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出版: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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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
《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
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29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围绕我州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以及七大工业产业、六大农业主导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及推广实施,重点支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和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确保到2025年,累计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5项以上,制定发布州级地方标准25项以上;获批建设省级以上农业农村、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8项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不低于4项、省级不低于4项)。到2035年,与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黔南特色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一、以标准助力高新技术科技创新
(一)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将标准研制融入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和州级重大科技项目中,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标准研制周期,用标准架设起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把标准产出作为科研项目完成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积极探索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建立州级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项目的重要产出和考核指标。对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重要技术标准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奖和省标准制定补助,到2025年,向省推荐申报不少于5项。支持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标准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创建。以创建第五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贵定县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研制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工作规范、乡风文明建设等标准,确保2025年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为我省乡村治理体系标准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大力支持长顺县申报省级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项目“长顺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标准化试点”。(州乡村振兴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移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结合产业实际开展标准制定助力乡村振兴。将标准化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抓手,实施、推广、运用《贵州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把先进的科技成果、种养殖经验和乡村治理经验等通过标准转化为生产力,助推我州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挖掘黔南乡村地域文化资源,研制乡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相关标准。实施运用《地理标志产品 三都水族马尾绣综合标准体系》等5项州级地方标准,统一马尾绣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技艺展示等技术要求。(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标准促进数字经济应用升级
(五)支持大数据标准研究。贯彻落实《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大数据基础、技术、产品、服务、行业应用、管理、安全等子体系标准研制。实施“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建设。运用《DB5227/T 111智慧黔南 综合人口数据库设计规范》《DB5227/T 112智慧黔南-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加强数据库设计和质量评价。贯彻落实中央、省对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上级部门建立数据交易流通、开发利用、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后,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州大数据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开展数字服务产业标准制定。探索开展农业产销智慧对接、工业数字化改造、服务业数智化升级、物流业智能化、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数字服务产业标准建设。(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标准筑牢生态文明发展基础
(七)执行运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配套标准。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能源高效利用、能源清洁化、低碳技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缺失的标准。(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自然资源及生态系统标准研制。实施运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探索开展土地、矿产、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地方标准研究。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标准制修订,重点参与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风险管控3个方面标准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筑牢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标准基础。实施运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的评价标准,以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及关键工艺技术装备标准。贯彻落实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生态旅游、绿色交通等绿色发展标准。在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基础上,适时补充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相关州级地方标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标准促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十)在七大工业产业中开展标准制修订。支持我州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现代化工,预制菜、酱酒等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业、新型建材、健康医药等优势特色产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推广应用,推动产业链延伸。聚焦煤炭、水电、风电、光电、储能等现代能源产业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动煤层气、页岩气、氢能、地热等能源相关标准运用。到2025年,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5项以上,强化黔南在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的“话语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研究制定中药材和特色食品标准。支持州检验检测院等单位参与贵州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制修订,推动中药材种植和精深加工标准化。到2025年,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罗甸艾纳香种植技术规程》州级地方标准。到2035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贵州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8项以上。推动药食同源产品按标生产、按标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到2025年,参与制定特色食品安全卫生、生产技术等地方标准2项以上。(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以标准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十二)开展社会治理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创建国家级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贵州黔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标准化试点”,确保2024年前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到2025年,支持相关单位参与制定《贵州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到2026年,“三都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省级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政务服务、智慧监管、机关事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智慧黔南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大数据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机关事务局、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15分钟社区生活圈”打造,根据《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制定《黔南州“15分钟社区生活圈”星级评定标准》,打通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管理标准化,参与制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地方标准。(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邮政管理局,团州委、州妇联、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标准化。实施运用《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不得低于省级标准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退役军人局、州应急局、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残联、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参与制修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地方标准研制,推动建立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消防应急力量建设标准体系。深化“智慧应急”融合终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贵州省《“智慧应急”融合终端建设应用指南(试行)》技术标准。参与制定传染病疫情、灾害事故的预防、监测、响应、处置等技术标准,到2025年,参与制定标准1项以上。(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贯彻“以企业为贵、以契约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的“贵人服务”品牌内涵,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成功经验和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的建设标准,制定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州法院,州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商务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开展标准化交流合作。围绕“四区一高地”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支持社会团体制定符合粤港澳市场要求的“菜篮子”“果园子”基地建设团体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黔南企业参与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标准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十六)持续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推进粮食、茶叶、刺梨、蔬菜、水果、生态畜牧、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标准研制,构建满足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产业链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有效衔接。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国家都匀毛尖茶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力争2025年前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发布实施运用都匀毛尖茶产地环境、茶树种苗繁育、栽培管理技术、加工技术、包装贮藏技术、冲泡品饮方法等规范、规程标准,制定都匀毛尖茶实物标准样,每两年制定投放都匀毛尖茶实物标准样200套以上。完成黔南工艺白茶等标准制定,实现标准对茶产业链的全覆盖。进一步开展刺梨种植、生产、加工、检验、销售管理、追溯等全链条标准研制,为刺梨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瓮安黄金芽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长顺县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三都县周覃马桑菌标准化示范区”3项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获批立项,力争2026年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科院、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探索制定绿色农业和农机技术服务标准。探索制定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研究制定化肥、农药、除草剂、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处理、农作物秸秆还田和无害化再生处理、尾菜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标准。到2025年,制定发布实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运技术规范》州级地方标准。(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研制山地特色农机技术和服务标准。探索制定适合山地种植和养殖的农机标准,研究制定根茎类作物采收、小型耕整地机械智能化、茶叶机采等方面的标准,以及农机作业质量与作业价格挂钩的农机服务规范。(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以标准助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大力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广实施运用《贵州省旅游产业化标准体系》,重点围绕红色旅游、山地旅游、乡村旅游、大射电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森林疗养等旅游目的地参与研制服务标准,主动参与我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荔波县小七孔旅游景区成功获批“国家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及相关配套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景区通用基础、服务提供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2024年前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林业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健康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院感控制、实验室建设的相关标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标准化建设。执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未成年人和学生体质健康相关标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健康产业、营养健康、健康场所创建、森林康养等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等标准应用,加快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林业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大力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参与数字化智慧化物流标准和绿色物流技术标准研制。围绕“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链条,参与制定家政、养老、托育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申报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探索开展现代化社区服务、共享住宿、精品住宿等服务提供和服务保障标准研制。(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在黔南成立1家以上具有专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专业性标准化服务机构,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标准咨询编写服务。(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标准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州地方标准结构,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推进地方标准实施运用,保障地方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探索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制定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支持企业参与企业标准“对标达标”和“领跑者”活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纲要》《省实施意见》以及本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部门预算有关规定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加强基层和企业标准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标准化人才创新活力,多渠道、多层面引进、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以及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督导宣传。州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调度、督导检查,发现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州政府。要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研制形式多样的标准配套解读材料和宣传资料,采用现场教学、网络培训和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等方式,将标准运用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营造标准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州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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