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出版: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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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黔南州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2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8块,重点推进都匀市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完善,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黔南州体育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力争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普惠工程。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3—4个,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2个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1—2个,新建社会足球场20块以上,建设健身步道300公里以上,建成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1个以上,建成百姓智慧健身房50个以上,建成社区多功能球场50个以上,建成社区健身路径设施或“三人制”篮球场150个以上,建成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3个以上,遴选游泳课进中小学试点县2个以上,农体工程维护、更新、补充240个以上。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和社会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全面开放,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经营性体育场所扩大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断扩大社会体育公共服务范围和力度,全面提升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率。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救灾等方面的功能。(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丰富全民健身多元赛事活动。提质升级迎新登高、全民健身日(月)系列赛事等活动,将一批参与人群多、参与范围广、参与门槛低、项目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进行统筹包装,按活动主题、季节时令、项目类别、受众人群等,着力打造中国·黔南体育旅游欢乐季(四季IP)系列赛、“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福泉站)暨福泉国际自行车节、中国体育舞蹈季暨“舞动贵州”体育舞蹈大赛等系列体育赛事。持续开展黔南州业余足球超级联赛、黔南州“社区杯”足球赛、黔南州篮球超级联赛、长顺县篮球嘉年华、黔南州气排球大赛等赛事活动,推动“三大球”运动发展和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支持举办各类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办好州运会、州山地户外运动大会和州老年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赛事活动或社区运动会,逐步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扶持推广陀螺、龙舟、赛马、藤球、毽球、独竹漂、斗牛、射弩、抢花炮、舞龙舞狮等极富黔南特色的各类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各县(市)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发展冰雪大众运动。(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民宗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老龄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新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8个,实现全州12县(市)国民体质监测站全覆盖。积极开展体质测试工作,每年至少完成受试人群6000人,合格率达88.8以上。每年开展1—2次《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成立州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质量,每年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1000名以上。利用多媒体手段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鼓励体育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完善和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推进以体育行业协会为主体的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培育壮大社会体育组织。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创新体育服务配送渠道和模式,鼓励各系统、各行业、社区(行政村)积极发展相对固定的特色健身组织,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行政村)文化室拓展体育服务功能,将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向基层倾斜。鼓励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教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综合服务评价指标,对条件成熟、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相应的支持,对单项体育协会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积极推进青少年健康发展促进计划,鼓励州内成熟的体育行业协会和俱乐部,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健身专家等走进校园,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骨质健康等突出问题开展科学的体育干预,将拉拉操、花样跳绳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运动纳入学校体育课推广项目,在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的作用,办好全州老年人运动会等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重点打造健步走、重阳登高、气排球、门球等一批老年主题健身赛事活动。结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探索体农结合,着力打造贵州省“美丽乡村”篮球联赛黔南赛区等适合农民群众的赛事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广播体操、工间操等体育活动,引导更多职工参与健身。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器材进社区、康复体育方法进家庭、康复体育指导员进家庭“三进”服务。结合“三八”“五一”等节日,积极举办健身操、广场舞等适合广大妇女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州残联、州老龄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智慧体育、智慧健身发展为抓手,结合黔南州独特的资源特色,拓展体育+融合发展创新模式。依托现有赛事、产业特色,促进体育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打造3—5家具有品牌影响率和市场占有率的体育龙头企业,形成黔南州体育健身示范标志。进一步扩大体育消费,力争获批2—3个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探索通过视频直播、线上消费券等形式结合线下体育健身场所,创新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和产品。(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制定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体系及升学保障等政策,建立健全1+N(1所优质高中、3所初中、6所小学)“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对口升学机制,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健全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校、县、州)的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改进、完善州、县(市)新型业余体校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体系持续建设一批州级高水平青少年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开展2—3所游泳课进校园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常年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人数超过2万人,省、州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分别达到10个和100个。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健康、“体育+康养”新模式。逐步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充分利用黔南州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喀斯特地貌、天文科普等资源富集优势,以体育运动为载体,以丰富体育旅游业态为目标,加快发展群众性徒步、路跑、骑行、登山、洞穴探险、湖泊河流运动和汽摩运动等普及性广、市场空间大、产业属性强的户外运动项目,进一步推动体育旅游与全民健身的深度融合。到2025年,创建3—5个省级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3—5个省级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2个特色体育小镇、1—2条体育旅游黄金线路。