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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预报名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城区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工作,特拟定新生预报名方案如下:

一、预报条件

城区内符合政策要求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

(一)县城户籍子女

在片区范围的户籍适龄幼儿,预报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时间截止预报公告公布之日止)。

(二)易地扶贫搬迁至兴旺社区子女

预报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安排在第六幼儿园。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现役军人、援外医护、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现役军人、援外医护、高层次人才、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根据入园意愿就近安排入学。预报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幼儿需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军烈属证明、抗疫证明、单位出具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投资促进局出具的招商引资投资证明等。

(四)非城区户籍子女

预报登记时,只需提供户口簿,不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预报方式及时间

预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县城户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现役军人、援外医护、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到片区内幼儿园预报登记;易地扶贫搬迁至兴旺社区子女到第六幼儿园预报登记。如预报学位超过预报幼儿园承受范围,将采取抽签形式安排学位,未能抽签进入预报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可结合其他公办幼儿园预报剩余学位情况自主选择再次预报登记。预报登记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16日。

第二批:第一批预报结束后,2023年7月25日前将剩余学位公布至教育局及各幼儿园宣传栏处;非城区户籍子女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学位剩余情况自主选择幼儿园进行预报登记。如预报学位超过预报幼儿园承受范围,将采取抽签形式安排学位,未能抽签进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可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预报登记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

三、预报地点:县城各片区公办幼儿园

四、注意事项

原则上符合预报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只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预报登记,若出现因家长多处预报导致工作人员统计不准确,造成预报不成功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提供预报材料必须真实,发现造假者,将不予安排入园就读。

五、预报咨询电话

幼儿园名称

咨询电话

第一幼儿园

欧老师15286262397

蒙老师18385488773

第二幼儿园

石老师18886077170

刘老师13086922435

第三幼儿园

曹老师15685062133

卢老师18708548290

第四幼儿园

姚老师13765440168

覃老师18785572562

第五幼儿园

罗老师:18785571387

王老师:15117889000

第六幼儿园

覃老师:13765490740

宋老师:15772440524

六、相关要求

现场办理登记的有关人员,自觉按秩序排队,不聚集、不拥挤。

附件:

1.荔波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预报招生计划表

2.荔波县2023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分布图

                               荔波县教育局

                                  2023年7月

附件1

荔波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公办幼儿园预报招生计划表

幼儿园名称

计划招收小班数

计划招收人数

备注

第一幼儿园

6

150

公办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

5

125

公办幼儿园

第三幼儿园

5

125

公办幼儿园

第四幼儿园

4

100

公办幼儿园

第五幼儿园

5

125

公办幼儿园

第六幼儿园

6

150

公办幼儿园

合计

31

77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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