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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2022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新生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入学公告

尊敬的广大学生家长: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新生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预报名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保障、户籍优先、统筹安排、兼顾供需原则,保障适龄子女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延缓到七周岁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学校

招生范围

备注

城关小学

以中山路为界,起点从港龙国际大榕树至终点金桥往城西属性地域,营上坡拉网覆盖地域至水利局民中桥头的适龄儿童。


鹏城希望学校

从羊角坝至港龙国际大榕树一带沿中山路到金桥往城东属性地域(内含腾龙世纪、李岩寨至打孟沟)的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

麻光片区、麻光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官塘电站(人和盛世、老机械厂)、龙嘴角(民中至公安局)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

莫家寨(含滨江苑)、老虎洞、交向、杠寨片区及城南、交向安置点的适龄儿童。


第五小学

麻光、恒丰园安置点、三郎、万户水寨、三纳、姑挂片区,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城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大塘小学

金海豪苑、大塘(含大塘国际城、大塘安置点)、万家山的适龄儿童。


              (详见三都县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二)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四、登记条件及时间

类别

类型

入学条件

报名需提供资料

登记时间

第一类

房产户籍一致

房产证和户籍地址一致,到户籍地所在的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022年8月3日

第二类

房产户籍分离

城区户籍:若房产证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以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到所在的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非城区户籍:若不是城区户籍但在城区购有住房,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实际入住,以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到所在的划片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8月3日

第三类

其他符合有关
规定

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援鄂援沪人员、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尚未购买房产人员、招商引资对象、招聘引进人才对象子女等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有效证明材料:在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役军人证,军烈属证明,援鄂援沪证明等证明材料。
3.在城区无房产的,县外户籍需提供到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明(县内户籍需提供到居委会办理的居住证明)。

2022年8月3日

3.易地移民搬迁子女,由乡村振兴局或搬迁安置点社区提供名单,按照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

入住安置点社区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四类

外来随迁子女

1.外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房产,但在本县城区有营业执照并实际营业,有居住证明,且在三都县内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居委会办理)。

2022年8月4日

2.外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房产,但实际营业半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入学先到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法人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居委会办理)。

3.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但在本县城区有就业,有居住证明且在三都县内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到县人社局备案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居委会办理)。

4.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就业一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入学先到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到县人社局开具的务工证明。
3.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居委会办理)。
4.用工单位支付一年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或微信转账凭证。

第五类

社会抚养、救助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中的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父母和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

2.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022年8月4日

五、入学流程

(一)入学登记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进行入学登记时,学生家长要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等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该学校指定的区域登记报名。

(二)资格调查初审

8月5日至8月6日。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县教育局审核

8月7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三都水族自治县2022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各校上报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抽查审核。

(四)公布入学名单

8月10日至8月11日,各校张榜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

(五)报名注册

8月28日,各校组织开展报名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各校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新生注册。

六、注意事项

(一)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生入学。如果就近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第五小学就读。

(二)每个适龄儿童只能进行一次入学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三)如果新生与父母和户主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场办理登记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提供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自觉按秩序排队,不聚集、不拥挤。

(六)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登记的新生,请在开学前到相应的片区学校补办登记手续。

(七)其他年级的城区跨片转学和外县户籍转学,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带相关材料(参照新生登记条件)到三都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

七、安置点搬迁群众子女就学安排

(一)城南、交向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县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四小学就读。

(二)麻光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三小学或第五小学就读。

(三)恒丰园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第五小学就读。

(四)大塘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五中学就读,就读小学的到大塘小学就读。

(五)沙井湾安置点的搬迁子女秋季学期从迁出地转入就读初中的到第三中学就读、小学的到鹏城希望学校就读。

联系人:王加虎老师,电话:0854—48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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