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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805485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文  号:
  • 黔南府办发〔2020〕1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富民兴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富民兴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富民兴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近年来,黔南州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依然存在整体办学基础能力薄弱、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服务地方发展不强等问题。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围绕“强基、提质、增效”这条主线,推动黔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到2022年,建成10所省级中职强基工程学校和6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3所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8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4个黔匠工坊、10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继续深化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全力打造13个重点专业。“双师型”教师占比达60%以上。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在特色教育强州和富民兴州中的品牌地位更加突出,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二、强基行动

(一)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对标国家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五大”办学标准,建立学业、职业、产业、就业、创业“五业”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启动全州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教学标准,每学年抽取部分专业(学科)进行全州统测或考核。制定出台《全州职业院校教学视导制度》,加强以学生学业成绩、教师教学常规、学校教学管理为重点的教学视导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发展改革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已获批的7所中职学校按时高质量完成中职强基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力争2—3所、2021年力争1—2所中职学校申创省级强基工程项目学校。加强示范性学校建设。巩固已获批的4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成果,增强辐射示范效益,帮扶其它学校示范创建。加强对罗甸职校、惠水职校的指导,确保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复评验收。2021年组织对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2022年组织对省级中职强基项目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通过开展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建成具有黔南特色、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打造一批高水平特色骨干专业(群)(双高计划),为黔南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黔南州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力争 1所、2021年力争2所高职高专申获省级高水平高职项目学校。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加强与沿海、东部发达地区的高校联系,为学校师资培训、学历提升、学生交流提供机会,帮助州内高职学校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高职高专院校,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紧扣区域内产业结构特点,不断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以专业(群)建设为抓手,整合专业资源,提炼专业特色,凝聚专业力量,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形成紧扣产业、凸显特色、错位发展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做强黔南职业教育特色品牌。中职教育全力打造规划的13个重点专业,重点支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健康服务、旅游服务、汽车维修、幼儿保育骨干专业建设,每所学校集中优势重点打造2—3个主干专业,建成服务于区域产业结构的专业格局。高职教育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特色专业,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骨干专业(群)。加大课程建设力度,鼓励教师全员参与,大力开发精品课程,完善教学资源库建设。2020年力争创建5个省级骨干专业(群)(中职2个、高职2个、专业群1个),6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中职3门、高职3门)。2021年创建5个省级骨干专业(群)(中职2个、高职2个、专业群1个),5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中职2门、高职2门)。到2022年基本形成一校一特、一校一业、一校一品的专业格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高职高专院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公开招聘、自主聘任和职称晋升的规定要求,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实施3年一周期的名师引领工程,培养州级职教名师60人(中职40人、高职20人),州级职业教育骨干教师150名(中职100人、高职50人),建设8个左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名师成长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建立黔南州职业教育人才信息库,搭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实施百名教师下企业、百名技师进课堂“双百工程”,有计划地安排学校干部和教师赴企业开展挂职及专业实践锻炼,鼓励企业技师进入学校进行教学指导。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应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质行动

(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全面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增强认知能力、合作能力、职业能力、就业创业能力等关键能力。推进有职教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州教育局每年对职业院校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优秀实习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高职高专院校)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职业院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提升教育质量。建成5个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全州职业院校力争获得“1+X”证书试点30个。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书证融通,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通过短期培训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高职高专院校)

(八)实施普职融通中高职贯通培养。全面推行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支持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大力合作,强化普职融通教学管理,注重师资队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2020年、2021年、2022年,计划招收普职融通学生分别达到2000人、2500人、3000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扩大对初中毕业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要求,在去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中高职贯通培养,构建中高职立交桥,形成黔南职业教育中高职和谐发展的势头。支持我州高职院校与黔南师院及省内高校开展3+2专本衔接贯通培养。黔南医专与瓮安职校、长顺职校等共同开办护理专业等学生的五年制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黔南幼专与荔波职校、罗甸职校、瓮安职校共同开办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五年制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黔南职院及在我州的省属高职院校应积极配合全州中职学校共同开办相关专业学生的贯通培养(3+3分段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由各县(市)中职学校按相关要求申报,州教育局统筹协调,高职院校牵头落实。(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高职高专院校)

