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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506593
  • 信息分类:
  • 教育;司法;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黔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2021至2025年是黔南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对实现黔南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黔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及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以服务全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建设“五个新黔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州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万人起诉率低位运行。全民普法机制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法律交给人民,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州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州全过程。

——坚持分业分类分众宣传。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不同对象、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进”活动,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进网络、进宾馆、进公共场所“宪法十进”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和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宪法学习。开展好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上增加礼敬宪法环节。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在全社会培育民事权利义务相统一观念,引导社会公众依照民法典规范自身行为。推动全州国家机关带头学习民法典,自觉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规范各级各部门管理行为及活动。组织州、县(市)两级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城乡持续开展民法典线下定向宣讲和辅导。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推进民法典以案说法。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让民法典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结合实施实体经济、乡村振兴、创新黔南、智慧黔南、绿色黔南、民族团结示范“六大引领工程”,大力宣传园区建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权益保护、特色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农村土地承包、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权益保障、数据信息保护、大数据产业发展、互联网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全域旅游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相连的法律法规。

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平安黔南建设,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邪禁毒、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行政处罚法和民商法、经济法及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诚信体系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州精神文明建设。

6.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内法规纳入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将党内法规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重要内容;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教育、任职培训中设置党内法规知识课程;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答竞赛活动等,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7.突出学习宣传省州地方性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黔南州《自治条例》《水书文化保护条例》《民族医药保护条例》《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涟江流域保护条例》《樟江流域保护条例》《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省、州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城市社区居民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8.抓实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至少安排2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年度述法等配套制度,坚持把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9.抓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教育、晋职培训必训内容,学制一个月的培训班法治课程不少于4课时,学制两个月及以上的培训班法治课程不少于8课时,其他班次根据不同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积分每年不低于1000分,各级各部门在线学法参学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参观各类主题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意识。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不少于2次。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10.抓实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认真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通过法治课堂教学、法治主题教育、法治文化引领和法治社会实践等形式,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黔南州普通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办法》,组织挖掘各学科内容中的法治知识结合点,提高全州中小学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水平。积极组织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等学习培训,提升教师群体法治教育专业能力。在校园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持续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普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力量开展并规范“法律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性侵、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和控辍保学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11.抓实农村群众法治宣传。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开展法治宣传。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专员制度。健全选、训、管、用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以村组(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基层法治带头人,到2025年平均每个村和社区有10人以上“法律明白人”。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和社区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各村和社区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开展“走向城市之路”和“新市民·追梦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普法教育工作,帮助搬迁群众全面融入城镇生活。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法治教育,采取“手拉手”、建立“法律联谊卡”等方式,探索劳务输出地和劳务输入地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提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12.抓实其他群体普法。围绕构建以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宣传物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重点学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基层行政管理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法治宣传,重点学习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对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刑满释放等人员的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信访人等群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13.抓实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从遵守交通法规、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日常生活陋习行为抓起,提高全社会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针对社会公众法律法规知晓度普遍提高、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非法方式维权等观念和行为,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讲诚信“一学四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一致性、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守诚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4.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结合全州各县(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加法治文化活动。结合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少数民族“法治文化村寨”创建活动。提高“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覆盖率和建设水平,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有法治宣传专栏(或长廊)、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广场(或场馆)、县(市)有法治文化公园(或街区),每个县(市)至少新建成一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面向中小学生的法治文化阵地。

