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察以来,惠水县从快从严抓整改,立行立改促落实,确保交办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整改后)
12月13日,惠水县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关于惠水县濛江街道潮顺公园道1号1期2栋楼下公园处,有摆放垃圾桶形成垃圾转运,每天早6点左右清理垃圾噪音扰民,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的信访件后,惠水县县委、县政府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由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濛江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赶赴现场核查处理,经核实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属实。
(整改前)
随即联合调查组立即督促惠水县平安环卫有限公司对现场摆放的垃圾箱进行处理清理,将垃圾箱转至垃圾转运中转站进行存放,对现场垃圾、树枝等进行清理。对垃圾收集及垃圾箱投放时间进行了合理调整,将小区的垃圾收运时间调整至早上7点,确保了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对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过实地调查和访问周边群众,是有群众将留存衣物及物件焚烧,造成现场堆放的树枝等燃烧,现场存留有焚烧痕迹,被误认为是垃圾焚烧,并通过走访宣传讲解方式消除误解。在随后开展的回访工作中。回访组共计回访附近群众17人,向其宣传我县对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被回访的群众17人均表示对信访问题整改成效满意。
居住在潮顺公园小区业主岑仕美感触到:“他们行动迅速,立行立改,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不回避,问题得到了解决”。下一步,惠水县将通过电视媒体、宣传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宣传,提倡文明处理老旧衣物,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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