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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805968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科技、教育  批复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文  号:
  • 黔南府函〔2022〕20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黔南府函〔2022〕20 号

州教育局:

你局《关于黔南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批复的请示》(黔南教呈〔2022〕11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你局与州发展改革局联合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文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布局、促进公平、补齐短板、扩大开放,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加快建设特色教育强州,为建设“五个新黔南”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三、由州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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