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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电话:0854-8230530)。负责人:杨硕。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督查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目标管理统筹等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统筹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文化类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类、体育等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及千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二)产业发展与经济运行监测科    电话:0854-8236320。负责人:周文彤。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政策,拟订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协调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事宜;调查、统计、监测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拟订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的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指导、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拟定重大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建设方案,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承担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与军民融合相关工作统筹负责全州文化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统计、调度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经济、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经济运行统计和指导工作;配合指导乡村旅游、旅游商品、民宿等统计工作;统筹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配合指导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文化旅游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电话:0854-8280641。负责人:刘婉萌。负责全州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和协调全州旅游景区、景点及各类旅游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核、规划、论证、监督、营运验收和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度假区的申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温泉民宿资源开发;指导、协调和监督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旅游产业政策;推行国家、省乡村文化旅游标准建设;制定全州乡村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县、乡镇、村旅游发展及旅游规划的编制;配合指导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配合指导乡村旅游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配合指导文化旅游商品和文化产品开发;配合开展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工作;配合指导文化、旅游、体育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四)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   电话:0854-8282742。负责人:覃燕。拟定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及公共文化事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公共图书馆、各类文化馆(站)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州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建设;指导全州公共文化人员、文艺创作人员的培训和艺术表演队伍的建设;指导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提炼、整理;指导艺术研究、以舞台艺术为重点的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协调指导全州专业文艺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科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州性重大节庆文化活动、非经营性演出活动和重大艺术比赛、展览;指导州直单位的文化活动和州直属文化单位的业务建设。

(五)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电话:0854-8224547。负责人:田文杰。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宏观管理,实施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等经营活动;依法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拟定和指导实施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开展监督管理;指导实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负责旅行社的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负责监督社会组织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指导整合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全州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假日文化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组织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法规规章草案,协调和组织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统受理,转办和证书统一发放工作;负责协凋管理、督促各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执法投诉举报工作。

(六)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电话:0854-8240524。负责人:曹壹。拟订全州文化、旅游对外宣传推广方面的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州旅游市场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及境内外文化和旅游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承担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担全州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政府、旅行商及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宣传推广、招商考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指导全州旅游线路产品的包装、策划和宣传工作;承担全州文化、旅游体育项目招商工作;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负责智慧旅游的建设、管理和維护;负责黔南文化旅游体育各类宣传平台的搭建、更新、维护和管理;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品的规划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州体育赛事宣传工作。

(七)文化遗产保护科  电话:0854-8280375。负责人:张晴莉。制定全州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州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陈列馆(室)的规划、建设和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村寨建设规划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州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研究、发掘、整理、抢救、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组织国家、省、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管理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配合指导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开发;组织全州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承担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八)广播电视管理科   电话:0854-8282743。负责人:王敏。编制全州广播电视事业及视听类新媒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和监测以及计量检测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质量监督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州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网的规划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州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全州发射功率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与功率技术参数;承办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技术人才教育和培训,组织广播电视科技成果评审;负责全州播电视的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工程,指导农村调频广播的技术维护。负责广播电视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全州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州广播电视的宣传、播出(转播)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协助指导黔南广播电视台重大宣传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州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指导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承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查报批并负责内容监管。

(九)体育业务管理科   电话:0854-8515530。负责人:陈灵芝。拟定全州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州竞技体育工作;负责全州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运动训练;负责全州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重大竞技体育赛事活动的申报和组织协调;负责组队参加国内、国际竞技体育赛事活动;负责制定全州性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负责全州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抓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入才,主办和承办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负责运动员、裁判员资格等级的申报工作;负责各县(市申报赛事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每4年举办一次的省运会比赛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每2年举办一次的州运会比赛工作;统筹和承担全州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统筹全州群众体育工作,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和承办各级群众体育赛事;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州《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负责组织筹备每年举办次的全州山地户外运动会;负责黔南州体育总会;负责体育社团组织(协会、俱乐部)的年检;负责全州健身气功的管理;负责各体育单项裁判员、教练员的训;承担全州山地户外运动、老年人体育、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彩票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