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已满70岁(80岁),没有得到高龄待遇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01-25
来源信息: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我省现行政策,企业(不含机关事业)退休(不含离休)人员年满70岁,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从满的次月起在原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养老待遇,如原养老金为1000元,3月份满70岁,则4月份基本养老金增加为1050元,由社保局统一调整,不需要个人或单位申报。因为社保发放的高龄待遇性质上仍是增加基本养老金,所以不会分开单独发一笔1000元,一笔50元。满80岁,从次月起增加30元,具体同上。确有问题可以致电本人单位或州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理科(0854-824989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