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 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召集人:谭 夔(州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新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吴 郁(州财政局副局长)
高向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硃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肖 力(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 平(州总工会副主席)
杨建华(州工商联副主席)
赵祖媛(人民银行黔南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张祖华(州银监局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王新义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衔接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对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提出加快推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联合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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