(九)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紧扣社会需求,发挥州属高校、职业院校自身优势和特点,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建设5州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通过购买培训服务的形式将职工培训机构设在职业院校,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学校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的收入,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州属、县级职业院校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学校补充办公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依法经营性活动的投入,其余收入可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或进行自主分配,用于支付本校教职工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的课(劳)酬,以及教师到企业管理学生实习、开展招生就业等方面工作的补助。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建成集教学、培训、职业技术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科学管理、教学改革、机制创新及生产性实训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2020年申创3—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职2个,高职 个),2021年申创3—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职3个,高职2个),2022年各职业院校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进行攻坚建设,促进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黔匠工坊建设。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支持4所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申请省级黔匠工坊项目,紧扣黔南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传承刺绣、蜡染、陶瓷制作、民族服饰加工等非物质文化,建设好民族特色专业,积极与民族特色的行业、企业合作,引进有技术绝活的民间技艺大师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利用好学校民族特色专业优势,建设黔匠工坊,通过名师带徒、技术交流,技术创新等,带动专业教师成长,为民间工艺传承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将黔南元素推出贵州,提高黔南民族文化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宗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健全全州技能大赛的办赛长效机制,建立功能全、职责明、协作好的大赛组织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执行有效的大赛制度体系,完善技能大赛的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大赛管理水平,提高赛事质量。强化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参赛学生的培训,提高师生的获奖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加大对省级以上职业技术大赛成绩突出师生表彰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增效行动

(十三)深化产教融合。坚持立足黔南、服务全省、瞄准东部,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全面推行“校企联合招生、共同育人”的现代学徒制、“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职业院校与当地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根据企业需求开设“订单班”,校企合作成立产业学院。支持黔南师院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开展职业教育师资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深化“引企入校”改革,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遴选一批州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20年,力争每所职业院校有一个专业至少有1—2个以上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州教育局统筹全州各职业院校中的优秀合作企业,形成由州教育局统筹、企业、学校参与共建共享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推进职教扶贫。整合全州职业教育资源,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技能培养培训、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等服务。鼓励优质职业院校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办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健全完善职业教育资助体系,确保贫困生不因贫失学、不因学返贫。组建职业院校“校农结合”联盟,定向定点采购贫困地区、贫困户农产品,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消费市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产业革命,建设一批精准服务全州重点发展的12个特色农业产业的涉农专业,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专业人才、经营人才、创业人才和新型农民。鼓励职业院校与各县(市)合作进行农村干部订单培养服务乡村振兴。鼓励职业院校主动服务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农业类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合作,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技术研发攻关,提升全州农村产业革命农业科技竞争力。(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办、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扩大开放合作。充分利用东西部教育对口协作帮扶机遇,建立我州职业院校与东西协作城市职业院校结对帮扶机制。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与省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培育行动计划,加强校企合作共育粤菜师傅和南粤家政。从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餐饮、家政行业协会、培训中心中确定一批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实训(培训)基地,承担我州粤菜师傅和南粤家政培训任务。面向农村和城镇就业者免费开展粤菜烹饪、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到2022 年,全州力争建设2个粤菜烹饪专业进入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1个家政服务专业进入省级特色专业。(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建设职教集团。培育和建设一批有特色、成规模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坚持共建共享、内涵发展、集聚集团内各类资源,鼓励集团内校企间、院校间、企业间、区域间合作共赢,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完善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以黔南职院作为黔南州职教联盟牵头单位,成立下属职教集团。对接茶产业人才需求,以黔南职院为龙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都匀职校、瓮安职校、贵定职校等参与,打造茶产业加工职教集团;对接学前教育人才需要,以黔南幼专为龙头,荔波职校、罗甸职校、瓮安职校等参与,打造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对接健康服务人才需求,以黔南医专为龙头长顺职校、瓮安职校参与,打造健康服务职教集团;对接旅游人才需求,以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荔波职校、平塘职校等参与,打造旅游职教集团;以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瓮安职校、平塘职校、龙里职校、罗甸职校等参与,打造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力争申创2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正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推进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体系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建立和完善由教育、人社、发改、工信、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的黔南州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州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州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八)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按规定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培训鉴定等有偿服务,征得发改部门同意后面向社会收取培训费、鉴定费等经营服务性收入,按照相关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州级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对申创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中职强基工程学校、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等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绩效评价制度。探索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或引进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营造宣传氛围。借助媒体、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改革进展和成效,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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