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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公开信息目录(2024年)

序号

非公开信息内容

理由或依据

责任部门

1

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计划执行报告(草案)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国民经济综合科

规划法规科

2

内部工作资料;人事酝酿、讨论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办公室等

3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纳入重大战略发展规划的水利水电、能源、交通以及国防、人防、反恐怖基础设施建设等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投融资科、能源科、交通科、规划法规科、综合科

4

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社发发展统计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国民经济综合科、投融资科等

5

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的项目申报材料、节能审查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初步设计方案文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投融资科、环资科等

6

军民融合信息发布

《中央军民融合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军民发展保密管理规范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通知>》(中融办〔2019〕6号)

州军民融合办

7

机关财务、党务等内部运转信息及机关纪委、巡视工作内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办公室

8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各相关科室

说明:1.本目录仅适用于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清单,不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作的政府信息;
2.本目录将根据本机关职责和权限变化作相应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本目录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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