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一、惠水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惠水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MA6DLELN4M;注册地址:贵州省惠水县濛江街道民河村二组;法定代表人:丁金全。
2024年1月11日,杨某某到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惠水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拖欠杨某某工资共计10.85万元。2024年3月7日,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惠水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于2024年3月12日前支付拖欠工资,涉事公司逾期未整改。同年3月15日,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移送惠水县公安局,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8MA6JADH541;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罗八路,法定代表人:帅兴前。
2024年3月25日,张某某等人向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反映凌智广场项目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立案调查。
经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调查,该公司拖欠张某某等8人工资9.06万元。4月23日,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24年4月26日12时前支付拖欠工资,涉事公司逾期未整改。4月28日,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陈述申辩。5月10日,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贵州安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5月16日前支付张某某等8人工资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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