(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着力开发体育大数据平台,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黔南州体育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并融入“云上贵州”,逐步建成“黔南数字体育”,为广大群众体育健身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精准、科学的场馆预定、赛事预约、健身指导、运动员注册和训练管理、体育消费等服务。创新智慧健身服务载体,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运用新技术推进训练场馆、健身场馆、体育公园等智能化升级改造,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户外或室内百姓智慧健身房50个以上,改建智慧体育场馆5—7个。(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将黔南州体育健身发展状况、民族特色项目、山地户外资源等进行整合,形成普及全民健身文化素材,加大健身领域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鼓励群众参与并讲好健身故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行规范化管理,开发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培育和塑造重大IP赛事活动和民族特色体育项目等体育文化品牌,推动山地民族特色体育成为黔南州对外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民宗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充实、完善州、县(市)两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州级体育专家智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督导机制。各县(市)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制定本县(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各县(市)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有关部门要完善以促进全民健身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因素分配机制,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公益性捐赠和赞助,对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十二)扩大全民健身人才规模。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纳入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注重整合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资源,引导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和体育运动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实用型人才。尤其要强化基层体育管理人员和民间健身带头人的培训和扶持。鼓励竞技体育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支持学校体育教师积极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推进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重大疫情防控。
(十四)加强统计监管和绩效评估。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定期开展体育场地和产业普查、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每年开展实施效果总体评估,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将《黔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执行情况纳入州级年度督查范围。各县(市)政府要在2022年12月以前制定印发本县(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任务期结束时向州级提交评估报告。
黔南州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解决当前我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2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0.8块,重点推进都匀市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名,经常参与体育健身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农体工程维护、更新、补充240个以上。进一步完善“15分钟健身圈”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创新智慧健身服务载体,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黔南州体育智慧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体育产业机构,丰富全民健身产品,力争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亿元。
二、建设和管理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1.体育公园。
“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项目3—4个,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改扩建县级体育公园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体育公园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局)
2.健身步道。
“十四五”期间,建设健走步道、登山步道和骑行道300公里以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改扩建县级健身步道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健身步道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3.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
“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2个以上能够承办较高级别赛事并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的小型体育综合体(全民健身中心),重点推进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全民健身中心、黔南州三合全民健身中心(三都)、黔南州龙坪全民健身中心(罗甸)、黔南州井城全民健身中心(独山)建设任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改扩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局)
4.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
“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1—2个,重点申报黔南州三合镇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三都)、黔南州龙坪镇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罗甸)、黔南州惠水县濛江长新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惠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公共体育场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局)
5.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十四五”期间,建成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1个以上。重点打造罗甸暖冬户外运动、龙里低空飞行、福泉山地自行车、黔南南部(荔波、独山、惠水、平塘、罗甸)洞穴探秘、平塘天空之桥高桥极限等主题鲜明的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停车场、连接道路、污水处理、应急救援等设施,并最终构成各有侧重点的户外运动板块。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库。(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局)
6.社会足球场地。
“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足球场20块以上,重点推进独山县、罗甸县、惠水县、平塘县等地的社会足球场地项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改扩建县级社会足球场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社会足球场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州足球协会)
7.户外或室内百姓智慧健身房。
“十四五”期间,建成50个以上户外或室内百姓智慧健身房。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百姓智慧健身房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百姓智慧健身房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8.社区多功能球场。
“十四五”期间,建成50个以上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社区多功能球场项目,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2023-2025社区多功能球场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9.社区健身路径和三人制篮球场。
“十四五”期间,建成150个以上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同时完成2022—2025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项目库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建或改建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10.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示范项目。
