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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罗甸县“三强化”措施严厉打击 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1222日以来,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罗甸县立行立改,迅速行动,采取最严厉的禁渔措施,重拳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渔工作得到落实。

强化监管执法,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捕捞行为。连日来,罗甸县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到蒙江坝王河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河段进行常态化巡逻巡查,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清理暂箱、地笼网、抬网等非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种质资源违法行为。通过巡查执法常态化,杜绝违法捕捞等行为的发生。近日来,新增开展执法233人次、车辆70余次,巡查保护区80公里,劝退在保护区钓鱼43人次,清理违法渔具29套。

强化市场整治,阻断涉渔非法销售链条。罗甸多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等地开展鱼类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水产品进销台账和检验报告,严厉打击非法加工、销售水产种质资源和利用“野生鱼、河鱼、河虾”等字样虚假宣传行为,确保水产种质资源特有鱼类得到保护。同时,对全县渔具店销售地笼网、抬网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目前检查涉渔经营户94家,着力从源头上阻断涉渔非法销售链条。

    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群众环保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及宣传张贴、发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野生斑鳠资源保护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保护罗甸渔业水产种质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鼓励各经营主体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贩卖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张贴标语11条、公示举报牌10个、广播和电视刊播相关通告14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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