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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2023年学前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 招生范围及要求

(一)学前招生

1.各公(民)办幼儿园要在集团总园的指导下,按照就近原 则招收3-5周岁幼儿入园(2017 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 日之间出生幼儿)。  各幼儿园严禁招收超龄生(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和不足龄生(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州要求规范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3. 片区中心校不得举办学前班,未达到《贵州省幼儿园基 本办园标准(试行)》有关办园条件的村级小学也不得举办附设幼儿班。

4.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的标准,不得出现超标准班额。

(二)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及广顺镇区小学

(1)县第一小学

服务范围:和平社区,小关加油站经民主路交长兴中路以东, 长兴中路经长兴西路交长征大道以南,长征大道至星筑园以东;新民村。

招生对象:

①招收户籍为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②招收购房或自建房居住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③招收在服务区域持营业执照经商的住户随迁子女入学。

(2)县第二小学

服务范围:长兴社区,小关加油站经民主路交长兴中路以西、 长兴中路经长兴西路交长征大道以北、长征大道至星筑园以西;磨谢村。

招生对象:

①招收户籍为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②招收购房或自建房居住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③ 招收在服务区域持营业执照经商的住户随迁子女入学。

(3)县第三小学

服务范围: 长寨街道城南社区(星筑园往下至摆托组)、锦顺社区、杉木村、雷坝村。

招生对象:

① 招收户籍为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② 招收购房或自建房居住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③招收长寨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4)县第四小学

服务范围: 长寨街道顺兴社区、羊角屯组、冗偿组、新坝社区。

招生对象:

① 招收户籍为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② 招收购房或自建房居住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③ 招收在长寨片区、新坝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④招收易地扶贫搬迁户或进城务人员子女入学。

⑤ 招收长寨街道长寨片区需寄宿的适龄儿童。

(5)广顺镇第二小学

服务范围及对象: 招收户籍为广顺镇南场社区和在广顺镇南场社区、夜郎古屯社区、金竹花园社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6)广顺镇第三小学


1.服务范围及对象: 招收户籍为广顺镇北场社区和在广顺镇北场社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石洞村、石板村、四寨村、来远村、南福新苑社区户籍或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广顺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县城一、二、三小学和广顺镇二、三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片区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择校就读学生,其他镇乡小学按原划定的片区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移民搬迁人员随迁子女在迁入点学校就近入学,迁出地学校原则上不得再接收已搬迁户子女入学。

3.各中心校要统筹抓好本区域内招生管理和学位调剂、调配,要确保符合国家和省、州、县规定有关入学相关政策的学龄儿童入学需要,做到“应收尽收”。

4.各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选拔招生考试,不得对新生开 展任何形式的检测、测试,不得以是否接受过学前教育等作为新生入学条件。如有相关举报,经核查属实,将约谈相关学校负责人,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5.要重视弱势群体入学,不得拒收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6.招生报名有关要求:

①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注册时提供户口簿。

②购房、自建房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注册时须提供房产、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房产有效证明必须是适龄儿童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③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注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等。

④ 移民搬迁人员随迁子女在安置点就近学校持户口簿报名入学。

⑤ 长顺英才、高层次人才、烈士、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按省、州、县有关政策执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优先安排就学。

(三)初中招生

1. 全县小升初按就读学校划片进行整班移交,整班移交工作 由各学区办制定移交工作方案,组织片区中心校、初中学校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初中学校对接各学区办、片区中心校。县第三小学 整班移交工作由长寨街道学区办制定具体移交方案。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整班移交学生全部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

3.严禁各初中学校跨片进行招生宣传或开展招生相关工作; 严禁任何小学毕业学校、教师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成绩等信息。小学升初中整班移交后,因特殊情况需转入其它学校就读的,由学校双方签字同意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跨片入学。

4.在外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符合在县内就读初中条件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各初中学校不得拒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 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八、九年级转插生

(一)根据我县城区各学校班额现状,原则上不再接收本县 乡镇(含乡村学校)进城就读的转插生。如有符合条件需进城就读的,家长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审核,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确因购房在县城且实际居住的,可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广顺镇区学校原则不允许接收本镇内其他学校转入学生。

(二)符合条件的外省外县来长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由县 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三)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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