做大县城、做精乡镇,努力构建以“大都匀”为龙头、各县(市)中心城镇为支撑、建制镇为骨架、乡所在地和人口聚集村为补充的山区城镇体系。同时,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城镇规划编制要与全州行政区划调整相结合,与“一圈两翼”等规划相衔接,要切实注重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突出构建“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突出“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产业园区布局与城镇规划相协调,形成产城融合发展格局。
(州城乡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二)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城镇群。将都匀市建设成为贵州南部中心城市,打造一批规模适当的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以“泛都匀”、“大都匀”为引领,加快以都匀为龙头的城镇建设步伐,做强都匀、做大县城,搞好旧城提质和新区拓展。牢固树立“泛都匀”理念,坚持以“大都匀”为龙头,以福泉、瓮安煤电磷、煤电铝一体化、贵定昌明、独山现代物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为支撑,着力打造“泛都匀”城市圈,成为引领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火车头”和“发动机”,发挥大城市对城镇化发展的拉动作用;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带到作用,以服务业、临空产业、总部经济、民族医药为支撑,千方百计融入贵阳发展,把贵定、惠水、长顺、龙里、瓮安打造成为环贵阳城市群,大力推进龙里与贵阳同城化发展;以喀斯特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临港经济和天文科普为支撑,着力将三都、荔波、罗甸、平塘打造为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特色城市。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形成以“大都匀”和“泛都匀”为核心,“三荔罗平” 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特色城镇和“贵惠长龙”环贵阳城镇为南北两翼,实现核心重点突破、南北比翼齐飞的“一圈两翼”的区域城镇发展新格局。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就业体系一体化,拓展吸纳农村人口和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的空间,切实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增强城市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
(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2.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为载体,推动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发挥小城镇对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作用。突出自然、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结合城镇的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按照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的原则打造一批宜居小镇,既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又充分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建成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服务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城镇。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州20个重点示范小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力推进“5个2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建设。以“5个20工程”为重点发展平台,做强二产、做活三产、做精一产,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及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农业经济规模化发展。重点打造20个产业园区,遵循产城一体、设施共享、功能分区、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产城融合和壮大园区规模,发挥工业化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重点打造2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通过推进各类要素聚集,加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经济发展;重点打造20个示范小城镇,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总体要求,以项目为抓手,切实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小城镇延伸,集聚更多要素,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小城镇发展能力;重点打造20个城市综合体,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坚持分层谋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通过先期试点探索路子、总结经验、形成示范,促进黔南州2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重点打造20个旅游景区,加强城市及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品质提升,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提升城市和景区的文化品位、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农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
(四)扎实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紧密结合“四化同步”、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向下延伸,大力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以小城镇、产业园区为主要安置区,建立健全住房、土地、就业、产业扶持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实现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开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州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切实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继续深入实施教育“9+
(州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州实施教育“9+
(六)科学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加强行政区划创新研究,适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黔南州城镇体系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格局,增加城镇数量,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理顺自治州(县)级管理体制,赋予民族自治地区在城市规划建设、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更多的自治权利。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民族乡撤乡建镇后保留民族乡待遇。适时开展“撤县设市”、“撤乡建镇”,推进县城驻地镇“撤镇改办”,培育区域中心城市,增强地方发展活力,提高城镇管理效率。通过撤乡设镇推动城镇人口增加。
(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州民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城镇人口比重是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州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结构最重大、最基本的问题,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州、县(市、区)、镇(乡)多层联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化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把到2017年全州城镇化率提高到48.09%的总体目标和分解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
(二)深化改革开放,凝聚攻坚力量。要着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以及农村居民的土地退出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家庭的土地财产收益,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累资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实现城镇人口全覆盖,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为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重点以健全和创新农民工进城务工权益保障体系为支撑,以及通过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采用城镇住房和基本社会保障为利益导向,逐步达到引导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属实现居住性转移的目的,使其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合理增设城市建制,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发展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着力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化解城镇化发展的土地制约瓶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城市产业支撑,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管理水平,保障城镇高效运转和协调发展。
(四)加强动态监测,促进快速健康发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统计局要科学制定城镇化监测评价体系,加大农民工吸纳、生态移民、就业安置、公共服务等指标权重,动态监测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建立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目标推进项目台账、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跟踪推进,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强化考核,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绩效考核、奖惩挂钩的工作机制。
附件:1.全州城镇人口与城镇化率发展目标表(可见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
2.全州各县(市)城镇化率发展目标表(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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