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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金融助残服务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在服务“三农”、信贷产品、金融科技和网点网络等领域的特色优势,通过“残联推荐,农行办贷,残疾人受益”的服务方式,加大对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成员和助残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以下简称三类重点服务对象)的信贷支持,帮扶残疾人劳动就业增收,巩固拓展好残疾人脱贫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试点基础上,共同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末,在县域农村地区全面推广利用线上推荐平台(“e推客”系统)开展助残信贷服务工作,力争实现每县利用平台系统推荐5名以上符合条件三类重点服务对象的目标。农业银行对平台推荐的且符合农行贷款条件的三类重点服务对象匹配合适的信贷产品,助力残疾人及家庭劳动增收。

2025年末,在全国县域地区实现“残联帮助推荐,农行主动办贷,残疾人能够受益”助残服务工作模式的广泛推广,利用推荐平台获得精准信贷服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稳定增加。

二、重点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

(一)重点服务对象。本行动重点服务于县域农村地区有劳动意愿和贷款需求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助残致富带头人等三类对象。重点服务对象须年满18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劳动能力。三类重点服务对象的相关条件是:

1.残疾人: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具有劳动意愿和相应劳动能力。

2.残疾人家庭成员:与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残疾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3.助残成效明显的致富带头人:由县残联认可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增收的经济实体(如就业帮扶车间、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和社会组织负责人。

(二)服务方式。农业银行利用已创建的“e推客”系统便利化服务功能,为重点服务对象融资办贷开通绿色通道。县农业银行向农村三类重点服务对象宣传推广金融产品,县残联在了解掌握三类重点服务对象贷款需求和劳动意愿的基础上,帮助有劳动意愿、主动申请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三类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农业银行“e推客”系统进行推送。县农业银行提供上门建档服务,符合贷款条件的加快办贷效率。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推荐办贷服务效率。以县残联名义注册开通农业银行助残绿色通道(“e推客”系统)。县残联组织乡、村残疾人专干和村残协等相关人员参加县农业银行开展的金融信贷产品和利用推荐平台助残服务工作的相关业务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在日常跟踪随访残疾人家庭过程中向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了解重点服务对象的贷款需求和意愿,并帮助主动自愿申请贷款的重点服务对象将有关信息通过村、乡逐级报送至县残联,由县残联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对象有关信息通过e推客”系统推荐到农业银行对残联推荐的服务对象,县农业银行主动上门进行贷前调查信息建档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业银行提高办贷效率,贷款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做好后续金融服务,力争实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办贷“足不出村”。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业银行及时反馈申请人,县残联协助做好解释工作。

(二)对重点对象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业银行面向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成员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符合多项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条件的,按最大优惠幅度执行。对经营管理规范、安置或带动残疾人就业或生产劳动的助残经济实体和致富带头人,适度给予利率优惠。

(三)灵活满足助残信贷需求。各级农业银行可通过多种担保方式,以及“富民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惠农e贷”等多种信贷产品,灵活满足重点服务对象的信贷需求。各级农行和残联可结合当地巩固脱贫成果和惠残助残政策,联合申请政府风险补偿金、贴息资金、保险补贴、担保补贴等财政资金,创新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生产劳动专属信贷产品,加大助残信贷投放力度和覆盖面

(四)以金融信贷服务为支撑,推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措施。基层残联及乡、村残疾人专干和村残协对已办贷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特别是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残疾人家庭加强跟踪回访,在其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过程中,帮助协调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加大

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动员支持已办贷的助残经济实体和致富带头人扩大助残规模,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创新利益连接机制,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劳动增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各级农业银行、残联要高度重视金融助残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重要支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级农业银行和残联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制定实施细则。农业银行和残联要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银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并联合残联及时回访承贷人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化解残疾人信贷风险,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完善推荐流程和统计。县农业银行和残联协商明确工作流程。由县残联确定平台操作人员并出具授权委托书,业银行协助平台操作人员完成平台注册、信息录入和初始化配置等工作并承担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各级农业银行建立完善平台助残服务工作成效统计机制,及时反映工作成效。

(三)加大典型宣传和经验推广。各级农行和残联注重在方案实施中挖掘、总结优秀工作典型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及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信贷资金支持实现劳动增收的鲜活案例,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营造金融信贷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乡村振兴金融部 晶,010-85104980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郝大鹏,010-6658030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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