2022年建设完成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8个,达到全州各县(市)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建成3个以上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11.遴选游泳课进入中小学试点县。
“十四五”期间,争取2个以上县(市)遴选成为全省游泳课进校园试点县。(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发展改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局)
12.智慧健身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积极打造黔南州体育智慧管理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一口接入”的前端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智慧化、快捷化、个性化的运动健身新体验。以智慧场馆群、全民健身数据可视化系统等后端服务推进办公协同化、管理信息化,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的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13.农体工程。
“十四五”期间,实现农体工程维护、更新、补充240个以上。同时,建立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对老旧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每年度定期开展维护、更新和补充。(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二)提升设施管理品质
1.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全面开放,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经营性体育场所扩大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断扩大社会体育公共服务范围和力度,全面提升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率。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或改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救灾等方面的功能。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方要积极执行场馆信息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预约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智慧化、快捷化、个性化的运动健身新体验。(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大数据局)
2.推动数字化管理体系升级。
要加强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数字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智慧健身服务载体,推进体育场馆数字化转型管理,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黔南州体育智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智慧化方式推进场馆运营管理水平与安全保障、疫情防控水平同步提升。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好运营管理方开展专业保养、维护,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切实保障场馆的便捷、高效、安全使用。(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大数据局)
3.鼓励社会化运营。
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着力为体育市场主体保驾护航,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配套,在保障场馆资产所有权属不变和公益性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逐步退出方式,引入委托运营管理机制,推动第三方体育市场主体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最大限度发挥体育场馆资产效益。(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国资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
(三)强化宣传和引导
1.建立健身常识和健康知识普及体系。
充分利用州级全媒体和“黔南人民政府”“看黔南”“黔南宣传”“山水黔南”“黔南体育”等官方公众号进行健身常识、健康知识的推广普及,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实施健身常识、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企业、进公共场所“五进”行动。鼓励各类行业学会、协会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讲好体育健身故事,总结推广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营造“人人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大数据局)
2.深入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
全面拓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将一批参与人群多、参与范围广、参与门槛低、项目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进行统筹包装,按活动主题、季节时令、项目类别、受众人群等精心打造黔南州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社区运动会,把赛事活动办到群众身边。挖掘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举办地域特色运动会(陀螺、龙舟、赛马、藤球、毽球、独竹漂、斗牛、射弩、抢花炮、舞龙舞狮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举办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群体工作,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民宗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大数据局)
3.整合构建科学指导机构。
推进以体育行业协会为主体的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鼓励各系统、各行业、社区(行政村)积极发展相对固定的特色健身组织,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行政村)文化室拓展体育服务功能。制定综合服务评价指标,对条件成熟、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相应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对体育协会主要评价指标。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教师等专业人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整合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开展体质健康促进等相关研究工作,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大数据局)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体旅、教育、发改、财政、民政、卫健、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大数据、民宗、残联和工青妇等部门参与的州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构。县(市)政府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形成各级政府和部门全力推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补短板的工作合力。
(二)拓展经费来源
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和杠杆作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将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纳入年度预算,综合运用财政资金、体彩公益金、商业贷款、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资金,推动健身设施建设健康发展。要超前精心储备和包装一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及时做好立项、可研、土储、环评、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三)加强规划衔接
要将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育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提前谋划、统筹考虑,充分保障资金、用地等建设需求,确保项目建设落地实施。要围绕省、州“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要求和省、州“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目标,各县(市)政府也要制定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见到实效。
(四)强化项目实施
充分运用好项目建设的抓手作用,州发展改革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要密切汇同各县(市)政府和州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要全力推动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和省级资金支持,全力争取项目落地。
(五)明确责任分工
项目所属县(市)政府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州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体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项目储备和组织实施,及时督促项目开工,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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