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市监办〔2025〕3号),近期,我局委托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对辖区内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本期共抽取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细类135批次,经检验合格126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螨唑║0.14 mg/kg║≤0.07 mg/kg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2.6 mg/kg║不得使用、日落黄║0.00977 g/kg║不得使用、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6.4 mg/kg║不得使用、日落黄║0.0195 g/kg║不得使用、柠檬黄║0.0347 g/kg║不得使用、日落黄║0.0298 g/kg║不得使用、日落黄║0.0315 g/kg║不得使用、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9 mg/kg║不得使用、日落黄║0.0110 g/kg║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残留量║0.0768 g/kg║不得使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现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2025年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结果公示(第6期)-126批次.xls
2025年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公示(第6期)-9批次.xls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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