15.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鼓励、扶持法治

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在文学、音乐、摄影、动漫、山歌、绘画、微视频等艺术作品中融入法治元素,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评选,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依托各地文化志愿服务团队组建基层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三下乡”等契机,借助“好花月月红·百姓大舞台”、送影送戏送展览等形式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16.努力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实施非遗保护传承、非遗创意产业提升等工程,加强对全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典籍和文物的发掘、整理、保护与展示,让各民族优秀法治文化活起来、传下去。弘扬各民族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17.联动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工作。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州内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的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全州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依托黔南红色文化丰富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在猴场会议会址、邓恩铭故居和瓮安县红二六军团集会地址、瓮安县红军村、福泉市红军长征平越纪念馆、龙里县簸箕桥红军战斗遗址、贵定县长征文化公园、长顺县生联村红军标语、惠水县红军智取牛场桥战斗遗址等我州红色文化提升项目、历史文化保护工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南段)建设保护工程中有机融入红色法治元素,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主题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8.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堂屋说事、院坝评理等做法,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法治特派员制度,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地落实。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坚持和发展福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2”模式等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建立法官和法律工作者等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降低万人起诉率。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制定创建工作指引,着力打造“中国天眼”民主法治示范区,力争建成覆盖率达50%以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探索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19.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一是加强矛盾突出行业领域的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领域治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二是加大依法治校力度。持续开展州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鼓励、支持、引导企业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企业对职工进行普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企业普法中的促进作用,引导职工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养成依法维权意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其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鼓励企业加强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20.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好“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及其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出入境管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探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制定本级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4年。全州各级各部门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实施,有序开展普法工作。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自查、总结。在县(市)和部门自查基础上,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对各级各部门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终期评估验收检查。

四、工作要求

围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1.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专题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积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前,国家机关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2.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注重柔性执法,分别制定执法、司法活动普法工作指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听证和决定中加强对申请人的实时普法。充分利用不起诉宣告、诉前沟通协商、案件分流、公开庭审、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释法说理,确保执法和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把普法融入管理服务过程。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职责的其他部门行业,根据“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制定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实施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4.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撰工作,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机制,做到典型案例规范共享,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作用。鼓励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充分利用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法治解读,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普法

5.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利用共青团、工会、妇联、法学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普法工作,发挥各类社团、商会等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对社会普法力量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优待扶持,鼓励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结合民族自治州多元一体实际,鼓励、吸收同时熟悉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员参与法治宣传,加强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双语”普法。

6.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鼓励全社会充分调动和运用普法资源,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引导各类促进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结合自身建设和会员单位的法治需求实际,对会员和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嘉许制度,通过优秀普法志愿者和优秀公益普法组织通报表扬等活动,推动社会力量和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7.引导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和边远农村普法。针对基层和边远农村普法资源匮乏实际,引导社会普法力量向基层和边远农村延伸。探索设立公益普法项目,加强与高等院校、律师协会合作,鼓励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及实习律师将社会实践、专业实践与志愿普法相结合,深入全州基层和边远农村开展普法。依托全州行政村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办好“法治小灵通”等农村法治广播节目。

(三)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应用

8.优化普法产品供给。精准分析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普法产品互动性和趣味性研究,促进普法内容量身定制、精准投放,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法治专题类音频和短视频创作,推出个性化普法产品,打造普法系列品牌。

9.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大力推进各地、各行业、各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和管理。整合全州各级各部门资源,依托“法治黔南·智慧司法”平台开办“远程普法课堂”“法治微课堂”专栏,实现州、县(市)、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级联动普法。积极参与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确保基于该平台的省、州、县(市)、镇(乡、街道)四级普法工作动态考核机制在全州落地落实。

10.创新普法手段。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坚持“普法+”和“+普法”,促进普法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沉浸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运用网上竞答、H5互动、网络剧场、网络小游戏、长图文等互联网时代移动传播方式,开展趣味性强、参与度高、传播性快、覆盖面广的“指端普法”行动,开拓碎片化普法新阵地。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督察考评工作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视察。全面依法治州、县(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各部门普法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推进落实。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设立法治专版、专栏,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公园、广场、医院、车站、政务大厅、加油站点、城乡街面商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充分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音视频和法治宣传标语,向社会推送法律知识。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结果运用的工作模式,压紧压实普法责任。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并切实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保障本级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经费,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五年内对本级本行业本部门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至少轮训2次,确保本级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予公益性支持。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普法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发出普法工作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认真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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