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出版: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管单位: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地 址: | 都匀市环东中路14号 |
邮政编码: | 558000 |
联系电话: | 0854-8585858 |
网 址: | www.qiannan.gov.cn/ztzl/qnzzfgb/index.html |
印 刷: | 黔南印务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
印发2014
年度消防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黔南州2014年度消防发展实施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黔南州2014年度消防发展实施计划
为加速健全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根据《黔南州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及《贵州省201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建设,完善消防工作法制化机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黔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建设,推动社会消防社会办,以保障消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机构严格依法监管等方面,努力实现法制化、常态化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州消防工作法制化机制得到完善。
(二)强化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消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本年度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推动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三)加大政府监管责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政府组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工作内容,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一)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发展,建设标准符合要求;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消防给水设施性能完好。完成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修编的县(市、区)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修编,消防水源、消防车辆通道、市政消火栓建设同步实施,耗损的及时更换完善,尤其是省“5个100”工程重点建设的工业园区、建制镇要重点抓好落实。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委、水利、住建、电力、扶贫、民宗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人畜饮水”、“扶贫攻坚”、“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房屋、木质房屋改造,大力加强消防水池、消火栓、手台机动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等基本的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装备建设。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50户以上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电改”工作,火灾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落实供电企业检查、消除农村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职责;不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按《乡镇消防队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建成率达到40%;50户以上连片木质结构房屋村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按照20%的比例完成“1队2池2泵”的建设任务。
(二)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完成铁军中队装备达标建设任务,攻坚组队员全面更新配备F1消防头盔和新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四个一”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完成率达到60%。都匀、龙里、福泉、惠水、罗甸、瓮安、贵定购置1辆城市主战车。全州30%的大队购置完成应急通信指挥车配备任务。完成高层建筑模块化装备配备,购置1辆模块化运输车、1辆高压大流量供水消防车。
(三)加强消防部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14年,完成支队培训基地“三通一平”和培训楼基础工程建设,完成支队公寓房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战勤保障大队、特勤中队营房建设。完成龙山大道、小围寨和福泉洒金北路中队营房原址改造,完成七星路和荔波、贵定中队营房迁建,启动都匀开发区中队营房新建。
三、健全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体系
(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完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领导、派出所长为副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农村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实行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干部任期责任制和驻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完成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
(二)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责任人,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实施消防工作奖惩;建立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驻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立“三个消防工作场点”,即一个消防活动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一个消防宣传栏,张贴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画册,及时发布防火工作提示;一个消防器材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标准。
四、健全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齐全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组织开展4次以上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在州级主流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主流媒体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三级培训”工作任务。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落实工作运行机制。
五、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州级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同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健全指挥机构和联动机制;州、县两级政府分别组织开展2次以上大型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将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油罐、建筑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燃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纳入州培训基地建设内容;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按照不低于100万元、应急救援大队按照不低于40万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列支出予以保障。依托福泉、贵定、惠水、瓮安、龙里等县(市)应急救援大队建立黔南州北片应急救援圈;依托都匀、独山、荔波、平塘、三都等县(市)应急救援大队建立黔南州南片区应急救援圈,形成全州“1小时”应急救援圈。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昌明镇、墨冲镇、边阳镇、长田镇专职消防队建队任务;招录专职消防员和文员,保证消防支队机关及主城区大队文员不少于5人,其余大队不少于4人,主城区执勤中队专职消防员按照中队编制2:1的比例招收,非主城区执勤中队每队招收不少于10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