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2-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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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自2021年3月份起,我州将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望周知。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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