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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和整班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州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严格按照“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的总体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整班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县城中小学新生划片招生

根据我县实际,荔波一小、二小、三小、五小、二中、三中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实行划片招生,结合学位情况,请各校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工作。

(一)县城户籍子女

1.县城户籍子女。报名时,依据提供的新生及父母户口簿划片登记,以户籍地址为入学依据。“幼升小”的户籍指荔波县城内,“小升初”到二中就读户籍指玉屏、水利、水尧、永康、翁昂。

(二)非县城户籍子女

2.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子女。该类人员报名时,学校依据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据库进行核实,安排在第五小学或荔波二中就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

3.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该类人员可优先选择学校就近入学,报名登记办理前,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者需要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子女。该类人员以购房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划片登记为入学依据就近入学。由子女的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工作(调动)文件。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上学能力的残疾儿童。该类人员报名时,按居住地址划片登记,以居住地址为入学依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可由原就读幼儿园或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残疾儿童的提供残疾证。

6.适龄子女父母在荔波县城有合法住房。该类人员小学报名时,依据新生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划片登记,以购房地址为入学依据。在确保以上五类人员子女优先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合法房屋地址划片登记入学;若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县城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7.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该类人员到第五小学报名,即外县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到荔波县城就读一年级的,提供户口簿和居住证,原则上安排到第五小学或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如第五小学学位已满,安排到第四小学就读,保障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全部就读公办学校。

(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省级援外抗疫医护子女

8.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派遣援外防疫医护子女。为贯彻落实国家拥军优属政策、弘扬援外抗疫精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援外抗疫医护子女入学时,根据入学意愿就近安排入学。报名时,除带户口簿外,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二、报名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需要到县城就读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生。

三、报名方式

(一)县城小学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于8月5日和6日两个工作日内,提供适龄子女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入学对象类型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划片招生类别到相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学校做好信息审核和登记。全县正式开学前7天内,将在县城小学公布各学校招生名单。

(二)荔波二中、荔波三中、广文现代实验学校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于8月5日和6日两个工作日内,提供适龄子女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入学对象类型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划片招生类别到相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学校对照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严格做好信息审核和登记。全县初中七年级正式开学前7天内,各初中将录取招生名单公布在学校醒目位置或学校公众号上,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三)其他乡镇中小学

玉屏街道外的其他乡镇中小学,在2023秋季学期开学时,按照户籍所在地和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四、整班移交

(一)小学毕业班整班移交。全县小学做好六年级学生意向就读登记和就读排查工作。各初中向意愿到本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入学须知》,招生入学按照划片执行。各小学和初中于9月1日前共同核实好六年级毕业生实际就读初中跟踪登记工作,确保小升初整班移交落到实处。

(二)初中毕业班整班移交。各初中学校配合做好全县初中九年级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动员工作,对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做好就读中职校动员工作。

(三)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整班移交。各校各班摸排学生2023秋季就读意向,要与家长了解是否有转出意向,做好登记和后期跟踪服务工作,确保2023秋季学期,实现整班移交工作“一个不少、一个不漏”。

五、入学年龄界定

荔波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及要求,结合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年满六周岁入学,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或2023年7月已毕业于公、民办幼儿园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六、宣传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群、家长群、微信、QQ等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新生入学引导

工作。


                         荔波县教育局

                             2023年7月

附件:

附件1                            

荔波县城区2023年小学学生学区划分表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备注

荔波一小

农贸市场、建设西路至民族路以南、中央城、一品世家、碧水蓝天

建设村板吉组、板旺村回龙角组、福利村户籍子女划归二小招生范围。

荔波二小

建设西路以北、民族路以西

荔波三小

红船社区(渡船口)、时来村

荔波五小

以河为界,从职校一带至罗家寨至板旺村兴旺社区至高速入口处一带。职校一带包括幸福里小区,高速入口一带。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子女、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附件2

荔波县2023年初中划片招生表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初高中衔接试点班

(荔波三中校区)

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4个班

荔波二中

1.玉屏街道、水利、水尧、永康、翁昂籍户口人员;

2.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人员子女;

3.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英模、政府派遣援外防疫医护人员子女;

4.在县城行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及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县政府招商引资客商子女。

荔波三中

朝阳、瑶山、捞村、原驾欧片区及县城非玉屏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

甲良中学

甲良、方村、原播尧片区小学毕业生

茂兰中学

茂兰、瑶麓、立化、洞塘片区小学毕业生

佳荣中学

佳荣片区小学毕业生

附件3

荔波县2023年县城学校小学招生规划表

学 校

2022年秋

2023年秋

现有在校学生数

现有班数

规划班数、人数

合计

全校

班数

一年级

六年级

计划招生数

一年级班数

全校

班数

全校

人数

一小

2076

341

330

362

319

349

375

44

7

8

360

8

44

2061

二小

2249

428

320

381

357

394

369

47

9

7

315

7

47

2195

三小

992

164

161

177

168

164

158

24

4

4

180

4

24

1014

五小

1454

237

231

268

300

206

212

32

6

4

450

10

38

1692

合计

6771

1170

1042

1188

1144

1113

1114

147

26

23

1305

29

153

6962

附件4

荔波县2023年县城初中学校招生规划表

学 校

2022年秋

2023年秋

现有在校学生数

现有班数

规划班数人数

合计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合计

七年级

九年级

计划

招生数

七年级

班数

全校班

全校

人数

二中

2151

659

775

717

46

15

15

650

13

44

2084

三中

1550

627

518

405

32

13

8

800

16

38

1945

广文

723

233

220

270

17

6

6

270

6

17

723

合计

4424

1519

1513

1392

95

34

29

1720

35

99

4752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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