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出版: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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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0号)、《贵州省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黔商发〔2013〕3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州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着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电子商务是基于电子计算机网络的一种新型商业服务模式,是一种新兴的高科技、低消耗、少污染、高产出的新型产业,它的产业效益明显高于诸多传统产业,同时,大量信息技术的运用也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现代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资本的大力投入下,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沿海发达省份,电子商务已成为各级政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现阶段,在我州推进电子商务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效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既可突破区域内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限制,促进我州高效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结合,又可强化我州的交通区位优势带动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吸引高素质劳动力向本地区流动,对于推动我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托我州特色产业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让电子商务成为推动我州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二、抓紧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一)统筹编制县域电子商务总体规划和行动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特点和战略定位,抓紧开展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着手拟定2014-2015年的工作推进计划,编制《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力求实现城乡统筹、形成体系。
(二)科学编制县域电子商务主体园区规划。各县(市、区)要在城市或县城区域内规划一批电子商务聚集区,作为县域电子商务的主体园区。要依托供销社系统连接城乡、辐射面广的平台优势,结合科技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的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电子商务网络规划。
(三)抓紧编制黔南州电子商务产业区规划。由州商务和粮食局牵头,在都匀地区选址规划建设一个全州性的电子商务产业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一个大型的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
(四)配套编制城乡物流配送一体化规划。电子商务必须以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作为支撑,全州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网络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县域物流园区和乡镇大型商业、供销网点的规划布局,配套编制城乡物流配送一体化网点规划,要确保延伸到乡镇、辐射到村寨。
三、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2014年,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标准,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州级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启动全州电子商务工作。从2015年起,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并视财力有所增加,县级财政至少安排2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扶持专项资金。同时,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的资金支持。电子商务扶持专项资金由州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州县(市)级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训和高端人才(团队)的引进,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及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对我州电商平台建设和网络建设的融资给予贴息补助等。各县(市、区)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切实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二)加大对电商企业扶持力度。扶持成长型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初创企业。成长型电子商务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按新增的地方财政贡献额3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州级电子商务园区和示范基地新办的电子商务企业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前3年按照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全额奖励,第4、5年按50%予以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管人员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州县(市、区)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对州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新入驻州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有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减免。
(三)确保电子商务项目的土地供应。要按照推动商贸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土地优惠政策,为电子商务相关基础设施和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优先提供土地。
(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向电子商务企业倾斜,每年要拿出不低于30%的指标,安排给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毕业大学生注册登记的小型电子商务企业。
(五)大学生创业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要向电子商务企业倾斜。各县(市、区)的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科技孵化园要以电子商务为主体,加大向上申报项目资金的力度,为电子商务企业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电子商务企业同等享受商贸物流企业的相关税费扶持政策和水、电、气同价优惠政策。
(七)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牵头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加大各县(市)乡镇、园区的WiFi覆盖面,加强网络应用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诚信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健全网商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升网商信用水平。支持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淘宝网、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自己独立的网络运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运营商自行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八)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享受我州民贸民品企业金融贷款的相关扶持政策。州内各级电信运营企业要为全州电子商务提供可靠的网络支撑,要积极主动为全州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
四、培育各类电子商务企业
(一)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是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变革经营方式,利用电子商务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联系,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二是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的O2O商业模式,推进餐饮、酒店、农家乐等网络消费的发展。三是鼓励各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咨询、采购等商务活动,提升资源利用率。
(二)培育本土骨干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现有的“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网络架构,建设“黔南州网上供销社”公益性电子交易平台,申报实施“电子商务下农村进社区”工程项目,搭建淘宝“特色中国”黔南馆及各县(市、区)淘宝“特色中国”展示馆的业务指导。负责公益性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打造电子商务下农村进社区服务体系的骨干企业。
(三)引进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标杆企业。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到黔南发展。吸引省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黔南。
(四)推动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培育一批集网络购销、快递物流、网络安全维护、仓储周转等服务于一体的小微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辟小微电子商务聚集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鼓励大学生到园区内进行创业,开办小微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将淘宝“特色中国”黔南馆作为全州电子商务的形象店、作为全州就业创业基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设立县(市、区)特色体验馆、展示馆,并提供系列政策优惠,加速形成我州电子商务体验完整的网络架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州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我州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由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供销社、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和粮食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二)各县(市、区)也要抓紧建立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研究推进发展电子商务的工作思路,协调、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和具体保障措施,促进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组织有序、分工合理、协调配合的推进机制,并将协调配合机制制度化、常态化。
(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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